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消化存量和优化增量相结合,提振市场信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制定了《喜德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二、起草依据
依据凉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关于印发《凉山州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等有关要求制定本政策措施。
三、主要内容
《喜德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共9条政策措施。主要分为落实上级政策、促进居民合理性消费、消化县内存量房、助力企业纾困4个方面,起止时间: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一)落实上级政策
(1)落实住房商贷政策:一是落实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二是放宽房屋套数认定条件。
(2)落实公积金使用政策:一是实施阶段性的住房公积金代际互助。二是积极推进将我县灵活就业人员纳入住房公积金支持范围。三是州外人员提取公积金按照《凉山州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凉房金管发〔2015〕41号)文件执行。
(二)促进居民合理性消费
一是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制定购房补贴标准,该标准分为普通购买类和组团购买类,补助房屋共计400套。二是出台适龄儿童(少年)促学政策,凡在本县购买商品住宅、商业用房的家庭,家中有当年适龄入学幼儿(4-6周岁)、儿童(7周岁或应届学前教育毕业生)、少年(13周岁或应届小学毕业生)妥善安置到县城的学校(园)就读。
(三)消化县内存量房
一是在防范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前提下,在县城规划区内集体土地征收拆迁等安置过程中原则上不再新建安置房,房屋补偿权益货币化,以“房票”形式发放给被安置群众,用于自主购买县内新建商品房。房票安置的,按组团购买类补贴标准予以补贴(限购100套)。二是积极支持县国投公司、县农旅投公司作为收购主体,按照相关要求收购已建成的存量商品住房作为配售配租保障性住房,提高商品住房去化库存。
(四)助力企业纾困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政府引导企业,组织房交会等活动,依托文旅宣传平台,结合我县特色进行联合宣传。二是加快新建小区周边市政基础设施和生活配套设施建设。三是提高不动产登记质效,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四是进一步优化预售资金提取节点和流程,对信用良好的房企合理下调监管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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