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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美姑县2025年土地储备计划》的通知索引号
:009050051/2025-030007主题分类
:自然资源、能源文件种类
:通知发文机关
:美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文字号
:美府办发〔2025〕7号成文日期
:2025-04-07发布日期
:2025-04-11有效性
:有效
美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美姑县2025年土地储备计划》的通知
美府办发〔2025〕7号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垂管系统驻县各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美姑县2025年土地储备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美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7日
美姑县2025年土地储备计划
一、土地储备规模
(一)储备范围
县土地矿权综合整治储备交易中心代表县政府对美姑县辖区内新批回的新增建设用地及因规划和公共利益需要改变用途依法收回或收购的国有建设用地实施储备。
(二)储备规模
2025年拟计划储备存量及批而未供国有建设用地共15宗40.71666公顷(610.7499亩,详见附件)。
二、前期开发整理
(一)开发整理范围
按照县政府批准的2025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拟对已纳入县土地储备库未完成前期开发土地和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新增建设用地,纳入2025年储备土地开发整理范围。
(二)“净地”开发整理标准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规定的通知》(川府发〔2014〕58号)规定,“净地”是征收(拆迁)安置补偿落实到位、没有法律经济纠纷、土地权利清晰并已注销原土地使用证、规划条件明确、具备动工开发基本条件的地块。
(三)资金渠道及管理
1.“净地”前期开发整理的具体工作由县土地矿权综合整治储备交易中心拟定工作实施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后公开招投标,由中标单位按县政府批准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2.县土地矿权综合整治储备交易中心中心按照县政府的安排部署对国有建设用地开展收回或收购并处置等工作。
3.县财政局负责土地开发整理的资金落实、运行和管理。
三、储备土地管理
根据年度土地供应总量不超过年度土地储备总量的要求,结合项目建设和市场需求,实施土地供应。
附件
美姑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储备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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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拟供地块土地用途 |
拟建地块名称 |
拟建地块位置 |
地块面积(公顷) |
建设项目类型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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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化工厂油库 |
化工厂油库 |
美姑县巴普镇 |
0.28 |
工业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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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化工厂生产区 |
化工厂总库区 |
美姑县巴普镇基伟村 |
2.35 |
工业用地 |
|
|
3 |
化工产油库、 住宅 |
化工厂生产区 |
美姑县巴普镇基伟村 |
8.04 |
工业用地 |
|
|
4 |
国有仓库 |
化工产油库、住宅 |
美姑县巴普镇 |
0.02 |
工业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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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国有仓库 |
美姑县巴普镇 |
1.50 |
工业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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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交通运输用地 |
乐西高速 |
美姑县巴普镇下俄普 |
0.36 |
建设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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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美姑县下俄普市政道路建设项目 |
美姑县巴普镇下俄普 |
5.6195 |
建设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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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公共服务用地 |
美姑县干部人才周转房建设项目、美姑县公安局交警业务技术用房及民辅警食堂建设项目、美姑县公安局禁毒业务技术用房及戒毒所建设项目 |
美姑县巴普镇 |
1.40 |
建设用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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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公共服务用地 |
拉木阿觉电力应急抢险指挥中心、国投项目未定 |
美姑县拉马镇 |
0.36 |
建设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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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公共服务用地 |
毕摩文化公园接待中心 |
美姑县巴普镇 |
1.03 |
建设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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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交通运输用地 |
巴普镇污水处理站 |
美姑县巴普镇 |
0.15 |
建设用地 |
|
|
12 |
公共服务用地 |
公租房用地 |
美姑县巴普镇 |
8.55 |
建设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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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公共服务用地 |
美姑县民族初级中学 |
美姑县巴普镇 |
2.6360 |
建设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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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公共服务用地 |
美姑县进修校 |
美姑县巴普镇 |
0.3838 |
建设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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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宗地用途为生产区 |
原美姑县化工厂炸药生产车间宗地 |
美姑县巴普镇基伟村 |
8.03686 |
国有建设用地 |
|
|
合计 |
40.71666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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