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专题专栏>热点专题>凉山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专题>社会关注

凉山疾控健康提示(11月27日)

来源:健康凉山官微 发布日期:2022-11-28 00:27 [ 字体: ] 【打印本页】 分享到:

近期,国内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的特点,防控形势更加严峻复杂。公众要密切关注广东省广州市,重庆市,河北省石家庄市,北京市朝阳区、通州区、东城区、海淀区、大兴区,山西省忻州市、朔州市、太原市,青海省西宁市、海东市、黄南州,河南省郑州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和田市,山东省济南市,陕西省榆林市、西安市,甘肃省兰州市,湖北省武汉市,吉林省长春市、松原市,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辽宁省沈阳市等地疫情动态。所有来(返)凉人员,在入凉前,要主动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报备,并积极配合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重要提示

1、对近7日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凉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者实行集中隔离。对近7日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凉人员,实施3天3次核酸检测(每次间隔24小时及以上),做好居家健康监测,3天期间不前往空间密闭、人员密集的重点公共场所,第5天需再完成1次核酸检测。(国内高风险区详情,请查询国务院客户端)

2、对近7日内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图木舒克市、阿克苏市、阿拉尔市、和田市、库尔勒市旅居史的来(返)凉人员,实施3天集中隔离。对近7日内有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其他地区旅居史的来(返)凉人员:(1)自抵达目的地社区(村)当日起,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施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开展3次核酸检测(每次间隔24小时及以上);(2)居家健康监测第3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具后,继续进行3天自我健康监测(3次核酸检测),自我健康监测期间足不出户、上门采样,第3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具后,方可正常出行。

3、对近7日内有内蒙古自治区、甘肃省兰州市,青海省西宁市,河北省石家庄市,重庆市,广东省广州市,河南省郑州市旅居史的来(返)凉人员,实施5天居家健康监测(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施集中隔离),第1、2、3、5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第4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具后,方可正常出行。

4、对近7日内有湖北省武汉市,黑龙江省绥化市,河北省(除石家庄市),河南省(除郑州市),山东省济南市、聊城市,北京市朝阳区,山西省忻州市、太原市、朔州市,陕西省西安市、榆林市,天津市津南区、滨海新区,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湛江市吴川区、佛山市顺德区,广西桂林市,德阳市,内江市旅居史的来(返)凉人员,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施集中隔离),开展3次核酸检测(每次间隔24小时及以上),期间不聚集、不外出。

5、所有省外来(返)凉人员,严格落实“入川即检”,实施3天3次核酸检测(每次间隔24小时及以上),第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具后可正常出行,但不前往空间密闭、人员密集的重点公共场所。(酒吧、歌舞厅、洗浴场所、棋牌室<麻将馆>、网吧、电子游艺厅、密室逃脱、剧本杀等)。入凉后第5天需再完成1次核酸检测。

6、省内有近7日内低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原则上不跨市(州)流动,确需跨市(州)流动的,需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出具报告时间为准)。抵凉后3天内完成3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及以上),首次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未出之前不外出,3天期间不前往空间密闭、人员密集的重点公共场所。

7、省内有本土病例报告但暂未划分高风险区的县(市、区)的来(返)凉人员参照第6条执行。

8、省内无高风险区的县(市、区)来返凉人员需提供48 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9、西昌市、昭觉县、盐源县、越西县、冕宁县人员州内跨县(市)流动需持24 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抵达后3天内完成3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及以上),第一次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未出之前,不外出、不聚集。州内其余人员跨县(市)流动需持48 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10、根据疫情社会面传播风险研判,州内各县(市)按一、二、三类地区进行分类管控、动态调整,公众要按照目的地防控措施要求,进入重点场所(机构)时分别需要持有效时间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专家提醒

落实责任 主动报备

各地要压紧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在全社会构建防疫共同体。

州外来(返)凉人员需在来(返)凉前提前48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登记报备。可在微信小程序搜索“来返凉人员报备登记”主动报备。如不便采取二维码方式报备,可通过电话等方式向目的地社区(村)登记报备(电话号码请通过网络或114等方式查询)。

不主动申报、刻意隐瞒信息或拒绝接受隔离医学观察,造成疫情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有关规定,将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关注疫情动态 配合防疫措施

公众要重视个人防护、避免人群聚集、关注疫情动态。如近期有相关地区旅居史,或收到疫情防控提醒短信,健康码变为“红码”“黄码”,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宾馆、酒店)报备。“红码”人员就地等待转运。

如健康码变“黄码”,一要立即主动向属地社区/村(宾馆、酒店)报备,保持通讯畅通,积极配合管理。二要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三要及时到“黄码”人员核酸检测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其他检测点不检测“黄码”人员。若您已在封闭管理区内,就在封闭管理区内完成核酸检测。

公众出行要强化疫情防控意识,加强个人防护,不前往或途经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地区。

公众在进入各类公共场所时,应主动配合扫场所码、亮健康码等防疫措施;各类公共场所的经营管理方,应严格落实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等防疫规定,确保所有进入场所的人员均落实到位。请广大市民朋友切实做到“扫码亮码、绿码通行”,用我们的实际行动构筑抗疫的坚固堡垒。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当前位置:首页 > 社会关注

凉山疾控健康提示(11月27日)

来源:健康凉山官微 发布日期: 2022-11-28 00:27

近期,国内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的特点,防控形势更加严峻复杂。公众要密切关注广东省广州市,重庆市,河北省石家庄市,北京市朝阳区、通州区、东城区、海淀区、大兴区,山西省忻州市、朔州市、太原市,青海省西宁市、海东市、黄南州,河南省郑州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和田市,山东省济南市,陕西省榆林市、西安市,甘肃省兰州市,湖北省武汉市,吉林省长春市、松原市,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辽宁省沈阳市等地疫情动态。所有来(返)凉人员,在入凉前,要主动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报备,并积极配合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重要提示

1、对近7日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凉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者实行集中隔离。对近7日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凉人员,实施3天3次核酸检测(每次间隔24小时及以上),做好居家健康监测,3天期间不前往空间密闭、人员密集的重点公共场所,第5天需再完成1次核酸检测。(国内高风险区详情,请查询国务院客户端)

2、对近7日内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图木舒克市、阿克苏市、阿拉尔市、和田市、库尔勒市旅居史的来(返)凉人员,实施3天集中隔离。对近7日内有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其他地区旅居史的来(返)凉人员:(1)自抵达目的地社区(村)当日起,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施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开展3次核酸检测(每次间隔24小时及以上);(2)居家健康监测第3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具后,继续进行3天自我健康监测(3次核酸检测),自我健康监测期间足不出户、上门采样,第3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具后,方可正常出行。

3、对近7日内有内蒙古自治区、甘肃省兰州市,青海省西宁市,河北省石家庄市,重庆市,广东省广州市,河南省郑州市旅居史的来(返)凉人员,实施5天居家健康监测(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施集中隔离),第1、2、3、5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第4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具后,方可正常出行。

4、对近7日内有湖北省武汉市,黑龙江省绥化市,河北省(除石家庄市),河南省(除郑州市),山东省济南市、聊城市,北京市朝阳区,山西省忻州市、太原市、朔州市,陕西省西安市、榆林市,天津市津南区、滨海新区,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湛江市吴川区、佛山市顺德区,广西桂林市,德阳市,内江市旅居史的来(返)凉人员,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施集中隔离),开展3次核酸检测(每次间隔24小时及以上),期间不聚集、不外出。

5、所有省外来(返)凉人员,严格落实“入川即检”,实施3天3次核酸检测(每次间隔24小时及以上),第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具后可正常出行,但不前往空间密闭、人员密集的重点公共场所。(酒吧、歌舞厅、洗浴场所、棋牌室<麻将馆>、网吧、电子游艺厅、密室逃脱、剧本杀等)。入凉后第5天需再完成1次核酸检测。

6、省内有近7日内低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原则上不跨市(州)流动,确需跨市(州)流动的,需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出具报告时间为准)。抵凉后3天内完成3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及以上),首次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未出之前不外出,3天期间不前往空间密闭、人员密集的重点公共场所。

7、省内有本土病例报告但暂未划分高风险区的县(市、区)的来(返)凉人员参照第6条执行。

8、省内无高风险区的县(市、区)来返凉人员需提供48 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9、西昌市、昭觉县、盐源县、越西县、冕宁县人员州内跨县(市)流动需持24 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抵达后3天内完成3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及以上),第一次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未出之前,不外出、不聚集。州内其余人员跨县(市)流动需持48 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10、根据疫情社会面传播风险研判,州内各县(市)按一、二、三类地区进行分类管控、动态调整,公众要按照目的地防控措施要求,进入重点场所(机构)时分别需要持有效时间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专家提醒

落实责任 主动报备

各地要压紧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在全社会构建防疫共同体。

州外来(返)凉人员需在来(返)凉前提前48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登记报备。可在微信小程序搜索“来返凉人员报备登记”主动报备。如不便采取二维码方式报备,可通过电话等方式向目的地社区(村)登记报备(电话号码请通过网络或114等方式查询)。

不主动申报、刻意隐瞒信息或拒绝接受隔离医学观察,造成疫情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有关规定,将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关注疫情动态 配合防疫措施

公众要重视个人防护、避免人群聚集、关注疫情动态。如近期有相关地区旅居史,或收到疫情防控提醒短信,健康码变为“红码”“黄码”,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宾馆、酒店)报备。“红码”人员就地等待转运。

如健康码变“黄码”,一要立即主动向属地社区/村(宾馆、酒店)报备,保持通讯畅通,积极配合管理。二要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三要及时到“黄码”人员核酸检测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其他检测点不检测“黄码”人员。若您已在封闭管理区内,就在封闭管理区内完成核酸检测。

公众出行要强化疫情防控意识,加强个人防护,不前往或途经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地区。

公众在进入各类公共场所时,应主动配合扫场所码、亮健康码等防疫措施;各类公共场所的经营管理方,应严格落实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等防疫规定,确保所有进入场所的人员均落实到位。请广大市民朋友切实做到“扫码亮码、绿码通行”,用我们的实际行动构筑抗疫的坚固堡垒。

凉山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网站支持IPv6

主办单位: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单位:凉山州大数据中心

网站标识码:5134000016|蜀ICP备2020030031号-3|川公网安备 513401020000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