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凉山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职能职责简介。
凉山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切实履行公共卫生职能,遵循“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
(1)承担辖区内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围产保健、妇女常见病防治、助产服务、出生缺陷综合防治、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两癌筛查及管理、孕产妇及新生儿艾滋病防治等医疗保健服务,履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职能。负责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适宜技术推广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人员培训、科研、信息管理、项目管理、服务质量检测等业务管理工作,对下级服务机构进行技术指导与培训,接受转诊。
(2)负责全院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方案、目标、原则;制定医疗质量管理管理文件和质量安全考核标准,实施医疗质量院科两级质量管理,以医疗核心制度为抓手强化医疗基础质量、环节质量和终末质量管理,对问题进行PDCA质量管理,提高医疗质量管理的方法和控制手段。加强母婴安全管理,制定母婴安全管理措施并保障实施,监督检查,落实整改,保障母婴安全。
(3)开展妇科、产科、儿科、新生儿科、儿童保健、儿童外科、内科、口腔科、中医妇科、中医儿科、中医康复、分娩镇痛、计划生育服务、心理咨询、优生遗传咨询、妇女保健、婚前医学保健、更年期保健、妇科内分泌、青春期保健、孕产期保健、产后康复、儿童早期综合发展、营养与喂养指导、生长发育监测、儿童口腔保健、心理行为咨询、儿童疾病综合管理等服务;为产前诊断机构,进行产前筛查检测和基层采血点质量管理;为四川省新生儿疾病筛查凉山分中心,提供新生儿疾病筛查检测、诊治、转诊服务和全州新筛妇幼公卫管理工作,加强出生缺陷防控工作。
(4)负责对辖区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影响因素进行管理和业务指导。负责本辖区孕产妇死亡、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妇幼卫生服务及技术管理等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质量控制和汇总上报。
(5)负责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适宜技术推广服务、优生指导、信息咨询、随访工作,对下级服务机构进行技术指导与培训,接受转诊。
(6)开展艾滋病感染者与宫颈癌关系对策、艾滋病母婴传播、新生儿疾病筛查、新生儿早期基本保健等科学研究,并组织全州和到各县实地培训,推广应用。
(7)开展免疫规划管理,组织实施常规预防接种,建立健全接种率报告网络;负责冷链设备运转管理及维护保养,管理、领发各类预防生物制品;指导、督促基层预防接种点做好适龄及流动儿童的免疫规划工作,提高预防接种质量;开展免疫规划接种率调查,及时调查处理接种异常反应,完成专题报告;定期开展预防接种人员培训,开展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故的调查、处理。
(8)健康教育工作,负责妇女、儿童健康教育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协助编写院内健康教育处方;开发制作健康教育宣传橱窗、展板、手册等健康教育产品,审查健康教育资料的制作,开展群众性健康教育活动;负责中心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平台的运营维护,撰写、修改、提炼新闻稿件;指导全州妇幼卫生机构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对辖区健康教育工作进行定期督导检查和评估健康教育效果。
(9)加强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工作,利用妇幼保健计划生育三级网络,将孕产妇随访实行属地化网络管理,上下联动,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最大限度地减少艾滋病母婴传播。开展“三病”防治技术培训和指导工作。
(10)建立信息化平台,加强督导、技术指导考核工作。推进并完善全州一体化妇幼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州内所有医疗保健机构的就诊信息共享,进一步提高早孕建册率及系统管理率;开展现场技术指导、督导、考核工作,推进全州妇幼公卫工作良性发展;开展数据核查工作,进一步确保信息一致性、真实性、安全性。
(二)凉山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3年重点工作。
2023年,我中心坚持以人为本,强化质量管理,贯彻服务理念,稳中求进、好中求快、改革创新、率先跨越,主动适应发展新常态,切实保障全州妇幼健康。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2023年重点工作计划如下:
(1)深入推进党建工作。一是持续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二是调动党建工作的主动性。三是提升党建工作的领悟力。四是提高党建工作的执行力。五是加强党建工作的督查力。六是加强中心基层党组织建设。
(2)持续提升全州妇幼保健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一是加强母婴安全管理。严守母婴安全底线,按照《四川省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继续推进实施我州方案;推进两纲和健康凉山工作,制定贯彻落实凉山州卫生健康系统贯彻落实两纲工作方案,如期实现“两纲”、“健康四川”和“健康凉山”行动目标;继续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提高妇女保健意识。继续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多角度的妇幼健康知识宣传教育,以科学备孕、孕产期保健、安全分娩、儿童保健为重点广泛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普及孕育健康知识,提升健康素养。二是出生缺陷管理。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加强信息网络建设和推进母子健康手册的使用。三是预防母婴传播管理。“三线一网底”协同,促进感染者管理无缝衔接。成立专班,实现孕情第一时间发现与管理。加大服务能力提升力度,抓实预防母婴传播工作。聚焦目标,以问题为导向,做实现场督导调研工作。四是信息工作。有效开展信息专项培训与一对一教学。针对各县(市)实际情况,加强质量质控和督导。定期做好妇幼卫生信息分析、通报、总结。
(3)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医疗救治工作。进一步贯彻新冠病毒感染防治方针、政策,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等方案、文件的培训。
(4)加强内涵建设持续提升医疗质量。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是医院管理永恒的主题,持之以恒地狠抓医疗质量和安全。认真贯彻执行《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把母婴安全保障质量管理作为质量管理的重点内容。严格执行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夯实基础医疗质量,筑牢医疗安全底线。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教育和考核,确保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得到有效落实,重大医疗责任事故“零发生”。进一步加强血液安全管理。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以核心制度为抓手落实医疗质量管理。
(5)持续提升护理质量。一是提高护理工作内涵。以申报“州级护理重点专科”为切入点,按照《凉山州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及重点专科评价体系(2022年版)》的评分标准,逐项对照检查。二是加强护理质量控制,落实护理核心制度。护理部每季度参加科室教学查房,质量控制小组严格按照护理质量考核细则每月进行考核。三是借助全院12月16日上线HIS系统为契机,规范全院护理工作流程。
(6)加强医院感染管理监测,确保院内感染“零发生”。强化全员培训,提升院感科研能力,定期召开院感委员会会议,发挥感控监督员职责。明确各级职责、细化制度、加强考核,充分发挥感控监督员监督作用,实现感控院内全覆盖。
(7)学科建设。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培养科技创新人才。
优先发展重点学科、专科,提升优势,打造名科名院。规范临床教学,提升师资队伍;强化三基培训,提升学术影响力。规范管理儿保质控工作,提升辖区服务能力。落实帮扶实效、培养本土人才、促进学科建设与提升服务能力。
(8)积极拓展新业务。进一步拓展科室业务,扎实推进产前诊断工作,我中心是凉山州唯一一家取得产前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今年,在抓好产前筛查、产前诊断日常性工作外,拟开展产前诊断的分子平台建设,做好分子实验室备案工作,拟开展母血清污染鉴定预实验,SMA预实验,应用分子技术开展地贫基因检测和耳聋基因检测。
(9)信息化建设。一是进一步完善网络安全制度,加强人员培训,定期组织应急演练,保障网络安全运行。二是收集业务科室需求,完善HIS、LIS和PACS三大系统功能。按照智慧医院建设标准,完成软件系统需求论证。三是加强日常系统软件、硬件维护管理工作,以保障系统正常运行,节约运营成本为目标,挖掘科室人员潜力,梳理工作流程,为一线科室做好后勤保障服务。四是加强医院统计管理,对医院统计数据进行深度挖掘、分析,为医院运营提供决策依据。
(10)加强医院运营管理,促进经济管理提质增效。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公立医院运营管理的指导意见》《公立医院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实施办法》《公立医院内部控制管理办法》《公立医院成本核算规范》,加强医保政策的学习和宣传,严把审核关,提高医保管理的科学性与技巧性,更好地为更好地为患者及临床服务。一是拓宽医院运营发展道路,通过深入科室、定期持续运营月会,完成《运营管理工作报告》,从分析科室运营到医院运营,挖掘问题,解决问题,优化运营项目。二是重视医院外部运营管理,巩固县级医联体单位,发展县级专科共建工作,与时共进,审时度势,根据不断变化的医疗市场适时调整医院格局跟上新的形势加强医院运营管理。2023年进一步做好财务、资产、内审、物价、成本核算等经济管理工作,强化监管为主要目标,努力提升运营效益和精细化管理水平。一是要争取资金和政策支持,不断增强医院可持续发展能力。二是要强化经济运行分析,不断提升医院经济管理能力。三是要全面强化预算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四是要加强履行财务监督职能,不断提高经济运行规范化水平。五是要加强成本核算工作,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用绩效考核落实成本核算工作。六是要推进内部控制建设,增强内部控制意识,规范内部经济和业务活动。七是要落实责任,强化国有资产管理。
(11)行政后勤管理。一是紧密围绕医疗质量、医疗安全、队伍建设等工作,从医院思想文化、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出发建立和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形成富有妇幼文化特色的管理文化和服务文化。二是持续深化绩效改革。深化绩效考核和绩效分配,优化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倾斜的薪酬制度,发挥绩效激励作用,提高员工积极性。三是助力乡村振兴。按照国家、省、州相关要求,协助驻村书记,认真履行帮扶单位职责,把握好关键环节、协调好重大事项、解决好重大问题。四是以微信公众平台、视频号等为宣传阵地,紧密结合中心工作开展健康科普、业务宣传。五是筑巢引凤、刚柔并济。通过高校和公开招聘等形式,积极抢占人才制高点。采取人才和名医外聘等柔性方式引进高端人才;搭建平台,重视培养。实行针对性目标化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管理队伍,争取5年内培育和推出一批学术技术带头人。党管干部,科学选人。坚持德才兼备,按岗选人原则,完成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六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对全院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全覆盖培训,全年消防应急演练2次。
(12)妇女儿童医院新区建设。一是继续以推进“凉山州妇女儿童医院新区建设项目”为首要任务,确保在建一期工程保质、保量、按进度完成并达到竣工验收要求。二是在中心领导带领下完成二期工程(精装修和医疗专项装修)立项、招标等工作,使之与一期工程形成良好衔接,争取将医院早日建成并投入使用。
(13)加强医院医德医风和文化建设,建设平安医院。依法维护医疗秩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开创平安医院新局面,促进医院高质量发展。把行风建设作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促进医院健康快速发展的有效手段,成为一项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医德医风建设工作深入到医院的日常医疗和管理工作之中。进一步加强医院文化建设,牢固树立正确的办院理念,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凉山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凉山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16.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850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外交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6.7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870.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8.99万元。凉山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3年收支总预算10416.63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230.11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1230.11万元,主要是人员职称、工资正常晋级的变动及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相应各类保险也有所上调,事业收入预计增加1070.95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凉山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10416.6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16.63万元,占18.4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8500.00万元,占81.6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凉山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10416.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6.63万元,占18.40%;项目支出8500.00万元,占81.6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凉山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916.63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59.16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159.16万元,主要是人员职称、工资正常晋级的变动及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相应各类保险也有所上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16.63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安排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外交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6.7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870.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8.9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凉山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16.63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59.16万元,主要是人员职称、工资正常晋级的变动及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相应各类保险也有所上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凉山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外交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6.79万元,占18.62%;住房保障支出188.99万元,占9.86%;卫生健康支出1370.85万元,占71.5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0万元。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0万元。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0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023年预算数为188.99万元,主要用于:按政策规定为在职在编人员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150.37万元,主要用于:按政策规定为退休及在编人员缴纳的医疗补助缴费。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公共卫生-妇幼保健机构2023年预算数为1220.4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中心机构运转的在职在编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136.20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其统筹外发放的退休费。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147.06万元,主要用于:按政策规定为在职在编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73.53万元,主要用于:按政策规定为在职在编人员缴纳的职业年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凉山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16.6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53.6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63.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凉山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9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7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无出国境安排。
根据州经济合作和外事局(港澳办)批准的2023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0人。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原则,反对铺张浪费,合理使用公务接待费用。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受上级各单位、部门对中心各项工作的督导、检查、指导、评估及全州各县到我中心交流学习工作用餐。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我中心财政拨款补助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只有一辆,每辆车每年按9.70万元定额补助。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7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3辆,大型客、货车0辆,救护车4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70万元,用于7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不足部分使用单位自有资金弥补,主要保障全州艾滋病防治、妇幼卫生等各项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凉山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凉山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凉山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凉山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凉山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均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凉山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725.5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医疗专用设备、信息网络构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凉山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预算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公务用车7辆(含救护车4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2台。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万元,非财政拨款安排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安排大型设备购置经费258.00万元,购置医疗专用大型设备3台。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3年凉山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专用项目按要求编制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中央和省级、州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指凉山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支出。
(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项):指凉山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项):指凉山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用于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单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十)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3年)
表6-1.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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