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凉山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的通知
    • 索引号

      :009050040/2016-019141
    • 主题分类

      :人口计生、妇儿工作
    • 发文机关

      :凉山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成文日期

      :2016-05-12
    • 发文字号

      凉卫办发〔2016〕141号
    • 发布日期

      :2016-05-13
    • 有效性

      :有效

    凉山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 凉山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16-05-13 08:05 [ 字体: ] 【打印本页】 分享到:

    凉山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卫生计生局、州级相关助产医疗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以及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关于《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州《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特制定《凉山州<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凉山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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