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凉山州卫生执法监督支队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按照依法行政、政事分开、综合执法和有利于卫生改革与发展,有利于树立卫生执法良好社会形象的原则,按照卫生部《关于卫生体制改革实施的若干意见》精神,凉山州卫生执法监督支队,在凉山彝族自治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领导下,在上级卫生监督总队的指导下,指导全州卫生执法监督工作,依法统一对外开展卫生监督工作和办理相关事宜,并直接对西昌市内州直管的51家公共场所、学校、各类医疗服务机构开展综合性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拟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计划,并进行实施;(二)、负责卫生许可和职业许可的申请受理、初审、上报和批准后证书发放的具体工作;(三)、负责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报告;(四)、负责对县市级卫生监督员进行法律知识和业务的培训工作;(五)、负责卫生监督职权范围的举报、投诉的受理和查处工作;(六)、开展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咨询;(七)、对医疗放射卫生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选址、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八)、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付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单位现有编制20名,在职职工18名,退休1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州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州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2017年收支总预算396.97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州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2017年收入预算396.9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47.15万元,占××%;基本支出拨款收入239.4万元,占××%;项目支出拨款收入157.58万元,占××%;
(二)支出预算情况
州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2017年支出预算396.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9.4万元,占××%;项目支出157.58万元,占××%;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州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96.97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6.97万元;支出包括:基本支出239.4万元、项目支出157.5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州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孩子的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96.97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00.00万元,主要是单位职工工资、社会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等相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基本支出239.4万元,占××%;项目支出157.58万元,占××%;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基本支出2017年预算数为239.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州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96.9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
公用经费50.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用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州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1.8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会议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0.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6年预算无变化,未发生此项开开支。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与2016年预算持平。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相关单位来往。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5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单位只保留了一辆公务用车其余的公务用车都由政府收缴。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
2017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燃油、保险、维修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我单位部分工作的开展。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州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电脑、打印机、执法终端等。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州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共有车辆1辆其中。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州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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