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凉山州地方海事局(挂凉山州航务运输管理局和凉山州船舶检验局牌子,实行三块牌子,一套机构),负责全州水路交通的行业管理。
(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有关水路交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制订相关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编制全州水路交通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州水路交通的运政和水路运输市场、水运服务市场、港口装卸市场的管理,协调重要物资,紧急物资的水路运输。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水运价格;
(四)负责全州水路交通安全管理和水路交通安全执法监督,事故调查处理和水上救助打捞、船舶防止水域污染工作;
(五)负责航道、港口的规划、建设、养护、岸线使用和水运工程的定额编制、质量监督、等级核验认证工作以及水路交通航道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水资源综合利用中的在关事宜;
(六)负责组织我州船舶、水上设施的设计、建造,船用产品的技术核验、造船企业生产技术的认可发证以及水运科技的推广应用,水运行业计量、质量、技术标准、船舶通讯导航的管理;
(七)负责我州船舶营运运输、船舶检验、船舶登记管理发证、技术船员培训、考试和发证工作;
(八)承办州交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我局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履行海事职责,全州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全年未发生一件水上交通安全责任事故。编制完成《凉山州“十三五”内河水运发展规划》(送审稿)。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雷波回龙场、顺河和瓦屋三个港区工程进入收尾阶段,三艘海事巡逻艇完工投入使用。完成溪洛渡、向家坝等库区新增水域航区划分和甘洛、昭觉新增通航水域评定前期工作。鼓励扶持港航企业发展,全州新增水运企业1家,新增营运船舶10艘。
从社会角度看,海事安全生产和市场秩序的监管,保障了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从行政角度看,海事工作一直以人为本和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服务意识,更加便捷和周到,更加公平和廉洁,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可与支持。
1、加快航道建设、提高通畅水平;
2、加快港口建设、促进产业发展;
3、提升水路运输服务能力;
4、提升水上交通安全保障能力;
5、推进水路交通科技信息化;
6、制定出台《凉山州库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加强库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
二、部门概况
凉山州地方海事局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属事业单位1个。
我局成立于1962年,于2002年参照公务员管理隶属凉山州交通运输局的参公事业单位。现有在编在岗职工22人。车辆编制3辆,实有3辆。负责承担凉山州的水上安全监管、船舶检验、航道行政管理。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1817.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77.54万元,占64.78%;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640.13万元,占35.22%。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1177.54,支出总决算282.45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343.31万元,增长41.15%。,支出总计增加77.5万元,增长37.8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1.4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60万元,占3.36%;医疗卫生支出11.40万元,占1.63%;住房保障支出15.03万元,占2.14%;交通运输支出651.40万元,占92.87%。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1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3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17万元。主要用于执法、检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2.1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224人,共计支出2.1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7.32万元,比2015年增加55.42万元,增长252.71%(或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数据来源财决CS05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5万元。主要用于会议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有车辆3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网站声明:若对本决算内容有疑问,请与州地方海事局联系 办公电话:3303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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