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的有关规定,经凉山州财政局汇总,2021年凉山州州本级部门,包括州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9804.82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3063.1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9804.82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3063.1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和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150.4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4970.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80.30万元),比预算增加3394.73万元;公务接待费654.37万元,比预算减少331.59万元。
2021年,州本级“三公”经费支出中公务接待费低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州委、州政府关于政府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及其他受疫情影响等原因,减少了相关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高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中途新增购置了150辆森林消防防灭火水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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