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普格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普格县支持工业发展六条措施》的通知
    • 索引号

      :009050046/2024-010002
    •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 文件种类

      :通知
    • 发文机关

      :普格县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普府发〔2024〕2号
    • 成文日期

      :2024-03-20
    • 发布日期

      :2024-03-22
    • 有效性

      :有效

    普格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普格县支持工业发展六条措施》的通知

    来源: 普格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3-22 15:16 [ 字体: ] 【打印本页】 分享到:

    普格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普格县支持工业发展六条措施》的通知

    普府发〔2024〕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普格县支持工业发展六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普格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0日   

    普格县支持工业发展六条措施

    为全面贯彻落实《凉山州支持工业发展十条政策》和工业强县战略部署,全力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快构建绿色低碳现代工业体系,促进全县工业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企业升规入统

    对规模以下和新建设投产入规入统企业,首次升规入统给予10万元奖励。

    二、支持企业发展壮大

    对发展上台阶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提升到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50亿元(含)以上的,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一次性奖励。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亿元以上的,以历年来主营业务最高收入为起点,每新增10亿元奖励60万元。

    三、支持企业科技创新

    成功创建为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

    四、支持重大工业项目建设

    聚焦构建重点产业体系,大力实施补链延链强链重点项目,对产业布局和行业发展具有重大支撑作用的项目优先给予奖励,除政府投资项目、能源类项目外,对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项目奖励5万元,在奖励5万元的基础上,每增加5000万元的投资,增加5万元的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

    五、加强企业用电保障

    对新引进的规模以上、突出地方优势产业的特色企业,科技含量高、延伸产业链起到延链强链补链的加工制造类企业,保障全年四季全时段供电,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用电。且企业当年电费实交数超过20万元的,给予2万元的补贴;电费实交数每增加20万元的,增加2万元的补贴,对单个企业的最高补贴不超过10万元。

    六、加强项目用地保障

    对招商引资企业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并通过预审的重大项目,鼓励产业用地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方式供应。实行弹性年期出让或租赁的,按照年均用地评估价计算出让价款或租金、降低企业用地成本。以长期租赁方式使用土地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以租让结合方式使用土地的,租赁部分单次签约时限不得超过20年,可以续签租赁合同。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工业企业在现有工业用地上新建或改造原有厂房、增加容积率,不增收土地出让价款。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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