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政法委是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重要职能部门,是同级党委加强政法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参谋和助手,其主要职责是:
(一)州委政法委职能简介。
指导督促政法各部门贯彻执行中共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及同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定期分析社会治安形势,对一定时期本地的政法工作作出全面部署。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开展新形势下加强和改革政法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向同级党委提出建议和意见。指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调各部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研究指导政法队伍建设,协助组织部门做好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和科、处、队、庭、室干部的考察和管理。切实履行政法委职能,抓好执法督促工作,支持和督促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协调政法各部门的关系,重大业务问题和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指导下级政法委、综治委工作完成同级党委和上级政法委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州委政法委2017年重点工作。
2017年和今后一段时期,全州政法机关要全面贯彻党中央、省委、州委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深度的忧患意识,将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实增强工作预见性,以理念创新为引领,紧紧围绕为党的十九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和脱贫攻坚转型跨越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规范的法治环境这条主线,突出抓好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禁毒攻坚行动、平安凉山建设、服务转型跨越发展四个重点,着力落实司法体制改革、科技强警、队伍建设三个保障,全力推动政法工作水平实现新提升。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州委政法委为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凉山州法学)。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州委政法委2017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教育支出2017州委政法委全年收支总预算1046.42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州委政法委2017年收入预算1430.0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83.63万元,占26.8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52.81万元,占66.63%。
(二)支出预算情况
州委政法委2017年支出预算1385.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6.37 万元,占30%;项目支出969.02万元,占7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州政法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30.05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52.8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州委政法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30.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2.74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
公用经费114.50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州委政法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5.2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2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6年预算无增长。主要原因是无出国任务。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增长2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单位对禁毒区域协作工作支出。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来州内开展禁毒协作人员的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57%。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我委车辆减少。
公务用车改革后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越野车2辆。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60万元,因级机关换届,我委原书用的一辆越野车州政府安排划转到州政协,拟购置公务用越野车1辆。其中: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的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维稳、禁毒和正常开展。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州委政法委及下属州法学会等行政事业单位的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14.50 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39.9万元,增长73%。增长的原因是我委去年遴选了7名工作人员。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州委政法委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及办公用品的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州委政法委共有车辆2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购置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安排大型设备购置经费0万元,购置0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州委政法委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69.18 万元。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州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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