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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长四川外出务工人员健康申报证明有效期的通知

来源:四川省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日期:2020-02-29 08:14 [ 字体: ] 【打印本页】 分享到:

各市(州)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办公室: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发〔2020〕28号)要求和疫情形势变化情况,从2月26日起出具的《四川外出务工人员健康申报证明》有效期由3天延长至14天。

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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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长四川外出务工人员健康申报证明有效期的通知

来源:四川省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日期: 2020-02-29 08:14

各市(州)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办公室: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发〔2020〕28号)要求和疫情形势变化情况,从2月26日起出具的《四川外出务工人员健康申报证明》有效期由3天延长至14天。

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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