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基本职能:一是拟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代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二是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三是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四是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养老保险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参与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制订相关制度、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企业参加工伤保险;五是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六是负责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依法督促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合同签订与履约时,载明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条款。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七是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人才开发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农村实用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贯彻落实吸引留学人员来川(回川)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贯彻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指导、监督各级各类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按国家和省州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八是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将安全生产责任履行情况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惩、考核的重要内容;九是组织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承担评比达标表彰等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州委、州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承办提请州人大常委会和州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十是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政策,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政策;十一是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负责将安全生产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内容;十二是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内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十三是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十四是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重点工作:一是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力做好返乡农民工摸排登记建档、返岗复工交通出行、健康服务等工作。加大援企稳岗支持力度。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延长社保申报缴费期、缓缴社会保险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和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等支持举措。加强防控一线人员关心关爱,对因参与疫情防控而感染的医护及相关人员及时认定工伤,落实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政策,简化防疫急需岗位人员招聘程序。妥善处理受疫情影响产生的劳动关系纠纷,引导劳资双方协商解决各类矛盾。加强疫情对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劳动关系等方面工作影响的研判,优化人社公共服务,大力推行线上服务,改进求职招聘、职业技能培训、事业单位招聘等组织形式。做好公共就业、社保经办、人才交流等窗口服务单位、技工学校和全系统干部职工的疫情防控;二是全力以赴稳就业。坚持把稳就业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实施就业优先政策,产业、企业、创业、就业“四业”并举,稳定就业总量,改善就业结构,提升就业质量,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加强就业形势研判和监测预警,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实施就业政策落实、服务落地专项行动,支持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城镇新增就业1.66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实施援企稳岗政策,统筹用好失业保险基金和就业创业补助资金,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开展就业援助专项行动,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加强创业指导和服务,落实完善创业担保贷款等扶持政策。组织参加“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四川赛区)和四川省第二届创业博览会。灵活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专项活动。三是实施农民工战略性工程。推进农民工工作战略性工程,凉山要以农民外出务工,助力脱贫攻坚为主,大力发展农民工经济。扩大建卡贫困户输出规模,提高质效。强化农民工服务保障,开展农民工专列专车、走访慰问、证照办理、根治欠薪和就业招聘专项活动。开展劳务品牌培训和返乡创业培训。深化“佛山-凉山”东西部劳务协作,促进贫困劳动力向东部地区就业。全年计划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132万人,劳务收入230亿元;四是推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大力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创新培训模式,积极探索“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组织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开展“一户一名技术能手”提能培训不少于5000人次。实施技师培训项目,培养更多高技能人才。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强化师资队伍和重点专业建设,稳步扩大招生和办学规模。举办第三届“凉山工匠杯”职业技能大赛,培养“凉山工匠”,并选拔优秀选手参加省赛;五是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实现社会保险法定人群全覆盖。认真落实降费率政策。推进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全面上线运行。持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切实做好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待遇兑现准备工作。进一步推进国家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做好尘肺病等重点行业工伤保险扩面工作,全面开展工伤保险预防专项行动。加强社会保险风险防控;六是加强人事人才管理。深入实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开展凉山州第十批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评定及第十三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推荐工作。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创新人才评价机制,结合各行业特色和我州实际开展23个系列(专业)高、中、初级职称评价工作。逐步实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制度全区域、全系列、全级别覆盖。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及时充实事业单位紧缺人才,加强事业单位人员培训,完善绩效工资分配、乡镇工作补贴等制度,落实好职级待遇,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积极性。开展表彰奖励、政府人事任免和宪法宣誓工作;七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严格落实《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宣传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细化重点领域治理措施,源头治理,加强监管,以法治手段根治欠薪,严厉打击“恶意欠薪”“恶意讨薪”行为,坚决守住政府工程“零欠薪”阵地。建立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制度,研究制定新业态用工指引。全面建立国有企业差异化薪酬分配制度和“一适应、两挂钩”工资决定增长机制。稳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健全企业薪酬调查制度;八是推进人社精准扶贫工作。坚持如期脱贫和防止返贫同向用力,聚焦7个未摘帽深度贫困县和大排查问题整改,巩固提升4个县脱贫成果,统筹推进就业扶贫、技能扶贫、社保扶贫和人才人事扶贫,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牵头实施贫困家庭技能培训和就业促进扶贫专项,计划培训贫困劳动力4万人以上;在当年计划退出的每个贫困村开发不少于5个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大龄、残疾人及其家庭的贫困劳动力;积极举办就业扶贫专场招聘会,深度贫困县人社部门每季度组织1次;推进贫困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借助四川省专家智力服务基层项目平台,柔性引进全国、全省各领域优秀专家赴我州基层开展精准智力帮扶;九是有效化解人社风险隐患。切实增强前瞻性、预见性,认真排查化解人社领域的风险隐患,着力防控规模性失业、社保基金支付、劳动关系、拖欠农民工工资、人事考试安全等重点风险,加强就业培训经费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十是切实改进人社公共服务。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推进人社服务“一网通办”,动态调整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精简证明材料,总结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深入实施“好差评”制度,深化综合柜员制。加强乡镇基层平台和银社一体化建设,推进社保经办服务向基层下延。加快实施县市基层平台省级定向财力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推进服务平台标准化、服务基础信息化、服务机制协同化、服务行为专业化,不断提升各族群众的满意度;十一是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用“好干部五条标准”来要求和培养人社干部,努力建设一支听党话、跟党走,具有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高度自觉的大局意识、勇于担当的履责精神、周到细致的服务意识、求真务实的奋进精神、清正廉洁的自律意识、全心为民的奉献精神的一流班子队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单位1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都是财政一级预算单位;6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未独立核算;1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独立核算。主要包括: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凉山州就业服务管理局、凉山州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凉山州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凉山州人事考试中心、凉山州农民工服务保障中心、凉山州人力资源培训中心、凉山州人才交流中心(凉山州人力资源市场)、凉山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凉山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凉山州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收入、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收入预算8541.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956.1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585.6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8541.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12.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48.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9.6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4.75万元,其他支出526.09万元。2020年收支总预算8541.71万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944.41万元,主要是社保卡制卡和数据采集费用支出增加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收入预算8541.7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收入2585.60万元,占30.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956.11万元,占69.7%。
(二)支出预算情况
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支出预算8541.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57.44万元,占24.1%;项目支出6484.27万元,占75.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015.62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116.89万元,主要是社保卡制卡和数据采集费用支出增加预算。
收入包括:上年结转收入2059.5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956.1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12.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48.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9.6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4.7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5956.11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5291.21万元增加664.90万元,主要是社保卡制卡和数据采集费用增加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95.46万元,占2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06.30万元,占72.3%;卫生健康支出129.60万元,占2.2%;住房保障支出124.75万元,占2.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777.26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实用技术职称评定、州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创新科研资金与培养资金、职称评审费、机关服务管理、脱贫攻坚经费、企业薪酬调查经费、职业技能大赛经费等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618.20万元,主要用于:州人事考试中心、农民工服务保障中心、公务员培训中心、人才交流中心、人社信息中心、人事争议仲裁院等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基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851.5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基本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48.0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劳动能力鉴定、召开全州人社会议等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2020年预算数为50.00万元,主要用于:劳动保障和农民工权益维护、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等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88.00万元,主要用于:社保基金监督检查、奖励、培训等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2020年预算数为659.00万元,主要用于:人社信息化建设、金保工程运行维费等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2020年预算数为6.00万元,主要用于:劳动人事仲裁专(兼)人员办案补助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2271.94万元,主要用于:社保卡制作运行经费、人事考试加试彝藏语经费等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0年预算数为209.8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0年预算数为1.64万元,主要用于:局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20.2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员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55.7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22.48万元,主要用于:局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36.0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5.38万元,主要用于:局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医疗补助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24.7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55.9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72.53万元,主要包括:局机关和下属6个未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支出。
公用经费283.38万元,主要包括:局机关和下属6个未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等机构的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委托业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4.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9.1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0年预算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5.00万元,较2019年预算4.00万元增长25%。主要原因:今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人社部,省人社厅,对口联系单位到凉山督导,指导脱贫攻坚工作接待次数增加、金额增长。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人社部,省人社厅,对口联系单位、相关部门到我单位进行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29.10万元,较2019年预算30万元下降3%,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压减公务用车费用。
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1辆(凉山州人事考试中心),越野车2辆(局机关),大型客、货车0辆。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10万元,用于3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用于全局执行公务活动,开展社会保险制度、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劳动能力鉴定,考试考务用车,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与检查,就业促进、职业培训、脱贫攻坚等专项业务工作。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83.38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24.18万元,下降7.8%。
(二)政府采购情况
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996.9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加油、维修和车辆保险、采购计算机、打印设备、照相器材、信息系统集成、软件开发服务及运行维护服务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公务用车3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和专项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十一、名词解释
根据财政部制定的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对有关名词作如下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州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省厅拨考点经费等收入。
3.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州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0年州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6-1.2020年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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