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部门(单位)职能简介(参照州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二、部门概况
州安宁检察分院属行政单位同,无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州安宁地区人民检察院收入预算总额为442.6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88.65万元,无事业收入,上年结转收入54.0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42.6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76.8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57.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1.77万元,专项支出76.92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州安宁检察分院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州检察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检察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检察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16年州安宁检察分院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行政行动支出314.30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314.30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56.50万元、日常公用支出56.9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遗属人员生活补助0.89万元)。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6.92万元,主要用于:专项支出76.9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54.00万元、本年财政拨款22.92万元)。
(三)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0.19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日常公用支出0.19万元。
(四)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4.1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医疗补助。
(五)公务员医疗补助6.2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
(六)住房公积金30.8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补助。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5年预算持平)。无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5年预算增长0.5万元。
2016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检察业务联系工作单位。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5年预算减少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将进行公车改革。
单位现有车辆11辆,其中: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技术用车2辆。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行政及参公单位)
州安宁检察分院2016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442.65万元(具体口径为:财政拨款安排的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和机关服务三个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合计)。
二0一六年三月一日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2.部门收入总表
表3. 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2-1.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预算表
表2-2.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日常公用支出预算表
表2-3.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表
表2-4.专项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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