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凉山州公路运输服务发展中心职能职责简介。
为维护运输市场秩序提供管理保障。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与资质管理、从业人员资质管理、经营监督与违章经营处罚、质量纠纷调解、行业调查与统计。负责全州道路运输行业发展调查研究,拟订运输行业发展可行性论证报告或方案;协助道路运输站场规划布局建设的推进;负责道路运输信息收集、分析预判、呈报发布;负责指导全州道路运输企业(车辆)联网联控、动态监控平台建设和安装使用;指导服务全州道路运输企业节能减排,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和年报工作;负责行业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岗位培训、适应性教育、继续教育和考核考评工作;负责全州道路运输企业资质评定、等级评审和营运性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指导企业资质提升、质量信誉等级升级转型;督促行业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操作规范、安全生产标准、车辆技术标准的贯彻执行;负责建立道路运输行业推进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国(省)标准、淘汰老旧设备和车辆的制度和规划;完成凉山州交通运输局安排的其他任务。
(二)凉山州公路运输服务发展中心2023年重点工作。
1.2023年完成省运管局下达的站点改扩建项目。加大对各县、市枢纽站的督导,完成站点提升改造任务。
2.在州交通局的领导下进一步联合邮政局等开展我州交邮(商)共建工作。
3.进一步联合综合执法支队对客货运输市场的违规违法行为进行常态化管理
4.加强农村客运通返不通督导工作。持续推进“金通工程”工作及样板县创建。
5.强化重点源头安全监管。要盯紧看牢旅游包车、农村客运以及危险货物运输在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的重点环节,督促汽车客运站和运输企业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6.对“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违法违规情况实行“一月一报告”。指导行业监管平台、第三方监测平台通报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及时处理上报给州交通运输行政综合执法支队。
7.进一步指导各县市推进跨省通办业务。
8.持续指导规范网约车市场。
9.加强节假日应急值班值守,落实双岗值班要求,及时报送、处理应急值班信息,安排部署好节假日运力储备,强化运输组织。
10.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健全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加强专业应急队伍建设,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实战能力。
11.做好2023年财政预决算以及财务管理工作,保障中心资金安全。
12.稳步推进驾驶员异地考核工作,做好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的补证、换发、变更、注销等事项,实行一网通办。待省运管局修订完善驾培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及时启用并全面开展驾校质量信誉考核。
13.进一步加强环保宣传教育。通过新旧媒体,多视角、全方位深入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和防污治理正反典型。持续加强I/M制度实施,汽修企业电子健康档案建设。全面实施公交优先战略,推进汽修行业VOCS治理。
14.严格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强化运输服务发展队伍政治思想、意识形态和思想作风建设,做好党风廉政和正风肃纪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凉山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公路运输服务发展中心是凉山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我中心设6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科教人事科、企业指导科、车辆技术科、运输信息科、计划发展科),现有在编在职工作人员24人,退休人员20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凉山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公路运输服务发展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州公路运输服务发展中心2023年收支总预算566.87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72.51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172.51万元,主要是2023年预算人员数较上年预算人员数增加明显,人员经费增加明显。
(一)收入预算情况
州公路运输服务发展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566.8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66.87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州公路运输服务发展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566.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6.87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州公路运输服务发展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66.87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72.51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172.51万元,主要是2023年预算人员数较上年预算人员数增加明显,人员经费增加明显。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66.87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1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29万元、交通运输支出402.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9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州公路运输服务发展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66.87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72.51万元,主要是2023年预算人员数较上年预算人员数增加明显,人员经费增加明显。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行政运行支出402.54万元,占71.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52.91万元,占9.33%;住房公积金支出35.93万元,占6.34%;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75万元,占0.1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5.47万元,占6.26%;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3.80万元,占2.4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7.74万元,占1.37%;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7.73万元,占3.1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402.5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运行。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52.91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发放等。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35.9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0.7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医疗方面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5.4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
6.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3.8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缴费。
7.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7.7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7.73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州公路运输服务发展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66.8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78.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04.61万元、津贴补贴65.92万元、奖金128.87万元、住房公积金35.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2.91万元、及社会保险缴费等。
公用经费88.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06万元、电费费1.50万元、水费1.00万元、物业费5.00万元、差旅费10.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13万元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州公路运输服务发展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9.7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3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4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同样无该项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下降16.2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该项支出。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临时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该项支出。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
2023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40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中心检查工作、乡村振兴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州公路运输服务发展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州公路运输服务发展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本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8.48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0.96万元,增长14.1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的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州公路运输服务发展中心2023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州公路运输服务发展中心车辆2辆(与“三公”经费说明中单位现有公务用车保有量一致),其中,公务用车2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3年州公路运输服务发展中心专用项目按要求编制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州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3年)
表6-1.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2023年)
网站声明:若对本预算内容有疑问,请与2192195联系。
附件: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