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全称: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安宁地区人民检察院,属一级预算行政单位。
总编制25名,其中行政编制23名,工勤编制2名。在职人员总数29人,其中行政人员27人(6人待办调出手续),工勤人员2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5人。
(二)安宁检察分院(简称)系州级政法机关,为正县级单位。内设机构9个(正科级机构)。本院是专门从事监狱检察工作的基层派出检察院,2000年12月迁址西昌,对凉山州境内的四川省凉山监狱、四川省攀西监狱、四川省荞窝监狱开展监狱检察工作。该工作具有点多、面广、线长的特点,我院是全省四个派出院中唯一管辖3个以上大型监狱的覆盖型派出检察院,工作半径220公里,幅员面积4400平方公里。
2019年重点工作:1、加强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打击又犯罪活动;2、收监、出监监督检察;3、刑罚变更执行监督工作;4、日常监管活动的检察监督及控告申诉工作;5、《关于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关于特赦部分服刑罪犯法律监督专项活动》等专项活动;6、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教育培训等工作;7、检察信息、统计、案件管理、保密、档案、信息化建设;8、计财、后勤管理等综合性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院属一级预算,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是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安宁检察分院(简称)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611.2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65.53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无事业收入;无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年结转45.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专项资金结转33万元;自有资金结转12.75万元>)。支出611.28万元(包括:公共安全支出499.4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2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49万元) 。2019年收支总预算611.28万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41.5万元,主要是因为: 1人员经费拨款减少;2结转自有资金中待结算款过大;3专项资金拨款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安宁检察分院(简称)2019年收入预算611.2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45.75万元,占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65.53万元,占93%;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无事业收入。
(二)支出预算情况
安宁检察分院(简称)2019年支出预算611.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1.03万元,占87%;项目支出80.25万元,占1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安宁检察分院(简称)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65.53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53.66万元、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565.53万元(包括:公共安全支出453.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2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4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安宁检察分院(简称)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65.53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下降246.1万元,主要是因为:1人员经费拨款减少;2结转自有资金中待结算款过大;3专项资金拨款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5.53万元,占100%;无外交支出。工资福利支出:429.2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3.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42万元;专项支出34.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检察行政运行2019年预算数为419.1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办公、印刷、水电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2.检察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9年预算数为34.5万元,主要用于:中央转移支付业务装备项目、监狱罪犯死亡出现场检察监督工作、开展“减、假、暂”活动、网络租赁、驻狱检察室工作等专项。
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19年预算数为8.4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费、遗属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51.23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和未归口离退休管理。
5.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24.1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6.住房保障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36.49万元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安宁检察分院(简称)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31.0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37.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93.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交通、差旅、培训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安宁检察分院(简称)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7.17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67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无。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预算下降0.46万元。主要原因接待业务下降。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业务接待。
(三)业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8年预算下降3.33万元。
单位现有业务用车5辆,其中:警车4辆、侦查技术用车1辆。
2019年无安排公务用车购置。
2019年安排业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67万元,用于5辆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检察业务正常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安宁检察分院(简称)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九、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安宁检察分院(简称)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1.28万元,无下属单位。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安宁检察分院(简称)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6.67万元,主要用于采购5辆汽车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无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安宁检察分院(简称)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4.50万元(其中驻狱检察室工作经费10万元、网络租赁费10万元、巡回检察工作经费10万元、检察档案数字化建设及整理经费4.5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检察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7.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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