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办
残疾人证新办服务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规定,凡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及多重残疾人均可申领残疾人证。
挂失补办
残疾人证挂失补办服务概述
残疾人证遗失,应及时报告批准残联,声明作废后可申请补办残疾人证。
迁移
残疾人证迁移服务概述
持证残疾人户口迁移的,须同时办理残疾人证迁移手续。
残疾类别等级变更
残疾人证残疾类别/等级变更服务概述
残疾类别或残疾等级发生变化的,本人提出申请,经批准残联同意,可到指定机构重新进行残疾评定。批准残联根据评定结果重新核发残疾人证,并将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中的相关信息进行变更。
到期换证
残疾人证到期换证服务概述
残疾人证有效期满九年的,或残疾人证残损影响使用的,或残疾人证有关内容(除残疾类别、残疾等级外)发生变化需要更新的。
注销
残疾人证注销服务概述
残疾人残疾状况变化不再符合残疾标准或死亡的,发证残联应及时将残疾人证注销;
残疾人本人或智力、精神残疾人及未成年残疾人的监护人要求注销残疾人证的,提交相应身份证明材料和书面申请,发证残联可收回残疾人证,并在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中注销相关信息。残疾人证注销后,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主办单位: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单位:凉山州大数据中心
网站标识码:5134000016|蜀ICP备2020030031号-3|
川公网安备 51340102000089号

微信公众号

政务微博

头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