了解政策
生育服务相关政策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
落实生育登记制度,做好生育咨询指导。推进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等“出生一件事”联办。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完善生育登记制度的指导意见》:
完善登记流程。夫妻生育子女的,实行生育登记。夫妻在生育前进行生育登记,也可在生育后补登。夫妻可在一方户籍地、现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卫生健康工作机构办理生育登记。无法亲自办理生育登记的,可委托村居(社区)卫生健康工作人员代为办理。
简化登记要求。登记时,夫妻双方一般需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有效证件。能够通过人口健康相关信息系统获取的信息,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暂时无法获取的,可通过当事人承诺的方式办理。
全面推行网上办理。推广电子化登记,各地应普遍实现可通过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等信息平台办理生育登记。强化出生人口信息共享,打通业务链条和数据共享堵点,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推动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
孕前服务
生育服务孕前相关知识
备孕计划
对备孕妈妈而言,如何把握好受孕的最佳时机呢?
大多数女性的卵巢每个月会排出一个卵子,一般在下次月经前的第14天,这个过程叫做排卵。女性的卵子在排出之后只能存活12~24小时,所以受孕最佳时间为排卵日的前后两天。越靠近排卵期有性生活,受孕的几率就越大。
排卵日标志是排卵后基础体温会升高0.3~0.5℃。你可以在每天早晨起床活动前测量基础体温并记录,这样坚持几个月,你就可以知道自己的排卵规律了。
备孕注意事项:
1.保持最佳的体重
太瘦或太胖都不利于成功受孕,备孕的女性应该积极锻炼,努力将体重调整到正常范畴。您究竟是胖了还是瘦了,可通过下面的公式来得到答案。
*孕前体质指数(BMI)计算公式:
BMI=体重(kg)/身高(m)²
BMI <18.5 低体重 BMI18.5~24.9标准体重
BMI 25.0~29.9超重 BMI ≥30.0 肥胖
*简单计算的体重公式:
身高(cm)-105=标准体重(kg)
标准体重±10%为正常体重
标准体重±10%~20%为体重偏重或偏轻标准体重±20%以上为肥胖或体重不足
2.适龄生育,不要错过女性生育的“黄金”年龄
对于健康女性来说,25~29岁是生育力最旺盛的阶段。这一时期女性卵子质量较好,受孕成功较高,妊娠期、分娩期和产后期并发症最少,胎儿发生出生缺陷的风险也较低,有利于母婴健康。
孕前体检
《四川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完善婚前保健和孕前保健制度。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提供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孕前检查是指夫妻准备怀孕之前到医院进行身体检查,以保证生育出健康的婴儿,从而实现优生,孕前检查不同于常规体检,主要是针对生殖系统和遗传因素所做的检查。
对象和范围
准备怀孕的夫妻,应在孕前进行一次全面的医学检测
1.体检对象: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的城乡夫妇,包括流动人口;
2.孕前检查时间:怀孕前准备应在孕前的3-6月开始。
孕前检查需要注意什么?
1.计划妊娠的夫妻都要备孕,包括戒烟、戒酒、少喝咖啡等;
2.女性做孕前检查的时间是在月经干净3-7天;
3.男性泌尿系统检查必不可少,检查前3-5天不能有性生活。
生育登记
生育登记服务
登记对象
四川省常住人口和现居住地的流动人口。
登记时间
生育前登记:公民应当在生育前进行生育登记,以便及时享受相关的生育服务和政策保障。
生育后补登:对于生育前未进行登记的公民,允许在生育后进行补登,以确保所有生育行为都能得到记录和确认。
办理方式一:线上办理
方式一:公民通过登录“四川省计划生育便民服务网站”进行注册登记
申请条件
(一)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
(二)夫妻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三)夫妻生育第三个子女的;
(四)夫妻生育三个以上子女的。
本条所称夫妻包括再婚夫妻。
所需材料
网上办理生育登记,上传双方身份证明(或户口簿)、结婚证电子照片(办理地为现居住地的同时上传居住证照片)。
登记步骤
选择网上登记后,根据页面信息填写完整后完成登记。
领取生育证
生育登记对象如需《生育服务证》,可直接在生育登记平台上在线打印。
方式二:关注“健康四川官微”微信公众号,选择“服务”-“便民服务”-“生育登记”在线登记
“健康四川官微”微信公众号
申请条件
(一)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
(二)夫妻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三)夫妻生育第三个子女的;
(四)夫妻生育三个以上子女的;
本条所称夫妻包括再婚夫妻。
所需材料
网上办理生育登记,上传双方身份证明(或户口簿)、结婚证电子照片(办理地为现居住地的同时上传居住证照片)。
领取生育证
生育登记对象如需《生育服务证》,可直接在生育登记平台上在线打印。
方式三: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办事指南进行登记
申请条件
夫妻(含再婚夫妻)双方或一方为我省户籍人口,以及夫妻双方或一方系在本省长期居住且持有本省《居住证》的非本省户籍人口,实行网上生育登记服务,并按规定享受妇幼健康、优生优育等服务。
所需材料
网上办理生育登记,上传生育登记服务申请表、居民户口簿。
登记步骤
步骤一:打开“四川政务服务网”,搜索“生育登记服务”,选择所在地区;
步骤二:点击在线申请登陆后填写表单进行登记。
领取生育证
申请通过后可直接在生育登记平台上在线打印。
办理方式二:线下办理
到户籍地或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现场办理登记。
申请条件
夫妻(含再婚夫妻)双方或一方为我省户籍人口,以及夫妻双方或一方系在本省长期居住且持有本省《居住证》的非本省户籍人口,实行网上生育登记服务,并按规定享受妇幼健康、优生优育等服务。
所需材料
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领取生育证
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在省内任何乡镇(街道)卫生健康工作机构领取。
产检助产
产检助产服务
了解产检助产
产检助产主要是产前检查和助产知识普及,通过一系列的产前检查,监控孕期的各个时段孕妇及胎儿身体健康情况,做到优生优育。
提前做好分娩准备
准备好物品。临近预产期4~5周时将住院所需物品集中装好,包括《母子健康手册》、母儿衣物、洗漱用品,孕妇身份证、户口本、医保卡等。
确定分娩医院。请事先确定分娩医院,如果交通不便,应提前住院待产。
做好监测。白带带血丝或不规律的子宫收缩应密切自我监护,以防出现意外。
及时住院。初产妇出现规律子宫收缩(每隔5~6分钟一次阵痛,一次阵痛持续30秒以上),经产妇阵痛间隔10~15分钟,或者出现阴道流水等,都应该立即住院。
做好母乳喂养准备。孕晚期要做好乳房准备和母乳喂养的心理准备。
助产机构查询
“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
步骤一:打开“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
步骤二:点击底部【热门服务】,找到便民服务入口;
步骤三:点击进入找到医疗模块,找到全国助产机构查询。
查询凉山州助产机构名单
产后事宜
产后事宜服务
了解产后事宜
产后事宜主要包括:产前检查费支付、生育医疗费支付、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生育津贴支付、生育假期等内容,让产后的家庭快速了解相关办事流程和事项,提高办事效率。
服务一:产前检查费支付
服务对象
产前检查费在定点医药机构未联网结算的生育保险参保人员。
办理方式一:现场办理
办理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医院收费票据;
3.费用清单;
4.诊断证明;
5.参保人银行账户信息(社保卡或银行卡复印件)。
办理时限
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
1.申请:参保人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经办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
3.审核: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核;
4.拨付:审核完成后进行拨付;
5.办结:将报销费用划入参保人银行账户。
办理进度和结果查询
窗口办理的可向经办窗口查询办理进度和结果,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四川医保APP、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微信/支付宝小程序办理的可通过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四川医保APP、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查询办理进程和结果,也可通过拨打咨询电话查询办理结果。
备注
1.办理生育保险待遇合并支付的一次性提供材料;
2.特殊情况可要求提供病历中的佐证资料;
3.医院收费票据由医院提供,含加盖鲜章的机打发票原件或电子发票;费用清单由医院提供,需有印章;诊断证明由医院提供,需加盖鲜章;参保人银行账户信息包含账户名、账号、开户行、银行行号。
办理地点
凉山州医保中心(西昌市航天大道三段七号州政务中心二楼)
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咨询电话:0834-2561965、3231256、3232193
投诉电话:0834-2188201
办理方式二:网上办理
服务二:生育医疗费支付
服务对象
生育医疗费在定点医药机构未联网结算的生育保险参保人员。
办理方式一:现场办理
办理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医院收费票据;
3.费用清单;
4.诊断证明(门诊)/出院记录(住院);
5.参保人银行账户信息(社保卡或银行卡复印件)。
办理时限
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
1.申请:参保人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经办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
3.审核: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核;
4.拨付:审核完成后进行拨付;
5.办结:将报销费用划入参保人银行账户。
办理进度和结果查询
窗口办理的可向经办窗口查询办理进度和结果,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四川医保APP、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微信/支付宝小程序办理的可通过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四川医保APP、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查询办理进程和结果,也可通过拨打咨询电话查询办理结果。
备注
1.办理生育保险待遇合并支付的一次性提供材料;
2.门诊就医的提供诊断证明,住院就医的提供出院记录;
3.医院收费票据由医院提供,含加盖鲜章的机打发票原件或电子发票;费用清单由医院提供,需有印章;诊断证明或出院记录由医院提供,需加盖鲜章;参保人银行账户信息包含账户名、账号、开户行、银行行号;
4.特殊情况可要求提供病历中的佐证资料。
结算标准
产前检查1000元;三级医疗机构剖宫产8000元、顺产5000元;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剖宫产6500元、顺产3500元;多胞胎每多产一孩增加1000元。参保男职工配偶生育医疗费未经其它保障制度或经费渠道解决的按上述标准50%进行支付。计划生育手术费结算标准为:放置宫内节育器400元;取出宫内节育器200元;输卵管结扎术1500元;输精管结扎术300元;人工流产术500元;药物流产术500元;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的500元;3个月以上流产或引产术1500元。
办理地点
凉山州医保中心(西昌市航天大道三段七号州政务中心二楼)
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咨询电话:0834-2561965、3231256、3232193
投诉电话:0834-2188201
办理方式二:网上办理
1.登录“四川省政务服务网”选择“生育医疗费支付”在线办理。
2.扫描下载“四川医保”APP,选择“服务”-“医保业务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在线办理。
“四川医保”APP
3.关注“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选择“服务”-“医保业务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在线办理。
“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
4.关注“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支付宝小程序,选择“服务”-“医保业务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在线办理。
“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支付宝小程序
服务三: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
服务对象
计划生育医疗费在定点医药机构未联网结算的生育保险参保人员。
办理方式一:现场办理
办理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医院收费票据;
3.费用清单;
4.诊断证明(门诊)/出院记录(住院);
5.参保人银行账户信息(社保卡或银行卡复印件)。
办理时限
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
1.申请:参保人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经办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
3.审核: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核;
4.拨付:审核完成后进行拨付;
5.办结:将报销费用划入参保人银行账户。
办理进度和结果查询
窗口办理的可向经办窗口查询办理进度和结果,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四川医保APP、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微信/支付宝小程序办理的可通过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四川医保APP、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查询办理进程和结果,也可通过拨打咨询电话查询办理结果。
备注
1.办理生育保险待遇合并支付的一次性提供材料;
2.门诊就医的提供诊断证明,住院就医的提供出院记录;
3.医院收费票据由医院提供,含加盖鲜章的机打发票原件或电子发票;费用清单由医院提供,需有印章;诊断证明或出院记录由医院提供,需加盖鲜章;参保人银行账户信息包含账户名、账号、开户行、银行行号;
4.特殊情况可要求提供病历中的佐证资料。
办理地点
凉山州医保中心(西昌市航天大道三段七号州政务中心二楼)
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咨询电话:0834-2561965、3231256、3232193
投诉电话:0834-2188201
办理方式二:网上办理
登录“四川省政务服务网”选择“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在线办理。
服务四:生育津贴支付
服务对象
参保单位
办理方式一:现场办理
办理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诊断证明(门诊)/出院记录(住院)。
办理时限
不超过10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
1.申请:参保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经办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
3.审核: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核;
4.拨付:审核完成后进行拨付;
5.办结:将生育津贴划入参保单位银行账户。
办理进度和结果查询
窗口办理的可向经办窗口查询办理进度和结果,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办理的可通过四川省政务服务网查询办理进程和结果,也可通过拨打咨询电话查询办理结果。
备注
1.办理生育保险待遇合并支付的一次性提供材料;
2.门诊就医的提供诊断证明,住院就医的提供出院记录;
3.诊断证明或出院记录由医院提供,需加盖鲜章;
4.特殊情况可要求提供病历中的佐证资料;
5.财政供养单位的非财政供养人员申领生育津贴时,需单位提供承诺书。
领取条件
生育津贴应在我州连续参加生育保险10个月后享受,生育津贴不计入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办理地点
凉山州医保中心(西昌市航天大道三段七号州政务中心二楼)
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咨询电话:0834-2561965、3231256、3232193
投诉电话:0834-2188201
办理方式二:网上办理
了解生育假期相关规定
基本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619号)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哺乳假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619号)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女职工增加一个月产假,产假视为出勤。
护理假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六十天,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流产假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619号)第九条规定第七条,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难产假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619号)第九条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相关政策
相关问题
生育医疗费支付所需材料?
报销计划生育医疗费需要生育服务证?
已在医保报销生育手术费后,是否可申请生育补助金?
领取生育津贴所需材料?
②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医疗费已进行联网结算的,申领生育津贴无需提供病历资料;
③医保经办机构如无法通过其他部门获得生育服务证等,由办理人提供,无法提供的,需提供个人承诺书;
④财政供养单位的非财政供养人员申领生育津贴时由单位经办人提供承诺书。
请问凉山州女职工产假规定是多少天,相关文件在哪里可以找到?
咨询服务
电话咨询:
0834-2561965
0834-3231256
0834-3232193
窗口咨询:
西昌市航天大道三段七号凉山州政务中心二楼
在线咨询:
方式一:州卫生健康委在线留言
方式二:凉山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方式三:四川政务服务网政民互动
主办单位: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单位:凉山州大数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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