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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建立“一提示、二敦促、三督办”工作 制度(试行)的通知索引号
:009050040/2022-028018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文件种类
:通知发文机关
:凉山州信访局发文字号
:凉信联会办【2022】18号成文日期
:2022-04-25发布日期
:2022-04-29有效性
:有效
凉山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建立“一提示、二敦促、三督办”工作 制度(试行)的通知
凉山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关于建立“一提示、二敦促、三督办”工作 制度(试行)的通知
凉信联会办【2022】18号
各县(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州直各部门:
根据《信访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四川省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有关要求,参照《凉山州督查检查考核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两书一函”制度督促重大决策部署责任落实的通知》,为全面压实全州各级信访工作责任,将信访工作决策部署落实到岗到人、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切实推动全州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建立信访工作“一提示、二敦促、三督办”即《工作提示函》《工作敦促函》《工作督办通知书》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提示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对全州各级各部门安排部署的信访工作落实不到位,未严格落实信访工作“一岗双责”制度要求,对重大信访隐患未能及时发现或者发现后未能及时消除,短期内本地本行业领域信访事件频发多发,对越级上访人员劝返处置不力,对重大信访事项处理不及时、应对不力,谎报、隐瞒信访信息和矛盾隐患,重要信访工作推进缓慢等情形,以及其他需要提示的情形,由州信访联席办向责任县(市)和单位点对点发出《工作提示函》,提示各级各部门开展相关行业领域的整改治理工作。
二、工作敦促制度。对《工作提示函》提示工作内容,1个月内被提示对象仍未有明显工作改进,甚至进一步恶化或再次发生的,由州信访联席办向责任县(市)和单位发出《工作敦促函》,敦促各级各部门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拟定整改清单、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尽快扭转工作局面,并按要求上报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对逾期未进行整改或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将按规定通报责任县市和单位、责任人。
三、工作督办制度。对《工作敦促函》敦促工作内容仍未引起重视,工作落实不力、没有明显效果或出现重大工作失误受到上级通报批评的,由州信访联席办拟制督办建议名单,报州委、州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州信访联席办向责任县(市)和单位发出《工作督办通知书》;由州委、州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州纪委监委、州委组织部、州委目标绩效管理办、州信访联席办等部门对责任县(市)或单位进行督办,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约谈;同时向州委办或州政府办提出发放“两书一函”申请,经审批同意后,由州委办或州政府办代表州委或州政府对责任县(市)或单位发出“两书一函”进行督促整改落实。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凉山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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