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基本职能:一是拟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代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二是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三是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四是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养老保险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参与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制订相关制度、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企业参加工伤保险;五是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六是负责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依法督促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合同签订与履约时,载明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条款。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七是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人才开发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农村实用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贯彻落实吸引留学人员来川(回川)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贯彻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指导、监督各级各类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按国家和省州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八是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将安全生产责任履行情况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惩、考核的重要内容;九是组织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承担评比达标表彰等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州委、州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承办提请州人大常委会和州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十是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政策,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政策;十一是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负责将安全生产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内容;十二是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内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十三是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十四是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重点工作:一是强化就业优先政策落实。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扶持政策,支持企业稳定和增加就业岗位,拓宽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转移输出就业和返乡创业渠道,统筹推进城乡就业。推进“互联网+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打造线上线下融合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开展具有行业特色、地域特色的专项就业创业服务活动。统筹推进重点群体就业,持续做好脱贫劳动力、易地搬迁劳动力和水电移民就业帮扶,强化退捕渔民全就业管理服务。二是全面深化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推动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继续为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严格落实省级统筹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相关要求,推进基金省级统收统支规范运行,为2022年实现全国统筹夯实基础。持续巩固社保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健全完善社保经办风险防控长效机制。持续推进社保经办“适老化”改造,实现更多领取待遇人员“寓认证于无形”。持续提升社保基础数据质量,推动社保经办数字化转型。三是巩固提升农民工服务保障水平。持续深化我州与省内外、东西部劳务协作,不断扩大农民工外出务工就业规模。健全农民工服务站工作布局,完善驻外农民工工作服务站,发挥农民工工作站、基层党组织等作用将农民工稳在当地,不断提升农民工稳岗服务。推进全省农民工信息平台建设,加强农民工疫情防控监测,持续开展农民工服务保障“五件实事”,创新实施“送温暖”活动,提升为农民工服务保障水平。2022年全州计划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131万人。四是强化人事人才支撑。全面实施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进一步深化我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入实施“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调动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积极性。继续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采用公开考试考核招聘方式,依托“千名英才·智汇凉山”引才计划等进一步加大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力度。开展凉山州第十一批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评选工作。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凉山州“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制度,认真贯彻落实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工作。五是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全面督促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及时排查隐患、完善台账、清理存案,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从源头上杜绝欠薪事件,严防讨薪群访事件。切实维护新业态劳动者合法权益,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新模式。六是探索完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持续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推动各县(市)绩效倾斜激励政策的实施;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契机,探索建立适应事业单位行业特点的绩效工资水平量化指标和审批机制;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机制。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单位1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都是财政一级预算单位;6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未独立核算;1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独立核算。主要包括: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凉山州就业服务管理局、凉山州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凉山州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凉山州人事考试中心、凉山州农民工服务保障中心、凉山州人力资源培训中心、凉山州人才交流中心(凉山州人力资源市场)、凉山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凉山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凉山州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收入、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2年收入预算3983.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83.1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983.1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54.0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8.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0.94万元。2022年收支总预算3983.16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605.81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同口径增加326.59万元,主要原因是:购买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社保卡制卡和数据采集、“惠民惠农一卡通”系统运维、举办攀西工匠杯职业技能大赛和第五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等项目增加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收入预算3983.1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83.16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支出预算3983.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86.11万元,占54.9%;项目支出1797.05万元,占45.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983.16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951.34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同口径增加326.59万元,主要原因是:购买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社保卡制卡和数据采集、“惠民惠农一卡通”系统运维、举办攀西工匠杯职业技能大赛和第五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等项目增加预算经费。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83.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54.0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8.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0.9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3983.16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3656.57万元增加326.59万元,主要原因是:购买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社保卡制卡和数据采集、“惠民惠农一卡通”系统运维、举办攀西工匠杯职业技能大赛和第五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等项目增加预算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54.05万元,占94.2%;卫生健康支出128.17万元,占3.2%;住房保障支出100.94万元,占2.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962.6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808.37万元,主要用于:州学术技术带头人岗位激励、全州事业单位人员岗前培训、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机关服务管理、基金预决算及规财管理、办公设备购置、企业薪酬调查、劳动能力鉴定、召开全州人社会议等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2022年预算数为15.00万元,主要用于:劳动保障和农民工权益维护。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80.00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及社保基金管理培训、社保基金监督检查及内审等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2022年预算数为676.00万元,主要用于:人社信息化建设、金保工程运行维护等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2022年预算数为6.00万元,主要用于:劳动人事仲裁专(兼)人员办案补助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590.95万元,主要用于:局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基本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11.68万元,主要用于:购买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社保卡制作和数据采集等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2年预算数为199.5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2年预算数为2.03万元,主要用于:局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34.5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员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67.30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员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38.5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26.19万元,主要用于:局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41.8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1.55万元,主要用于:局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医疗补助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00.9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186.1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91.40万元,主要包括:局机关和下属6个未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支出。
公用经费394.71万元,主要包括:局机关和下属6个未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等机构的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委托业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3.8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8.8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2年预算0万元,与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均未安排因公出国。
(二)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5.00万元,与2021年预算5.00万元持平。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人社部,省人社厅,对口联系单位、相关部门到我单位进行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38.80万元,与2021年预算38.8万元持平。
现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1辆,旅行车(含商务车)1辆(凉山州人事考试中心),越野车2辆(局机关),大型客、货车0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80万元,用于4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用于全局执行公务活动,开展人才队伍建设,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劳动能力鉴定,考试考务用车,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与检查,就业创业、职业技能培训等业务工作。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94.71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5.74万元,增长4.1%。主要原因:财政增加人员定额经费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677.9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加油、维修和车辆保险、采购空调、信息系统集成、软件开发服务及运行维护服务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公务用车4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2年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项项目均按要求编制绩效目标管理,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根据财政部制定的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对有关名词作如下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州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省厅拨考点经费等收入。
3.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州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6-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7.州对县(市)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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