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凉山彝族自治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以下简称“我单位”)是1984年7月经凉府办发〔1984〕61号文件批准同意成立的区科级自收自支独立事业单位,后因取消收费,2012年9月按凉编委〔2012〕172号文件要求,经费形式改为全额拨款,编制数10名,现配站长一名,在职人员7人。
(一)主要职能。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各地县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建筑工程造价活动实施监督和管理。
2、凉山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是受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依法对建设工程造价活动进行行政监督执法、管理的具体业务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造价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收集和发布全州建筑材料价格为预结算提供依据。
②依法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工程造价活动实施行政监督、管理和备案,及时测算和发布建筑工程造价指数。
③受理工程造价活动中的投诉和纠纷,并依法作出处理和解释。
④汇同有关部门起草、制定我州工程造价的管理细则。
⑤指导我州各县(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业务工作。
⑥对工程造价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州的造价人员的资质考取和继续教育工作。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二O一六年在州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领导和省总站的指导下,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届八次全会、州委七届九次全会精神在各县市局的支持和全站职工共同努力下,按照年初工作计划完成全年的工作任务。
1.完善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能。在全站倡导“认真工作”行为理念,开展正确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教育,营造讲团结、守纪律、勤学习的良好工作氛围并且健全管理制度,严格依法行政。
2.业务方面,不断学习和严格执法。我站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和技术交流活动,不断提高造价人员素质和执业道德,努力培养一支高素质的造价队伍,以满足我州工程造价的需要。为进一步规范我州造价咨询市场行为,我站于每年根据省站要求不定期对州内造价咨询企业进行动态核查,同时做好造价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我站一直以来都是依规依法从未收到任何一起投诉。对全州建筑施工、设计、监理、咨询等相关单位进行建筑业“营改增”培训,使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等重要工作得以顺利推行和实施。
3.根据省委十届八次全会、州委七届九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王东明书记等省委主要领导在凉山蹲点调研督导期间关于凉山脱贫攻坚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我站积极响应抽调职工参与脱贫攻坚工作长期驻点乡村为当地人民群众提供技术支持。精准扶贫重在精准,选准最贫困村、扶持最困难户、办好最急需办的事,我站根据本身职能和特长多次实地对全州贫困乡村房屋建设提供指导意见和技术支持,主动对州内困难企业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及疑难解答。
4.我站认真落实管理好州内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规范招标代理机构选择方式加强招投标代理机构的监管,强化招标投标信息公开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如实完整地填报公示信息,不得隐瞒、歪曲应当公示的信息。严格招标投标活动过程监管,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重点监督招标方案核准、信息发布、招标文件制作、专家抽取、评标定标等重点环节。
5.我站全年按时收集、测算、发布“凉山州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凉山州建筑行业人口成本价格信息”、“凉山州建筑与装饰工程实物工程量人工单价信息”计十二期,同时认真测算本地建筑行业造价指数,按季报送人工市场劳务价格、分项工程实物量劳务价格、机械台班、周转材料租赁价格。
6.全面实现了合同备案网络化,全州建设工程施工总包合同170余宗、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3宗,办理州属工程竣工结算结算确认4宗。
7.接待定额解释、造价咨询1100余次,主持参与有关工程造价纠纷调解,为维护建筑市场公平和稳定起到积极作用。
8.组织全国造价师、造价员网上继续教育,州内施工企业、园林绿化企业规费证和取费证变更、年检124件。与建管科一道完善6家外地咨询企业的入凉备案工作。
二、部门概况
凉山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是1984年7月经凉府办发〔1984〕61号文件批准同意成立的区科级自收自支独立事业单位,后因取消收费,2012年9月按凉编委〔2012〕172号文件要求,经费形式改为全额拨款,编制数10名,现配站长一名,在职人员7人。本单位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无下属二级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本单位本年收入合计89.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27万元,占100%;年初结转结余28.12万元。
2016年本单位本年支出合计109.61:基本支出69.87万元,占63.74%;项目支出39.74万元,占36.26%。
(数据来源财决Z01-1表,口径为“总计”数)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6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114.98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5.37万元,下降4.67%。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6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68万元。主要用于到县级建设主管单位沟通检查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13人,共计支出0.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组织县级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单位人员就年度工作交流期间的接待。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本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6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单位公有车辆1辆,其中:省一般公务用车1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4个,涉及财政资金117.39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凉山彝族自治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17.09.18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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