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执行国家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方针政策。接受省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处的业务指导和业务监督;
2、编制、执行全州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3、负责记载全州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情况;
4、负责全州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5、负责审批全州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6、负责全州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7、编制全州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8、负责对各市县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管理和监督;
9、承办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10、负责全州住房公积金机构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财务管理、审计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行业的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并组织实施,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负责党群和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思想政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二)2017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 加大宣传力度,持续扩大缴存规模
中心始终把宣传工作放在首位,重点宣传,《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规文件。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报道我州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为群众答疑解惑。进机关,到企业,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大学生村官、劳务派遣人员等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鼓励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形成依法缴存,有效使用的政策体系,为城镇职工改善居住条件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及时向州市党委政府和省厅通报我州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动态,利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业务政策和办事指南。
截至2017年底,全州实有缴存人数17.9778万人,新开户职工1.4864万人,净增加职工0.6172万人;缴存总额223.56亿元,缴存余额118.1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9.21%,14.16%。
2 稳步推进住房公积金使用
州中心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系列政策和省政府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和提质增效,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措施,进一步优化服务环境,提高服务质量,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新政,缩短业务办理时间,合理安排和调度资金,做到应贷尽贷,应提尽提。截止2017年末,公积金提取总额105.42亿元,同比增长25.41%;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7.0349万笔114.94亿元,个人住房贷款余额69.73亿元,同比增长10.14%、26.78%、33.15%;个人住房贷款率59.02%,较上年同期增加8.55个百分点
3 增值收益及分配
住房公积金中心在银行存款、贷款利率下调,支付职工储金利息提高的前提下,通过零余额账户管理,强化资金调度,使资金效益最大化。2017年实现增值收益25941.96万元,较上年减少944.1万元,减少3.69%。2017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8222.38万元,提取并上交财政管理费3519.58万元,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4200万元
4 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我州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顺利通过部、省级检查验收,中心业务系统正式接入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和省政务服务网,完成了安全等级保护建设,部分业务在综合服务平台网上进行申报、审核和办结,12329人工坐席正式投入使用,设立坐席4个,2017年接受电话咨询1100余个。州中心微信公众平台稳步运行,中心门户网站功能进一步发挥,全州各机构服务大厅配备了住房公积金自住查询系统,大大方便了办事群众需求,提高了办事效率
5 切实加大房贷监管
中心多次召集中介机构、楼盘负责人召开座谈会,严肃纪律,严格政策规定,严禁提供虚假材料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有效地保障了资金安全。狠抓封存账户清理,加强逾期贷款催收,2017年12月个贷逾期率0.06‰,较上年同期下降0.02个千分点,创历史最好水平。
6 加大内审监督力度
严格落实《内部稽核审计办法》,按照“管委会决策、中心运作、银行存储、财政监督”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原则,坚持住房公积金管理重大政策调整提交州管委会审议,州政府批准执行;坚持按规定预算管理经费、提取风险准备金、上缴廉租住房建设补充金,并在州财政监督下使用管理经费。州财政局通过招标确定了全州住房公积金审计机构,并对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认为全州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规范,资金安全。
7 持续加强作风建设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州“十项规定”及实施细则,从严执行“三公”经费支出,严格规范公务接待活动。按照深化拓展三项整改“回头看”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内控机制,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共同营造全州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风清气正良好形象。
二、部门概况
凉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州人民政府直属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正县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州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目前州中心内设6个科室,下设16个县管理部和西昌分中心1个。2017年末在编职工112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为3035.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3024.8万元,占99.65%;其他收入为10.78万元,占0.3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为3024.8万元,较上年增加141.75万元;支出总计为3271.58万元,较上年减少330.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3271.58万元,占本年支出99.65%,与2016年相比减少330.3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98.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15.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83.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车运行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州本级及17个市县管理部公务接待费 30.2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住宿、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共接待106 批 927次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州本级及17个县管理部无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运行维护费148.18万元,主要用于外出学习调研下县检查工作和到州上开会的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8.17万元,主要是采购货物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共有车17辆,其中轿车8辆,越野车9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4分,存在的问题:一是预决算数据有一定的差距(财政拨款结转资金占比较大);二是预算的编制不够科学,不够精细;三是预算执行进度监控力度欠缺;下一步改进措施:根据自身存在的不足,在以后的工作中,要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前瞻性。尽力压缩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使预算收入与支出之间达到最大平衡,更好的提高整体支出绩效。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6.221 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22103 城乡社区住宅:反映城乡社区廉租房规划建设维护、住房制度改革、产权产籍管理、房地产市场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2210302 住房公积金管理:反映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管理费用支出。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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