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司法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

更新时间:2023-09-19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州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州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

(三)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政府立法草案。

(四)承担州政府立法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

(五)负责州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

(六)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

(七)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

(八)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九)负责全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十)负责全州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

(十一)负责全州司法行政系统服装、警车管理工作。

(十二)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

(十三)负责全州外来企业投诉处理和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

(十四)负责承办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五)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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