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会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控辍保学工作全面核查的通知
    • 索引号

      :009050042/2018-030219
    •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 文件种类

      :通知
    • 发文机关

      :会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会理府办发〔2018〕219号
    • 成文日期

      :2018-12-25
    • 发布日期

      :2018-12-28
    • 有效性

      :失效

    会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控辍保学工作全面核查的通知

    来源: 会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8-12-28 16:15 [ 字体: ] 【打印本页】 分享到:

    会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控辍保学工作全面核查的通知

    会理府办发〔2018〕21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中小学:

    根据《凉山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开展控辍保学工作全面核查的通知》(凉教督〔2018〕13号)文件精神,为推动控辍保学各项工作安排部署切实落到实处,全面摸清各乡镇、街道和学校失辍学人数,做好迎接州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复核抽查准备,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奠定坚实基础。按照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县委、县政府将抽调部分督学、业务人员组成四个督查组,由县四大班子分管或联系领导带队,对各乡镇、街道和中小学控辍保学工作开展实地全面核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时间

    2018年12月26日至2019年1月2日。

    二、核查方式

    (一)召开动员大会,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强化政治站位,落实责任担当,全力以赴推进控辍保学工作,确保如期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二)采取查阅档案资料、实地核查的方式,确保教育部反馈失学人数化解一一落实到人头,全面摸清失学人数;通过核实学籍、移位点名等方式,对所有乡镇、街道和学校进行全覆盖核查,全面摸清辍学人数。

    三、核查内容

    (一)档案规范管理要求

    1.制度类。

    对应《一方案三办法十制度》制定乡镇、街道和学校工作方案、领导小组、各类制度等,层层签订责任书。

    2.台账类。

    乡镇、街道、学校台账,包括:

    A:19个名册、8个统计表。

    B:7个记录卡、4个通知书、1个报告书、6个自查月报表、劝返成效、家访记录,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资料等。

    C:疑似失学人员清理情况花名册。

    3.会议类。

    工作会、联席会、专题会等会议记录、简报图片等。

    4.信息类。

    日常工作简报、图片等。

    (二)失辍学核查要求

    1.在校生籍在人不在人员清理。

    2.学籍系统中操作为其它离校人员名单。

    3.学籍系统中控辍保学项目中学生名单。

    4.学籍系统中2016年、2017年及2018年小学毕业三年未被初中录取人数及名单。

    5.教育部返还疑似失学人员名单的精准核实。

    6.公安户籍和实际户籍比对结果,需提供0—18周岁儿童(少年)问题户籍花名册。

    注:0—18周岁适龄儿童(少年)统计时间为1999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

    (三)攻坚大会问题清单落实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街道和中小学要高度重视全面核查工作,做好相关迎检准备工作,每一小组排在前面的领导为召集人。乡镇、街道、村社、学校备好相关资料备查。

    (二)各乡镇、街道、中小学就如何贯彻全县控辍保学攻坚大会,并就推进控辍保学工作形成书面汇报材料。

    (三)核查工作结束后,各组形成督查情况汇总报告,建立问题清单,由召集人签字后于2019年1月3日前报县教育督导委员会。由县教育督导委员会形成综合报告和问题台账报告,上报县委、县政府。

    (四)核查工作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

    会理县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6日

    附件1

    人员分组安排

    一、第一大组

    组长:张黎县政府副县长

    第一小组:杨成伟李春桦杨玉玲代兴佳(4人)

    检查街道及学校:北关街道、北街街道、一中、民中

    第二小组:金传权李宗良李惠萍马世权(4人)

    检查街道及学校:城北街道、城南街道及学校

    第三小组:曾华王德程蒋映忠廖荣(4人)

    检查乡镇、街道及学校:南街街道、内东乡区域内学校

    二、第二大组

    组长:李美桦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第一小组:王志荣马兴甫杨开洪杨峻(4人)

    检查乡镇、学校:通安镇、新发镇及区域内学校

    第二小组:万泳波曹劲杰杨家康黄明俊(4人)

    检查乡镇、学校:杨家坝乡、木古镇及区域内学校

    第三小组:胡麟陈武辉彭万香李祥(4人)

    检查乡镇、学校:富乐镇、竹箐乡及区域内学校

    第四小组:蔡志国赵定刚刘英李荣华(4人)

    检查乡镇、学校:鹿厂镇、小黑箐镇及区域内学校

    第五小组:张晋杨昌菊劳元银许建伟(4人)

    检查乡镇、学校:外北乡、益门镇及区域内学校

    三、第三大组

    组长:黄明金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第一小组:张兴国陈华杨作成彭德才(4人)

    检查乡镇、学校:彰冠镇、爱民乡及区域内学校

    第二小组:祁开虹李自和王洪友殷显清(4人)

    检查乡镇、学校:黎溪镇、新安乡及区域内学校

    第三小组:王卫华兰建林陈敏王顺斌(4人)

    检查乡镇、学校:树堡乡、关河镇及区域内学校

    第四小组:杨庆丰李松青沈思源李滔(4人)

    检查乡镇、学校:绿水镇、黎洪乡及区域内学校

    四、第四大组

    组长:张波县政协副主席

    第一小组:蒋兴德张申亮宋卫平王斌(4人)

    检查乡镇、学校:太平镇、槽元乡及区域内学校

    第二小组:杨文莉李勇赵福国赫应光(4人)

    检查乡镇、学校:云甸镇、北果湾乡及区域内学校

    第三小组:程义祥杨志明辜兴游冉元祥(4人)

    检查乡镇、学校:下村乡、六华镇及区域内学校

    附件2

    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台账清单及说明

    一、名册

    1.0—18周岁人口花名册(样表)

    2.校内外适龄儿童少年花名册(样表)

    3.适龄儿童少年在校生花名册(样表)

    4.校内外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花名册(样表)

    5.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在校生花名册(样表)

    6.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儿童少年花名册(样表)

    7.未上户籍适龄儿童少年花名册(样表)

    8.流动到县外适龄儿童少年花名册(样表)

    9.在县外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花名册(样表)

    10.未入学适龄儿童少年花名册(样表)

    11.辖区(或服务范围)内辍学学生花名册(样表)

    12.辖区(或服务范围)内辍学学生劝返销号花名册(样表)

    13.学校在校学生花名册(样表)

    14.学校残疾学生花名册(样表)

    15.学校辍学学生花名册(样表)

    16.学校辍学学生劝返销号花名册(样表)

    17.小学毕业生毕业去向花名册(样表)

    18.初中毕业生毕业去向花名册(样表)

    19.县外学生在本校就读名册(样表)

    二、统计表

    1.0—18周岁人口统计表(样表)

    2.0—18周岁残疾人口统计表(样表)

    3.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情况统计表(样表)

    4.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情况统计表(样表)

    5.未到校学生劝返情况统计表(样表)

    6.在校学生变化情况统计表(样表)

    7.学校辍学学生劝返情况统计表(样表)

    8.毕业学生毕业去向统计表(样表)

    三、工作记录卡

    1.学校辍学学生劝返工作记录卡(样表)

    2.乡镇、村辍学学生劝返工作记录卡(样表)

    3.教师家访记录卡(样表)

    4.学习困难学生帮扶记录卡(样表)

    5.留守儿童帮扶记录卡(样表)

    6.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帮扶记录卡(样表)

    7.残疾学生送教上门记录卡(样表)

    四、通知书(报告书)

    1.义务教育(小学)入学通知书(样表)

    2.义务教育(初中)入学通知书(样表)

    3.未到校学生限期复学通知书(样表)

    4.辍学学生报告书(样表)

    5.辍学学生敦促复学通知书(样表)

    五、疑似失学人员清理情况花名册

    说明:以上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和义务教育学校控辍保学工作台账需要具备的名册、统计表、工作记录卡、通知书(报告书)的明细清单,系工作台账的基本要求,各乡镇、街道、片区教育中心、学校不得进行删减(包括表册中的栏目)。但可以根据本地实际,结合工作开展需要,在此基础上进行扩展,适当增加表册种类和数量(包括表册中的栏目),以更好地促进工作开展,反映工作成效。

    名词释义:

    1.孤儿:指失去父母或查找不到亲生父母的儿童少年。

    2.残疾儿童:指在精神、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障碍,全部或部分丧失从事某种活动能力以致影响其日常生就和社会参与的儿童少年。

    3.留守儿童: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其中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在家留守的儿童少年。

    4.重病重残儿童:指患有重大疾病或重度残疾的儿童少年。

    5.特困供养儿童:指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而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儿童少年。

    6.无户籍儿童:指常住且从未取得过户籍的儿童少年。

    7.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指建立了贫困档案和贫困卡的贫困家庭。

    8.单亲家庭:指由于父母离异、一方死亡、父母分居等造成子女只与其中一方共同生活的家庭。

    9.残疾人家庭:指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为残疾人的家庭。

    10.服刑人员家庭:指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在服刑或劳动教养的家庭。

    附件3

    会理县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考核细则(试行)(乡镇)

    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考核办法 考核得分
    一、强化组织领导(24分) 1. 机构健全(8分):乡镇(街道)、村社二级建立健全工作机构,乡镇(街道)落实机构和人员。乡镇(街道)每年召开专题会议不少于4次,有会议记录、资料档案完善。 乡镇(街道)机构不健全的扣2分,抽查村不健全的扣1分;乡镇(街道)专题会议每减少一次扣1分,无专题会议记录、图片资料的每缺一次扣0.5分。 查阅相关文件、会议记录、图片及领导讲话稿等相关资料。
    2. 责任落实(8分):严格落实“六长”责任制,完善“双线八包”工作机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将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社年度目标考核。 没有层层签订责任书的扣4分;没有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的扣4分。 查阅相关文件和目标责任书、承诺书。
    3. 制度建设(8分)。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完善控辍保学工作月报制度、学生辍学报告制度、家访登记制度、学生请假制度、台账销号制度、结对帮扶制度、专项督导制度、责任督学制度、群众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等制度。 没有工作方案扣4分,缺相关一项制度(非十项制度)扣1分。 查阅文件等相关资料。
    二、工作开展情况(37分) 1. 工作台账(17分)。建立健全乡镇(街道)、村社工作台账,台账做到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底数清楚,入学情况清楚,学生走向情况清楚,科学规范。 乡镇(街道)、村社0—18周岁花名册、辍学学生花名册等12个工作台账存在缺失、不全,数据不清、漏报、错报的,每发现一起扣2分。 查看乡镇(街道)、村社台账。
    2. 材料报送(10分)。乡镇(街道)认真开展“一月一自查”工作,并按月及时将自查情况上报县教育局督导室,报送材料及时、规范、真实。 没有按月上报自查情况材料的,每缺一次扣5分,没有按时上报的1次扣1分,存在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的此项不得分。 以各乡镇(街道)上报材料和督导检查情况为依据。
    3. 劝返复学(10分)。乡镇(街道)、村社动员劝返流失辍学学生工作扎实有力,工作痕迹资料完善,效果明显。 乡镇(街道)、村社无劝返工作痕迹,劝返复学工作不力的,每发现1人次扣1分。 以检查乡镇(街道)、村社的情况为依据。
    三、工作成效(39分) 1. 入学率(10分)。小学(5分):入学率2018年达到99.3%以上,2019年达到99.6%以上,2020年达到100%以上;初中(5分):入学率2018年达到98.6%以上,2019年达到99.3%以上,2020年达到100%以上。 指标未达到当年目标任务的,每低0.1个百分点该项指标扣0.2分,扣完为止。 以县目督办和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督导评估的结果为依据。
    2. 年辍学率(10分)。小学(5分):年辍学率2018年控制在0.5%以内,2019年控制在0.3 %以内,2020年控制在0.1%以内;初中(5分):年辍学率2018年控制在1.5%以内,2019年控制在1%以内,2020年控制在0.5以内。 指标未达到当年目标任务的,每超0.1个百分点该项指标扣0.1分,扣完为止。 以县目督办和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督导评估的结果为依据。
    3. 巩固率(10分)。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巩固率2018年达到85%以上,2019年达到90 %以上,2020年达到95%以上。 指标未达到当年目标任务的,每低0.1个百分点该项指标扣0.1分,扣完为止。 以县目督办和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督导评估的结果为依据。
    4. 指标浮动(9分)。各乡镇(街道)的入学率(小学、初中各1.5分)、年辍学率(小学、初中各1.5分)、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3分)应较上年有所提高。 小学入学率与上年持平的得0.5分,有提高的得1.5分,下降的不得分;初中入学率与上年持平的得0.5分,有提高的得1.5分,下降的不得分。 以县目督办和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督导评估的结果为依据。
    小学年辍学率与上年持平的得0.5分,有下降的得1.5分,超出的不得分;初中年辍学率与上年持平的得0.5分,有下降的得1.5分,超出的不得分。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与上年持平的得1分,有提高的得3分,下降的不得分。

    会理县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考核细则(试行)(教育局)

    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考核办法 考核得分
    一、强化组织领导(50分) 1. 机构健全(20分):县、乡、村三级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县级健全责任督学片区负责制,责任督学定期向县教育督导部门报告控辍保学情况。每年召开联席会议不少于2次,有会议记录、资料档案完善。 县级和教育局机构不健全扣3分,未建立健全责任督学片区负责制的扣5分;组织县联席会议不足2次,每减少一次扣2分,无会议记录、图片资料的每缺一次扣1分。 查阅相关文件、会议记录、图片及领导讲话稿等相关资料。
    2. 责任落实(10分):严格落实“六长”责任制,完善“双线八包”工作机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将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对学校的年度目标考核。 没有层层签订责任书的扣5分;没有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的扣5分。 查阅相关文件和目标责任书。
    3. 制度建设(20分)。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完善控辍保学工作月报制度、学生辍学报告制度、家访登记制度、学生请假制度、台账销号制度、结对帮扶制度、专项督导制度、责任督学制度、群众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等制度。 没有县级工作方案扣8分,缺相关一项制度扣1分。 查阅文件等相关资料。
    二、工作开展情况(50分) 1. 工作台账(20分)。建立健全县、乡镇、村和学校四级工作台账,台账做到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底数清楚,入学情况清楚,学生走向情况清楚,科学规范。 县级工作台账存在缺失、不全,数据不清、漏报、错报的,每发现一起扣2分。 查看县级台账。
    2. 材料报送(10分)。认真开展“一月一自查”工作,并按月及时将自查情况上报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报送材料及时、规范、真实。 没有按月上报自查情况材料的,每缺一次扣5分,没有按时上报的1次扣1分,存在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的此项不得分。 以州通报和督导检查情况为依据。
    3. 学籍管理(10分)。学籍管理科学、规范、完善,工作痕迹清晰。 学生入学、转学、休学、复学、其他离校等审核把关不严每发现1人次扣0.5分。 查看学籍管理系统使用情况。
    4. 劝返复学(10分)。督促和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和学校动员劝返流失辍学学生工作扎实有力,工作痕迹资料完善,效果明显。 督促和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和学校劝返复学工作不力的视情况扣2—5分。 以乡镇、街道、村社、学校反馈情况和督导检查情况为依据。

    会理县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考核细则(试行)(县级部门)

    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考核办法 考核得分
    一、强化组织领导(50分) 1. 机构健全(20分):严格落实“六长”责任制,有专项工作领导机构,有具体工作人员;有工作计划并纳入部门工作落实。 无分管领导的扣5分;无工作人员的扣5分;未将控辍保学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的扣5分。不清楚“六长”责任制的扣5分。 查阅相关文件等资料。
    2. 责任落实(30分):参加县控辍保学联席会议,每年召开部门专题会议不少于2次,有会议记录、资料档案完善。 参加县联席会议,每减少一次扣5分;部门专题会议不足2次,每减少一次扣5分;无会议记录、图片资料的每缺一次扣2分。 查阅相关文件、会议记录、图片及领导讲话稿等相关资料。
    二、工作开展情况(50分) 3. 联控联保(50分)。按照县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参与建立健全控辍保学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各相关部门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切实履行控辍保学工作责任,措施得力,工作痕迹明显。(数据、简报、图片等) 综治委成员单位参与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不力,严重影响教育教学秩序的,每发现一起扣5分;司法部门未将控辍保学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纳入普法宣传工作的,每发现一起扣5分;民政和扶贫部门未将家庭经济困难、符合条件的学生纳入社会救助政策保障范围的,每发现一起扣5分;公安和人社部门对违法招用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现象打击不力的,每发现一起扣5分;公安部门对组织未成年人外出务工的中介机构和个人打击不力的,发现一起扣5分。控辍保学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其他部门存在影响控辍保学的发现一起扣5分。 查阅相关文件、工作简报、图片等资料,实地查看、访谈、接受信访等。

    会理县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考核细则(试行)(学校)

    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考核办法 考核得分
    一、强化组织领导(21分) 1. 机构健全(5分):建立健全学校控辍保学工作机构,落实人员和经费。学校每年召开专题会议不少于4次,有会议记录、资料档案完善。 学校机构不健全的扣1分,抽查村小、教学点不健全的扣1分;学校专题会议每减少一次扣1分,无专题会议记录、图片资料的每缺一次扣0.5分。 查阅相关文件、会议记录、图片及领导讲话稿等相关资料。
    2. 责任落实(8分):严格落实“六长”责任制,完善“双线八包”工作机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将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没有层层签订责任书的扣4分;没有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的扣4分。 查阅相关文件和目标责任书、承诺书。
    3. 制度建设(8分)。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完善控辍保学工作月报制度、学生辍学报告制度、家访登记制度、学生请假制度、台账销号制度、结对帮扶制度、专项督导制度、责任督学制度、群众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等制度。 没有工作方案扣4分,缺相关一项制度(非十项制度)扣1分。 查阅文件等相关资料。
    二、工作开展情况(40分) 1. 工作台账(10分)。建立健全学校工作台账,台账做到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底数清楚,入学情况清楚,学生走向情况清楚,科学规范。 学校在校生花名册、辍学学生花名册等6个工作台账存在缺失、不全,数据不清、漏报、错报的,每发现一起扣1分。 查看学校台账。
    2. 材料报送(10分)。配合乡镇、街道认真开展“一月一自查”工作,并按月及时将自查情况上报县教育局督导室,报送材料及时、规范、真实。 没有按月上报自查情况材料的,每缺一次扣5分,没有按时上报的1次扣1分,存在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的此项不得分。 以上报材料和督导检查情况为依据。
    3. 学籍管理(10分)。各学校学籍管理科学、规范、完善,工作痕迹清晰。 没有及时注册学生学籍,或学生信息不完整的每发现1人次扣0.5分;学生转学未及时办理,没有做到籍随人走的每发现1人次扣0.5分;学生休学、复学缺乏相关佐证材料的每发现1人次扣0.5分。 查看学校学籍管理系统使用情况。
    4. 劝返复学(10分)。学校动员劝返流失辍学学生工作扎实有力,工作痕迹资料完善,效果明显。 无劝返工作痕迹,劝返复学工作不力的,每发现1人次扣1分。 以检查学校的情况为依据。
    三、工作成效(39分) 1. 入学率(10分)。小学(5分):入学率2018年达到99.3%以上,2019年达到99. %以上,2020年达到100%以上;初中(5分):入学率2018年达到98.6%以上,2019年达到99.3%以上,2020年达到100%以上。 指标未达到当年目标任务的,每低0.1个百分点该项指标扣0.2分,扣完为止。 以县目督办和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督导评估的结果为依据。
    2. 年辍学率(10分)。小学(5分):年辍学率2018年控制在0.5%以内,2019年控制在0.3 %以内,2020年控制在0.1%以内;初中(5分):年辍学率2018年控制在1.5%以内,2019年控制在1 %以内,2020年控制在0.5以内。 指标未达到当年目标任务的,每超0.1个百分点该项指标扣0.1分,扣完为止。 以县目督办和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督导评估的结果为依据。
    3. 巩固率(10分)。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巩固率2018年达到85%以上,2019年达到90 %以上,2020年达到95%以上。 指标未达到当年目标任务的,每低0.1个百分点该项指标扣0.1分,扣完为止。 以县目督办和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督导评估的结果为依据。
    4. 指标浮动(9分)。各学校辖区入学率(小学、初中各1.5分)、年辍学率(小学、初中各1.5分)、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3分)应较上年有所提高。 小学入学率与上年持平的得0.5分,有提高的得1.5分,下降的不得分;初中入学率与上年持平的得0.5分,有提高的得1.5分,下降的不得分。 以县目督办和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督导评估的结果为依据。
    小学年辍学率与上年持平的得0.5分,有下降的得1.5分,超出的不得分;初中年辍学率与上年持平的得0.5分,有下降的得1.5分,超出的不得分。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与上年持平的得1分,有提高的得3分,下降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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