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本院系州级政法机关,为正县级单位。内设机构9个(正科级机构),全院现有编制数32人,实有人数为31人。本院是专门从事监狱检察工作的基层派出检察院,2000年12月迁址西昌,对凉山州境内的四川省凉山监狱、四川省攀西监狱、四川省荞窝监狱开展监狱检察工作。该工作具有点多、面广、线长的特点,我院是全省四个派出院中唯一管辖3个以上大型监狱的覆盖型派出检察院,工作半径220公里,幅员面积4400平方公里。
2015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1、加强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打击又犯罪活动;2、收监、出监监督检察;3、刑罚变更执行监督工作;4、日常监管活动的检察监督及控告申诉工作;5、《关于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关于特赦部分服刑罪犯法律监督专项活动》等专项活动;6、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教育培训等工作;7、检察信息、统计、案件管理、保密、档案、信息化建设;8、计财、后勤管理等综合性工作。
二、部门概况
本院属一级决算,属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收入决算总额为598.70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96.8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86.70万元工,其他收入15.12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4年增加61.72万元,主要原因调整津补贴。
2015年支出决算总额为544.70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482.8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71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6.2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9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4.00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4年增加94.42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专项装备结转待在2016年完成。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院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州检察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院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院机关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罗列类级全部功能分类,数据来源表2)
(一)公共安全支出482.80万元。主要用于:检察人员支出、日常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二)无教育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71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公用支出。
(四)医疗卫生支出16.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
(五)住房保障支出22.99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无因公出国(境)费,与 2014年决算数持平)。
2015年无因公出国(境)团组。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1.44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下降0.83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2015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72人,共计支出1.44万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用餐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99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长3.27万元,主要原因是汽车修理费增大。
2015年无更新购置公务用车。
2015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5.99万元,用于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61.36万元。(财决CS05表)
(二)政府采购情况
对本部门2015年政府采购货物、工程、服务的总体情况,中央专项装备由上级院统一采购,其它严格按政府采购规定进行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对本部门2015年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进行说明。车辆11辆(其中8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技术用车,1辆公务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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