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
公积金提取服务概述
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积金提取办理的相关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内的部分或全部金额提取到个人银行账户。
公积金查询方式
官网查询:
1.进入“凉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2.进入网站后选择“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
3.登录后可在个人页面查询个人账户信息和个人贷款等信息。
公众号查询:
1.关注“凉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
“凉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
2.点击“账户查询”;
3.登录后点击“公积金查询”即可查询。
APP查询:
2.下载并打开“天府通办”APP;
“天府通办”APP
2.登录个人账号;
3.点击“公积金查询”;
4.选择地点,即可查询。
公积金提取办理对象
线上提取
线上渠道提取业务由职工本人申请,不得代办。
线下提取
线下渠道提取业务可由职工本人或本人委托配偶、单位经办人(专管员)、他人代办。
公积金提取办理条件
购房提取
1.职工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和租赁住房的住房消费行为的,只能就其中一项住房消费行为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有尚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2.职工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未办理住房贷款的,只能在一年内办理一次提取手续,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职工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且夫妻双方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房屋总价。
3.职工购买政策性拆迁安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仅允许提取扣除安置费用后实际支付补差部分房款。安置协议涉及份额的按本人所占份额补差部分提取。
4.职工和职工配偶以外的共有人共同购买同一产权的自住住房,房屋已明确产权份额的,提取额度按各自产权份额提取住房公积金,没有明确份额的平均计提。职工购买同一产权的自住住房,只能办理一次住房公积金全额提取。
5.2024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在本省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商品房以商品房销售备案时间为准,再交易房以不动产权证书的登记时间为准)的缴存职工,具备有效购房手续、支付首付款后,可办理住房公积金首付提取,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支付的首付额,执行首付额+贷款额=总房价的“又提又贷”政策。
偿还贷款本息提取
1.职工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和租赁住房的住房消费行为的,只能就其中一项住房消费行为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有尚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2.职工已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含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下同),按期偿还贷款满一年,可每年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用于偿还贷款本息。职工夫妻双方提取额合计不能超过上一年实际偿还的贷款本息。历年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住房贷款总额。职工在公积金中心办理的公积金贷款,余额尚未结清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与公积金中心签订委托按月提取协议,办理委托按月提取业务,提取金额不超过借款人上月已还贷款本息。
3.职工和职工配偶以外的共有人共同购买同一产权的自住住房已办理个人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仅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共同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配偶能提取住房公积金且按共有份额提取。提取额合计不能超过上一年实际偿还的贷款本息,历年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住房贷款总额。
4.职工已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符合一次性偿还贷款条件,并要求一次性偿还住房贷款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一次性偿还贷款剩余本息。夫妻双方提取住房公积金合计不能超过贷款剩余本息,该笔贷款以后年度不再提取。
租房提取
职工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以上,租住住房需要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必须是在工作所在地查房无自住住房且家庭无正在偿还的公积金贷款,提取额度为实际支付房租且不超过凉山州规定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最高限额。
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
购房提取
情况一:购买自住住房的
购买商品住房
1.在银行开设的Ⅰ类银行储蓄账户;
2.职工身份证明材料;
3.职工配偶申请办理提取业务的,还应提供配偶身份证明、婚姻关系证明材料、配偶Ⅰ类银行储蓄账户,夫妻双方同步办理;
4.房屋信息备案表(无房屋信息备案表的则提供备案合同)、购房款票据。
职工购买再交易住房
1.在银行开设的Ⅰ类银行储蓄账户;
2.职工身份证明材料;
3.职工配偶申请办理提取业务的,还应提供配偶身份证明、婚姻关系证明材料、配偶Ⅰ类银行储蓄账户,夫妻双方同步办理;
4.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书及增值税发票、契税发票。
职工购买政策性拆迁安置自住住房补差
1.在银行开设的Ⅰ类银行储蓄账户;
2.职工身份证明材料;
3.职工配偶申请办理提取业务的,还应提供配偶身份证明、婚姻关系证明材料、配偶Ⅰ类银行储蓄账户,夫妻双方同步办理;
4.政府房屋拆迁安置合同或协议、购房款发票、补差测算表等资料。
缴存职工在四川省内购买自住住房办理首付提取
1.在银行开设的Ⅰ类银行储蓄账户;
2.职工身份证明材料;
3.职工配偶申请办理提取业务的,还应提供配偶身份证明、婚姻关系证明材料、配偶Ⅰ类银行储蓄账户,夫妻双方同步办理;
4.购买商品房时提供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报告、房屋信息备案表或备案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地查房证明;购买再交易住房时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报告、过户后的不动产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增值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税收(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地查房证明。
情况二: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职工建造自住住房
1.在银行开设的Ⅰ类银行储蓄账户;
2.职工身份证明材料;
3.职工配偶申请办理提取业务的,还应提供配偶身份证明、婚姻关系证明材料、配偶Ⅰ类银行储蓄账户,夫妻双方同步办理;
4.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房批准文件、支付建房款或购买建筑材料票据、建房合同等资料。
职工翻建自住住房
1.在银行开设的Ⅰ类银行储蓄账户;
2.职工身份证明材料;
3.职工配偶申请办理提取业务的,还应提供配偶身份证明、婚姻关系证明材料、配偶Ⅰ类银行储蓄账户,夫妻双方同步办理;
4.翻建房屋原产权证,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旧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建房款或购买建筑材料票据、建房合同等资料。
职工大修自住住房
1.在银行开设的Ⅰ类银行储蓄账户;
2.职工身份证明材料;
3.职工配偶申请办理提取业务的,还应提供配偶身份证明、婚姻关系证明材料、配偶Ⅰ类银行储蓄账户,夫妻双方同步办理;
4.大修房屋原产权证、提供经住房维修管理部门认证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危险性鉴定为C级或D级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大修费用票据、支付购买建筑材料票据、施工合同等资料。
偿还贷款本息提取
情况一:偿还州内住房公积金贷款
1.委托按月提取。公积金贷款首次还款后可签订委托按月提取协议,提供还款银行卡、贷款职工身份证(涉及配偶方签约的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配偶Ⅰ类银行卡,夫妻双方同步办理)。
2.每年办理一次。提供贷款职工身份证、职工本人一类银行卡(涉及提取配偶公积金的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配偶Ⅰ类银行卡,夫妻双方同步办理)。
3.一次性结清。提供贷款职工身份证、还款银行卡(涉及提取配偶公积金的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配偶Ⅰ类银行卡,夫妻双方同步办理)。
情况二:偿还个人商业住房贷款本息(含州外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
1.每年办理一次。提供借款合同(首次提取的还需提供个人征信报告、商品房备案信息表或备案合同、二手房不动产产权证书的核查资料)、近十二个月还款明细、贷款职工身份证、职工本人一类银行卡。(涉及提取配偶公积金的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配偶Ⅰ类银行卡,夫妻双方同步办理)。
2.一次性还清。提供借款合同(首次提取的还需提供个人征信报告、商品房备案信息表或备案合同、二手房不动产产权证书的核查资料)、近十二个月还款明细、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或银行同意一次性结清贷款的贷款余额证明、贷款职工身份证、职工本人一类银行卡(涉及提取配偶公积金的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配偶Ⅰ类银行卡,夫妻双方同步办理)。
租房提取
职工租住公租房的,提供公租房租赁合同、租金缴纳收据;租住商品房、房改房或其他住房的,提供工作所在地无房证明、《缴存职工租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职工本人身份证、一类银行卡、婚姻证明(涉及提取配偶公积金的提供配偶身份证、配偶Ⅰ类银行卡,夫妻双方同步办理)。
销户提取
情况一:职工离、退休的
1.在银行开设的Ⅰ类银行储蓄账户;
2.职工身份证明材料;
3.提供离休证、退休证或退休文件。
情况二: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在银行开设的Ⅰ类银行储蓄账户;
2.职工身份证明材料;
3.提供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鉴定文书。
情况三:职工出境定居的
1.在银行开设的Ⅰ类银行储蓄账户;
2.职工身份证明材料;
3.提供出境定居签证或户籍注销证明。
情况四: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超过六个月未重新就业的
1.在银行开设的Ⅰ类银行储蓄账户;
2.职工身份证明材料;
3.提供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情况四: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1.在银行开设的Ⅰ类银行储蓄账户;
2.职工身份证明材料;
3.提供死亡证明(医院出具的死亡通知书或火化证或公安部门的户口注销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
公积金提取办理渠道
办理方式一:线上办理
APP办理:
1.下载“天府通办”APP;
2.点击“便民”-“公积金”-“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3.登录个人账号后即可办理。
“天府通办”APP
官网办理:
1.进入“凉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2.进入网站后选择“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
3.登录后可在个人页面办理提取。
公众号办理:
1.关注“凉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
“凉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
2.点击“账户查询”;
3.登录后即可办理。
办理方式二:线下办理
凉山州公积金服务网点
常见问题
租房提取申请表可以在哪里获取?
答:1.州内公积金管理机构柜台领取《缴存职工租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2.在凉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www.lsgjj.cn)“下载服务”里下载。
3.在微信订阅号“账户查询-更多服务-资料下载”里下载。
什么情况下可以办理租房提取?
答:1.连续正常足额缴存公积金3个月及以上。
2.在工作所在地查房无自住住房且家庭无正在偿还的公积金贷款(自住住房含自有住房、单位周转房)。
房屋装修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答:按照《凉山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规定,装修房屋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公积金?
答:缴存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储蓄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三)在工作所在地无房租房自住的;
(四)在本州行政区域内出资为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
(五)患重大疾病或遭遇重大灾难事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六)离休、退休的;
(七)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八)出境定居的;
(九)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超过六个月未重新就业的;
(十)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一)国家和省、州规定的其他提取情形。
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配偶公积金?
答:(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三)在工作所在地无房租房自住的;
(四)在本州行政区域内出资为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
(五)患重大疾病或遭遇重大灾难事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职工符合上述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本人账户余额不足时,配偶可以同时申请提取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购房提取公积金怎么办理?
答:办理购房提取可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公积金缴存地办理即可,或由单位经办人代办。
咨询服务
贷款
公积金贷款服务概述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查询方式
官网查询:
1.进入“凉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2.进入网站后选择“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
3.登录后可在个人页面查询个人账户信息和个人贷款等信息。
公众号查询:
1.关注“凉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
“凉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
2.点击“账户查询”;
3.登录后点击“公积金查询”即可查询。
APP查询:
2.下载并打开“天府通办”APP;
“天府通办”APP
2.登录个人账号;
3.点击“公积金查询”;
4.选择地点,即可查询。
公积金贷款办理条件
提前全部还清贷款
情况一:职工本人提取公积金偿还贷款
借款人在贷款期间可申请办理提前还贷手续。
情况二:职工本人及配偶提取公积金偿还贷款
借款人在贷款期间可申请办理提前还贷手续。
情况三:职工本人用现金偿还公积金贷款
借款人在贷款期间可申请办理提前还贷手续。
提前部分偿还贷款
在凉山州缴存公积金的职工,且当前不存在逾期未还的公积金贷款本息。
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所需材料
提前全部还清贷款
情况一:职工本人提取公积金偿还贷款
1.本人身份证;
2.I类账户银行卡。
情况二:职工本人及配偶提取公积金偿还贷款
1.本人身份证;
2.配偶身份证;
3.I类账户银行卡;
4.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
情况三:职工本人用现金偿还公积金贷款
本人身份证。
提前部分偿还贷款
本人身份证。
公积金贷款办理渠道
办理方式一:线上+线下办理
提前全部还清贷款:登陆“四川省政务服务网”-“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进行申请,带上本人身份证在公积金服务网点打印材料后到贷款银行办理还贷业务。
提前部分偿还贷款:登陆“四川省政务服务网”-“提前部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进行申请,带上本人身份证到公积金服务网点打印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部分还贷申请,到贷款银行办理还贷业务。
办理方式二:线下办理
到各县(市)公积金服务网点进行办理。
查询凉山州公积金服务网点
常见问题
凉山州外缴存的公积金,在西昌买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答:凉山州外公积金缴存职工在凉山州内购房,可凭职工公积金缴存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公积金异地缴存证明向凉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
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
答: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分别调整为2.35%和2.85%;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775%和3.325%。
在银行有贷款未还清,现在买房付了首付后,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之一是申请人本人及配偶无住房贷款或住房贷款已经结清,夫妻双方无任何担保。如果办理的贷款不是住房贷款,并且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如果办理的贷款是住房贷款,就不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基数和比例如何确定?
答: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工资总额计算,职工工资总额以国家统计局职工工资总额指标解释为准。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全月应发工资。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全月应发工资。
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不得高于凉山州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不得低于凉山州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月最低工资标准。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缴存基数的5%,最高不得超过缴存基数的12%。
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和下限是多少?
答:2024年度我州缴存住房公积金月工资基数上限为25568元,下限为1970元。
咨询服务
主办单位: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单位:凉山州大数据中心
网站标识码:5134000016|蜀ICP备2020030031号-3|川公网安备 513401020000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