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凉山彝族自治州公安局
联系电话:0834-3223819
联系地址:西昌市航天大道三段12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负责人:梁小辉
1.政治部(队伍建设指导科、人事科、宣传科、离退休人员工作科)
政治部是州公安局党委主管全州公安政治工作的办事机构,是指导全州公安队伍建设的行政职能部门。
队伍建设指导科:收集、掌握、分析全州公安队伍政治思想状况和队伍建设工作动态,信息报送,研究、制定全州公安队伍建设措施、方案,并检查、督促贯彻落实情况;负责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全州公安民警心理健康服务工作;负责政治部内部事务行政管理工作。
人事科:指导全州公安机关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统一招警、警籍、警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优抚、干部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干部的考核任免工作;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及派出机构的人事、劳资管理工作。
宣传科:拟定全州公安宣传工作计划,检查、督导各县市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协调、指导公安业务和队伍建设宣传工作;发现、挖掘、培养公安先进典型;协调、配合公安新闻发布和涉警舆论引导工作;协调各级新闻宣传媒体对公安业务和队伍建设宣传事宜。
离退休人员工作科: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2.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及工青妇工作。
3.审计科
负责对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财务收支、财务管理和全州公安机关有关经费的审计和监督;指导全州公安机关的审计工作,并对有关经费进行直接审计。
4.经济犯罪侦查支队
负责全州经济犯罪侦查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负责侦办全州影响大、危害大的特大经济犯罪案件,涉外经济犯罪案件,跨县(市)需要协调的经济犯罪案件,负责经济犯罪活动的统计分析和调查研究,制定对策措施;组织、参与对全州经侦系统重大疑难案件的研究。负责向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报告危害经济安全的预警信息和要情反映,完成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5.治安管理支队
研究制定全州治安管理的政策、法规、规章,并指导、检查落实;负责全州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州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指导全州公安机关对公共场所和特种行业进行治安管理;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民用枪支弹药、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管制器具、剧毒化学品、特种行业;指导全州公安机关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指导公安派出所、社区、校园、农村警务工作;指导、协调重大群体性事件和治安事故的处置工作;指导、监督全州公安机关对重要基础设施、重点建设工程和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全州公安机关办理或直接办理治安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指导、监督保安服务业的管理工作;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指导全州公安机关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
6.出入境管理支队
依法对普通外国人的入境、过境、出境、居留、旅行实施管理;依法处理国籍问题;依法实施对中国公民因私事出入国的管理;依法实施中国公民往来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管理;依法处理涉外事件和违反出入境管理的行为。
7.科技信息化支队
承担全州公安信息通信网络的运行维护和相关的技术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州公安信息通信部门和三、四级网的运行管理工作;承担信息资源的采集、梳理、应用与服务等职能;指导对大型活动和处置突发重大事件的应急通信勤务保障工作;负责对全州公安信息网络和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保障局机关有线、无线通讯暨电话、图像、会议、卫星通信等技术服务;维护修理机关信息通信设备;负责组织全州各类公安信息化的规划和建设,并对信息进行维护和管理,为相关部门提供信息设备、资源查询服务。
8.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支队(知识产权犯罪侦查支队)
掌握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态环境、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动态,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开展对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态环境、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案件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指导协调、组织侦办省内跨区域、有重大影响的犯罪案件。
9.禁毒缉毒支队
掌握全州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和禁毒工作情况,拟订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监督全州公安机关对毒品违法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承担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查处工作;依法承担易制毒化学品的管制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州开展禁毒预防宣传教育和吸毒人员管理工作;承担州禁毒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0.交通警察支队
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州公安机关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章行为和交通事故;督促、指挥和参与重大交通事故的现场救援与处理;组织、指导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治安秩序;机动车辆登记、注册、检测、机动车驾驶员考试考核及其牌证发放、机动车辆驾驶员年度管理和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指导全州公安机关参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负责全州公安交警部门的经费、装备的管理;负责全州机动车辆、驾驶员计算机信息和道路交通科技工作的管理。
11.警务督察支队
指导、协调全州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工作;对全州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实施监督。
12.特巡警支队
负责处置暴力恐怖犯罪和严重暴力性犯罪;承担紧急情况下的抢险救援救灾任务;负责处置暴乱、骚乱事件,大规模流氓滋扰等重大案事件和对抗性强、破坏性大的群体性事件;承担特定的巡逻执勤任务,执行州内跨县(市)反恐、防暴和处置突发事件的任务;接受省公安厅建制调动,执行跨地(市、州)反恐、防暴和处置突发事件等任务。
13.警务保障支队
拟定局机关经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负责编制和管理局机关经费的预决算,编制和监督直属单位经费的预决算;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经费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全州公安机关中央和省级补助公安专项经费和基建投资的使用情况;指导全州公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承担警用武器装备、被装、器材物资的管理工作;负责警用装备物资的采购、储备、配发工作;负责全州警务车辆的编制控制及入户审批工作;负责局机关事务管理、后勤保障及安全工作;负责局机关机动车辆的管理、使用工作;负责局机关民警职工户口、住房公积金和医保管理;组织、协调局机关重大任务的警务保障工作。
14.机场分局
负责西昌青山机场的公安保卫工作和空防安全工作。
15.森林警察支队
指导、协调全州森林公安机关侦破、查处破坏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及危害森林和草原领域社会治安的案件,指导全州森林和草原领域社会治安管理和防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