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四川省凉山彝文教材编译室是一家从事彝文教材、教辅编写、编译的事业单位。
二、部门概况
四川省凉山彝文教材编译室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在职职工33人,退休7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四川省凉山彝文教材编译室2016年收入合计40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4.53万元,占99%;其他收入0.57万元,占1%。
2016年支出合计463.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0.37万元,占82%;项目支出82.69万元,占18%。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四川省凉山彝文教材编译室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420.13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7.63万元,增长1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0.3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46.45万元,增长1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四川省凉山彝文教材编译室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0.3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286.7万元,占7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79万元,占12%;医疗卫生支出15.98万元,占4%;住房保障支出32.89万元,占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类)205款2059999项:2016年决算数为286.7万元,完成预算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部分教材编译未完。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款2080505项:2016年决算数为44.79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210(款)2210201(项):2016年决算数为32.8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川省凉山彝文教材编译室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0.3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43.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7.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川省凉山彝文教材编译室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23万元,完成预算6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73万元,完成预算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预算10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费用减少。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0.86万元,增长1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76万元,增长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1万元,增长/下降2%。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费用、接待费用都较15年有所增长。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76万元,占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万元,占8%。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7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7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36人,共计支出0.5万。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四川省凉山彝文教材编译室公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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