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雷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雷波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雷波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储备计划》的通知
    • 索引号

      :009050050/2025-030008
    •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督
    • 文件种类

      :通知
    • 发文机关

      :雷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雷府办发〔2025〕8号
    • 成文日期

      :2025-03-31
    • 发布日期

      :2025-04-12
    • 有效性

      :有效

    雷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雷波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雷波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储备计划》的通知

    来源: 雷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04-12 08:29 [ 字体: ] 【打印本页】 分享到:

    雷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雷波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雷波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储备计划》的通知

    雷府办发〔2025〕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各省州属驻县单位:

    《雷波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雷波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储备计划》已经十五届县人民政府第85次常务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雷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31日

    雷波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了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盘活存量,控制增量,促进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充分发挥土地供应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保障作用。依据《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及省、州有关文件精神及我县批而未供土地以及城区、镇(乡)存量土地情况,结合我县土地市场运行状况等实际情况,编制我县2025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保障城市经济和资源环境可持续协调发展,维护土地生态安全,按照“锁定总量、优用增量、盘活存量、提高质量”的总体要求,强化土地宏观调控作用,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大局,落实差别化土地供应政策,合理安排城区及乡镇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与存量用地数量,优先安排存量土地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应保尽保,强化工业用地供应保障,积极服务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为全县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精准的土地要素保障。

    (二)供地基本原则

    1.突出重点,民生优先。坚持以改善社会民生、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为重点,优先安排社会民生、重点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项目用地。不断优化土地供应空间布局,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改善人居环境。

    2.严控增量,撬动存量。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持“增存挂钩”,盘活存量,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加大批而未供土地利用和供而未用土地开发力度,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不断拓展存量建设用地空间,切实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

    3.健全机制,节约集约。规范和强化节约集约用地评价考核,积极实施差别化供地政策,深入推进土地要素市场配置,不断深化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切实提高我县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4.优化结构,有保有压。增强土地对产业发展的支持和保障力度,提高工业用地供应占比,加强产业准入。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空间需求,充分保障重点项目落地。优化空间布局,坚持区域联动发展和城乡统筹发展要求,加强规划引领,打造高质量的产业空间。

    二、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25年度我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29.0623

    公顷以内。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25年度雷波县城区及乡镇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住宅用地3.96公顷,占计划供应总量的13.63%;商服用地4.6708公顷,占计划供应总量的16.07%;工矿仓储用地3.4278公顷,占计划供应总量的11.79%;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1991公顷,占计划供应总量的4.13%;公用设施用地15.8046公顷,占计划供应总量的54.38%。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2025年我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商服用地主要分布在金沙镇、渡口、马颈子等乡镇;工矿仓储用地主要分布在汶水、巴姑等乡镇;住宅用地主要分布在金沙镇;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主要分布在锦城镇、箐口乡;公用设施主要分布在拉咪、谷堆、桂花、西宁等乡镇。

    三、政策导向

    (一)坚持计划控制引导,统一有序、规范供应。本年度各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必须严格按照《雷波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确定的控制指标实施。

    (二)坚持落实调控,稳定市场。合理确定住房用地的供应规模和结构,优化住房用地供应结构,满足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租赁住房项目用地需求,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

    (三)严格遵行土地供应的方式和程序。对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严格实行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有偿供地,统一在土地市场公开进行。以营利为目的,非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项目,一律以有偿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其他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的建设项目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地。

    (四)坚持科学发展观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按照“严控增量、盘活存量”基本思路,优先利用批而未供土地,积极盘活存量土地,规范有序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开发利用,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用地标准,建设项目用地规模不得突破标准控制。

    (五)优化城乡资源要素配置,优先安排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用地,确保重大基础设施和社会民生项目的用地供应,促进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提升,切实改善民生。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协调配合,确保计划执行的严肃性和执行力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地计划一经公布实施后,不得随意变动。县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要同发改、住建等相关部门加强协同配合,主动提供服务,简化审批程序,提高服务效率,推进计划实施,保证计划指标有效落实。

    (二)健全土地储备运行机制,加强政府对土地供应的宏观调控能力。不断改革和完善土地储备制度,加大政府在土地储备开发和土地供应中的主导性作用,科学编制土地储备年度计划和土地储备开发计划,加大土地储备及开发力度。

    (三)建立计划执行情况的动态跟踪管理和定期调整制度。为确保计划的顺利实施,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加强对计划实施的动态跟踪管理,特别是定期开展增量存量、用地结构、开发利用和价格变化等指标的分析研判,及时总结计划执行情况。

    雷波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序号

    拟供地块土地用途

    地块编号

    地块位置

    地块面积(一公顷)

    建设项目类型

    备注

    1

    商服用地


    渡口镇顺江村

    0.9305

    商业用地



    马颈子镇马鞍村

    0.1346

    商业用地



    金沙镇金沙村

    0.6169

    商业用地



    黄琅镇中田村

    0.3105

    商业用地



    黄琅镇中田村

    0.2839

    商业用地



    渡口镇下坝村

    0.1769

    商业用地



    上田坝镇大坪子村

    0.1208

    商业用地



    千万贯乡石板村

    0.2106

    商业用地


    F23

    金沙镇青海村

    1.1756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F-23地块剩余部分


    金沙镇南堰社区

    0.7105

    商业用地


    2

    工矿仓储用地


    汶水镇大田村

    0.8882

    工业用地



    巴姑乡米西洛村

    1.7189

    物流仓储用地



    莫红乡千拖村

    0.6165

    物流仓储用地



    上田坝镇上田坝村

    0.2042

    工业用地


    3

    住宅用地

    F-28

    金沙镇青海村

    1.6105

    城镇住宅用地


    B-28

    金沙镇南堰社区

    2.3495

    城镇住宅用地


    4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锦城镇柏杨村

    0.9983

    教育用地



    箐口乡核桃坪村

    0.2008

    教育用地


    5

    公用设施用地


    桂花乡三望坡村

    0.5988

    水工设施用地



    桂花乡三望坡村、双田村

    0.6581

    水工设施用地



    桂花乡双田村

    0.8088

    水工设施用地



    西宁镇光辉村、桂花乡朱坝村、大坪村

    2.3264

    水工设施用地



    锦城镇丁丁马村

    10.2827

    水工设施用地



    拉咪乡阿合哈洛村、谷堆乡长河村

    0.1337

    其他公用设施用地

    拉咪北风电项目


    谷堆乡

    0.9961

    其他公用设施用地

    阿合哈洛风电项目


    合计



    29.0623



    雷波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储备计划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7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储备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0〕58号)和《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编制指南〉的通知》(川自然资函〔2023〕452号)要求,根据我县城市建设发展、土地市场调控情况并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特制定2025年土地储备计划。

    一、土地储备规模

    (一)储备范围

    县土地增减挂钩和开发整理储备中心代表县政府对雷波县辖区内的国有土地、国有存量建设用地、新增建设用地及因规划和公共利益需要改变用途依法收回或收购的国有建设用地实施储备。

    (二)储备规模

    1.2025年拟计划储备存量及已报批的国有建设用地共25宗29.0623公顷(详见附表)。

    2.储备土地规模可根据城市和集镇规划以及工业园区规划调整等因素作适当的调整;国家、省、市、区重点能源、交通、水利建设项目可根据项目的实际用地情况进行调整;对闲置低效使用的国有建设用地,根据调查处置情况可作适当调整;对因规划或项目实施情况需进行区位调整的国有建设用地,可适当调整。

    二、前期开发整理

    (一)开发整理范围

    按照县政府批准的2025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拟对已纳入县土地储备库未完成前期开发土地和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新增建设用地,纳入2025年储备土地开发整理范围。

    (二)“净地”开发整理标准

    根据有关规定,“净地”是征收(拆迁)安置补偿落实到位、没有法律经济纠纷、土地权利清晰并已注销原土地使用证、规划条件明确、具备动工开发基本条件的地块。

    (三)资金渠道及管理

    1.资金筹集渠道包括:

    (1)县财政部门从已供应储备土地产生的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给土地储备机构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开发费用等储备土地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

    (2)县财政部门从国有土地收益基金中安排用于土地储备的资金。

    (3)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筹集的土地储备资金。

    (4)经县财政部门批准可用于土地储备的其他财政资金。

    2.“净地”前期开发整理的具体工作由县土地增减挂钩和开发整理储备中心拟定工作实施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后公开招投标,由中标单位按县政府批准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3.县土地增减挂钩和开发整理储备中心按照县政府的安排部署对国有建设用地开展收回或收购并处置等工作。

    三、储备土地管理

    根据年度土地供应总量不超过年度土地储备总量的要求,结合项目建设和市场需求,实施土地供应。

    雷波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储备计划表


    序号

    拟储备块土地用途

    地块编号

    地块位置

    地块面积(公顷)

    建设项目类型

    备注

    1

    商服用地


    渡口镇顺江村

    0.9305

    商业用地



    马颈子镇马鞍村

    0.1346

    商业用地



    金沙镇金沙村

    0.6169

    商业用地



    黄琅镇中田村

    0.3105

    商业用地



    黄琅镇中田村

    0.2839

    商业用地



    渡口镇下坝村

    0.1769

    商业用地



    上田坝镇大坪子村

    0.1208

    商业用地



    千万贯乡石板村

    0.2106

    商业用地


    F23

    金沙镇青海村

    1.1756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F-23地块剩余部分


    金沙镇南堰社区

    0.7105

    商业用地


    2

    工矿仓储用地


    汶水镇大田村

    0.8882

    工业用地



    巴姑乡米西洛村

    1.7189

    物流仓储用地



    莫红乡千拖村

    0.6165

    物流仓储用地



    上田坝镇上田坝村

    0.2042

    工业用地


    3

    住宅用地

    F-28

    金沙镇青海村

    1.6105

    城镇住宅用地


    B-28

    金沙镇南堰社区

    2.3495

    城镇住宅用地


    4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锦城镇柏杨村

    0.9983

    教育用地



    箐口乡核桃坪村

    0.2008

    教育用地


    5

    公用设施用地


    桂花乡三望坡村

    0.5988

    水工设施用地



    桂花乡三望坡村、双田村

    0.6581

    水工设施用地



    桂花乡双田村

    0.8088

    水工设施用地



    西宁镇光辉村、桂花乡朱坝村、大坪村

    2.3264

    水工设施用地



    锦城镇丁丁马村

    10.2827

    水工设施用地



    拉咪乡阿合哈洛村、谷堆乡长河村

    0.1337

    其他公用设施用地

    拉咪北风电项目


    谷堆乡

    0.9961

    其他公用设施用地

    阿合哈洛风电项目


    合计



    29.0623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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