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工伤保险协议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2-10-25 01:40 [ 字体: ] 【打印本页】 分享到:

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工伤保险协议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凉人社办发〔2022〕95号

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社保局:

为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等政策规定,规范我省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工伤康复协议机构、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管理,保障工伤职工合法权益,确保工伤保险基金安全运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工伤保险协议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人社规〔2022〕7号),现转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四川省工伤保险协议机构管理办法(试行)

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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