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昭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索引号
:009050048/2022-030087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发文机关
:昭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成文日期
:2022-11-01发文字号
:昭府办发〔2022〕87号发布日期
:2022-11-05有效性
:有效
昭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
昭府办发〔2022〕8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现将县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11月1日起,除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外,全县行政复议职责由县政府集中统一行使。
(一)以乡(镇)政府、县政府部门及其派出机构、有关法律 法规授权组织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由县政府统一管辖,并以县政府名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二)此前,县政府工作部门已经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以及申请人已向县政府工作部门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由该部门继续办理。
二、自2022年11月1日起,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县政府工作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县政府工作部门自收到该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转送县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办理,并书面告知行政复议申请人。
三、县司法局作为县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负责依法办理本级政府行政复议事项。地址:昭觉县新城镇西街60号,电话:0834—8896095。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修订后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昭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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