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凉山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关于印发《凉山州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的通知索引号
:009050062/2022-00002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文件种类
:通知发文机关
:凉山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发文字号
:凉国资〔2022〕132号成文日期
:2022-07-26发布日期
:2022-08-07有效性
:有效
凉山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关于印发《凉山州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的通知
凉山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关于印发《凉山州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的通知
凉国资〔2022〕132号
各州属监管企业,各县(市)国资局(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决策部署,改革和完善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进一步加大授权放权力度,不断增强国有企业的活力、创造力和市场竞争力,根据《四川省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19年版)的通知》(川国资委〔2019〕175号)文件精神,州国资委制定了《凉山州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经2022年第18次党委会研究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凉山州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
凉山州国资委
2022年7月26日
附件
凉山州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
一、规划发展工作事项
(一)单项投资额不超过企业上年度合并报表净资产30%(含),总投资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投资项目(政府指令性项目除外),且实施主体企业资产负债率低于70%,没有连续两年亏损的,集团自主决策后报州国资委备案。
(二)单项投资额超过企业上年度合并报表净资产30%(含),但总投资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投资项目(政府指令性项目除外),集团自主决策后报州国资委备案。
(三)项目不再做前期工作备案。
二、考核分配工作事项
(一)授权董事会对市场化选聘的高级管理人员(职业经理人)实行市场化薪酬分配制度。支持州属企业所属子企业市场化选聘的中高级管理人员(职业经理人)实现市场化薪酬分配制度。
(二)授权董事会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市场化选聘经理层成员的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市场化选聘经理层成员的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办法,以及薪酬管理事项报州国资委备案。
(三)对竞争性企业和符合条件的功能性企业工资总额预算实行备案制管理,授权董事会探索更加灵活高效的工资总额管理方式。
(四)授权董事会在经备案或核准的工资总额内自主决定内部收入分配,审批所属子企业工资总额事项。
(五)州属企业审批所属科技型子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方案。企业实施分红激励所需支出,计入工资总额,但不受当年本企业工资总额限制、不纳入本单位工资总额基数,不作为企业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社会保险费、补充养老保险及补充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的计提依据。
(六)支持州属企业在符合条件的所属子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中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激励和增量现金激励,授权州属企业董事会审批所属非上市企业的中长期激励方案,事前报州国资委备案。其中股权激励的实际收益水平,不与员工个人薪酬总水平挂钩,不纳入本单位工资总额基数。
(七)授权州属企业审批所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事前报州国资委备案。股权激励的实际收益水平,不纳入本单位工资总额基数。
(八)授权州属企业审批所属子企业企业年金方案,报州国资委备案。
三、产权监管工作事项
(一)授权州属一级企业决定所属子企业产权转让在500万元(含)以下的,资产转让在100万元(含)以下的;资产合作在1000万元(含)以下的事项,报州国资委备案。
(二)授权州属一级企业决定所属子企业3年以下的资产租赁事项,报州国资委备案。
(三)授权州属一级企业备案所属子企业批准的经济行为涉及的资产评估项目。
(四)授权州属一级企业决定30万元以下(含)单笔捐赠项目的,报州国资委备案。
四、财务监管工作事项
(一)州属一级企业决定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二)授权州属一级企业董事会决定较大资产损失财务核销事项,州国资委不再进行合规性核准,实行备案管理。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建立健全企业资产损失财务核销管理规定,并报州国资委备案。
五、人事工作事项
(一)授权州属一级企业及所属企业中层管理人员(人事部门负责人除外)开展公开竞聘上岗,竞聘结果报州国资委备案。
(二)在下属二三级企业员额有空缺的前提下,授权州属一级公司开展下属二三级企业人员合理有序流动,结果报州国资委备案。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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