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凉山彝族自治州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立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在西昌召开,全面安排部署条例立法工作。州人大常委会主任、领导小组组长龙伟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制定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是关系社会治理和民生领域的重要立法,是关乎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要事。要坚持人民至上、安全至上,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州委决策部署,坚持为民立法的根本原则,切实增强抓好条例立法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加快推进立法进程,高质量完成立法任务。
会议强调,要坚持民有所呼、法有所应,以高质量立法成效解决现实矛盾问题。要透过现象抓根本,在条例立法中体现社会共治的原则,强化源头治理,牢固树立全链条管理意识。要紧盯问题重治理,针对重点问题逐一制定相应管理规定,做到针对性解决问题矛盾,充分体现地方立法的特色性、创新性、有效性。要开门立法接地气,扩大征求意见建议的覆盖范围,发动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参与立法、收集群众立法意见,有效提高民主立法的广度和深度。要高效立法有质量,借鉴实践经验,充分运用好考察学习成果,兼顾当下问题解决和着眼长远谋划,确保条例务实管用。要坚持分工协作、同向发力,落实工作责任、严把工作进度、凝聚各方合力,以超常举措加快推进条例立法,确保如期实现预定目标。
会上,领导小组办公室、起草组、审议组相关同志发言。
州领导彭涛、马孝林、刘行勇,州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陈硕,州政府秘书长刘长佐出席会议。(记者 吴斗鹏 杨云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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