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美姑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 美姑县检察院 发布日期: 2023-02-02 14:47 [ 字体: ] 【打印本页】 分享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二)2023年重点工作

新时代、新使命、新征程给检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结合我院2023年工作安排,提出了以下工作重点:

1.继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严标准、高质量完成乡村振兴工作。

2.严惩各类毒品犯罪活动,继续加强在安徽省等主要外流贩毒打击力度。

3.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参与清除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等腐败问题治理,坚决打击“乡霸”“村霸”。

4.抓住捕诉一体这个切入点,严格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积极构建速裁程序、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相互衔接的多层次诉讼体系,不断完善纪法衔接、合力反腐的工作机制,打造效率效果更优的刑事检察。

5.抓住公益诉讼这个增长点,突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两大领域,打造办案有力度、监督有亮点、工作有活力的公益诉讼。

6.健全领导办案制度,实行员额动态调整,构建新型监管机制,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加强办案组织建设。

7.加强智慧检务建设,继续推进跨部门协同办案和信息共享等电子检务工作,强化办案智能辅助应用,以信息化推动检察工作专业化、规范化、精准化发展。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美姑县人民检察院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美姑县人民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98.15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553.8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1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1.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9.14万元。检察院2023年收支总预算698.15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64.91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内人员增加及单位上划公用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美姑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收入预算698.1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98.15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美姑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支出预算698.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4.15万元,占87.97%;项目支出84万元,占12.0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美姑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98.15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80.91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内人员增加及单位上划公用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98.15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553.8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1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1.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9.1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美姑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98.15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80.91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内人员增加及单位上划公用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院(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469.84万元、占67.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36.09万元、占5.17%;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84万元、占12.03%;医疗卫生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项)2023年预算9.42万元、占1.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18.05万元、占2.59%;医疗卫生支出(类)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20.68万元、占2.96%;医疗卫生支出(类)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3年预算0.92万元、占0.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59.14万元、占8.4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院(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469.8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作经费,工资、日常费用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36.0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养老保险。

3.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84万元,主要用于检察信息化专线使用费及平台维护费。

4.医疗卫生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项)2023年预算9.4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18.0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6.医疗卫生支出(类)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20.6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

7.医疗卫生支出(类)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3年预算0.9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其他医疗保险。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59.1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美姑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14.1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08.52万元,主要包括: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奖金、基本工资、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05.63万元,主要包括: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印刷费、水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办公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劳务费、物业管理费、福利费、维修(护)费、培训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美姑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2.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境)经费。根据州经济合作和外事局(港澳办)批准的2023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0人。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省、州、县有关厉行节约、压缩行政成本等规定,加强机关内部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标准,2023年经费预算基本持平。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部门下来视察工作及同级部门交流办案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2年预算下降0.96%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省、州、县有关厉行节约、压缩行政成本等规定,加强机关公车管理,严格控制公车维修维护成本和标准。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4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3万元,用于5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公务车辆正常安全使用、确保检察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办案相关工作用车需要。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美姑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美姑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美姑县人民检察院无下属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05.63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3.04万元,下降4.64%。主要原因是:未单独预算公车维修维护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美姑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美姑县人民检察院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3年美姑县人民检察院专用项目按要求编制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公共安全(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指检察机关的基本支出。

3.公共安全(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检察机关的为单独设置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美姑县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3年)

表6-1.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2023年)

网站声明:若对本预算内容有疑问,请与8242364联系。

附件: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凉山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网站支持IPv6

主办单位: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单位:凉山州大数据中心

网站标识码:5134000016|蜀ICP备2020030031号-3|川公网安备 51340102000089号

  • 微信公众号

  • 政务微博

  • 头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