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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优化营商环境二十条规定》制定出台以来,为更好发挥金融要素保障作用,全州13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疫情防控领域、社会和民生领域信贷支持力度,对相关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遇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提高审批效率,认真做到2日内答复企业贷款要求,取得授信、落实放款条件的企业,5日内放款,降低贷款成本、完善续贷安排,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助力中小企业稳工复产。
2022年1-9月,全州金融机构共计为4663户中小微企业提供低息信贷、续贷资金212.12亿元,最高贷款利率7.63%,最低贷款利率2.12%,为115户受困企业减免利息负担6943.36万元,为600户受困企业延期还款金额9.38亿元,运用人民银行再贷款3.52亿元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和稳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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