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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彝族自治州作为全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接续推进的典型区域,其治理实践深刻体现了中国式现代化在民族地区的生动探索。从集中力量消除绝对贫困的“攻坚战”,转向系统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持久战”,不仅意味着发展目标、任务与核心矛盾的深刻变迁,更对党组织提出了适应性重构的新挑战。凉山州各级党组织在此过程中展现出的战略调适、组织创新与治理效能,其生成与演进蕴含着深厚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智慧。理解这一领导力建构过程所依循的矛盾论、实践论、群众史观与系统思维,正是揭示“凉山经验”理论内核与哲学意蕴的关键。
矛盾论:在发展阶段变迁中精准把握工作重心
凉山州的成功实践,首先根植于党组织对矛盾原理的深刻运用。在不同历史时期,社会主要矛盾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党的领导力正体现在对此类矛盾运动的敏锐洞察与战略性回应。
在脱贫攻坚阶段,凉山地区社会主要矛盾的具体化、尖锐化表现为“绝对贫困”。凉山州委准确抓住这一主要矛盾,将全部资源和精力集中于解决“两不愁三保障”这一核心任务。这一定位遵循了“抓住主要矛盾”的哲学原理,通过集中力量破解主要矛盾,为凉山的发展扫清了最根本的障碍。
随着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主要矛盾的表现形态发生深刻转化。人民群众的需求从满足基本生存,转向对更高质量的发展、更公平的分配、更优美的环境、更丰富的文化的全方位期待。凉山州委迅速对工作重心进行战略性调整,系统性谋划和推动“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大振兴。这一转型,正是基于对“矛盾的主要方面与次要方面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规律的自觉把握,实现了领导力焦点从“消除匮乏”向“实现繁荣”的跃升。在此过程中,党组织注重把握矛盾转化的阶段性特征,既保持战略定力,又灵活调整策略,确保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推进。
凉山实践体现了各级党组织对矛盾特殊性的重视,精准把握了不同区域、不同群体的差异性矛盾。在安宁河谷地区,重点解决特色农业规模发展与生态保护、耕地红线之间的结构性矛盾,推动建立绿色低碳循环产业体系;在彝家新寨集中安置区,着力化解社区治理、文化融合与可持续发展之间的系统性矛盾,构建“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长效机制。这种对矛盾特殊性的深刻把握,使得领导力建构既具有全局性,又保持针对性,实现了普遍性与特殊性的有机统一。
运用矛盾分析法不仅是把握发展规律的认识工具,更是推动治理转型的实践指引。通过识别主要矛盾与矛盾主要方面的转化,并在普遍性指导下着力破解特殊性矛盾,党组织成功将战略定力、政策活力与基层创造力有机结合,实现了阶段攻坚与长远发展的辩证统一。
实践论:在复杂治理实践中实现认识飞跃
党的领导力并非先验存在,而是在回应现实挑战、解决具体问题的社会实践中生成、检验并强化的。凉山州的治理实践历程,生动诠释了“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一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真理力量。
脱贫攻坚是一场伟大而复杂的社会实践。初期,对于如何在深度贫困、情况特殊的民族地区实现精准脱贫,并无现成的完美路线图。凉山州委秉持“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精神,鼓励基层首创,在实干中深化认识。以易地扶贫搬迁为例,党组织的认识经历了深刻的辩证发展过程:最初聚焦于“搬得出”的物理空间转移;在推进过程中,逐渐认识到配套公共服务、社区治理和情感文化融入对“稳得住”的决定性作用;最终升华到必须通过前瞻性的产业布局和就业支撑,才能实现“能致富”的可持续目标。这一“感性认识—理性认识—再实践”的过程,不仅解决了几十万群众的安居问题,更锤炼了党组织驾驭复杂社会工程的卓越能力,形成了“搬迁是手段、发展是目的、融合是关键”的深层治理认知。
进入乡村振兴阶段,实践的复杂性、不确定性显著增强。凉山州委进一步将实践论方法制度化,形成“试点探索—总结提炼—推广完善”的渐进式改革路径。通过在不同县(市)设立产业融合、乡村治理、文化传承等各类示范点,鼓励基层在总体框架下开展创新尝试。党组织主动扮演“观察者”“提炼者”“推广者”角色,建立健全经验收集、案例比对、效果评估机制,及时将分散的基层探索系统化、机制化,转化为可复制、可推广的政策范式。这种“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的方式,确保决策始终建立在坚实的实践基础之上,实现了治理认知与治理能力“实践—认识—再认识”的螺旋式上升。
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不仅是认识论的基本观点,更是领导力提升的根本途径。通过自觉将实践作为检验真理、锻造能力的根本场域,党组织在回应问题、总结智慧、推动制度创新的过程中,成功实现了从“被动执行”到“主动创治”、从“经验治理”到“循证治理”的深刻转变。
群众史观:在共建共享中筑牢执政根基
凉山州治理转型的成功,本质上是在党的领导下充分激发人民主体性的社会动员过程。这一进程深刻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的核心要义,将“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转化为有效的治理实践。
在价值目标上,牢固确立“一切为了人民”的根本立场。党的领导力建设始终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从脱贫攻坚时期确保“两不愁三保障”的基本民生底线,到乡村振兴阶段《凉山州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中明确提出的“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工作重心已从解决“生存性”需求的兜底保障,转向满足“发展性”期盼的赋能与共享。
在方法路径上,深入践行“一切依靠人民”的实践原则。领导力建构的关键一环,是实现从“替民做主”到“由民做主”、从“单向输送”到“双向互动”的治理模式转型。一是健全参与机制,通过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推广“一事一议”、村(居)民代表会议等民主形式,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二是创新组织载体,让农民成为享有决策参与和收益分配的积极主体;三是激发主体意识,持续通过农民夜校、技能培训、典型示范等方式,提升群众自我发展能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在成效评价上,始终坚持把“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根本标准。党的领导力是否真正提升、治理转型是否真正取得成效,最终评价权在于人民。凉山州在实践中逐步建立起以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的评价导向和反馈机制,倒逼各级干部深入基层、贴近群众,确保各项工作举措接地气、顺民意、得民心,使党的领导力建设始终植根于人民群众的沃土之中。
凉山州的实践表明,坚持群众史观不仅是价值宣示,更是方法论指引。通过将“人民至上”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有机融入领导力建构全过程,党组织成功将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实现了巩固执政根基与推动社会发展的内在统一。
系统思维:以整体性战略统筹乡村全面振兴
面对乡村振兴这一涵盖多领域的复杂系统工程,凉山州委自觉运用系统思维,将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观点转化为战略谋划与协同推进的治理实践,展现出驾驭复杂局面、实现整体优化的卓越领导力。
在顶层设计上,强化战略规划的系统集成。凉山州党组织深刻认识到,“五大振兴”是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领导力的关键体现于打破部门壁垒、进行系统性顶层设计。《凉山彝族自治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集中体现了这一系统思维:规划创新实践“多规合一”,将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生态保护、文化传承、基础设施布局等多个专项规划进行空间统一与内容衔接;构建“一核一区一流域”乡村振兴空间格局,同步考量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确保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改善与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协同推进。
在治理过程中,构建协同联动的运行机制。凉山州委着力搭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落实、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的协同机制:组织领导层面,深化责任体系,确保指挥贯通;政策协同层面,推动产业、财政、金融、土地、人才等政策配套组合、同向发力;社会层面,积极搭建平台,引导企业、社会组织、新乡贤、专家学者等多元主体参与乡村建设,形成共建共治的治理生态。
在风险防控中,把握动态平衡的系统韧性。凉山州党组织注重识别风险关联性,致力于提升治理体系的韧性与可持续性。一方面,建立系统化监测预警机制,聚焦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任务,构建涵盖“三保障”、产业发展、就业状况等多维度的动态监测帮扶体系;另一方面,注重防范化解关联性风险。推动产业发展时,同步评估市场波动、自然灾害等潜在风险,配套建设冷链物流设施、推广农业保险;推进乡村建设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防治面源污染,避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短期发展。这种将发展视为动态平衡复杂系统的认知与实践,确保了凉山州乡村振兴行稳致远。(聂贤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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