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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会东县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索引号
:009050044/2018-030155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文件种类
:通知发文机关
:会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文字号
:东府办〔2018〕155号成文日期
:2018-12-23发布日期
:2018-12-24有效性
:失效
会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会东县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会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会东县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府办〔2018〕15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会东县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会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3日
会东县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实施方案
为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8〕36号)《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凉府办发〔2018〕44号)《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重点项目50天审批办结工作方案(试行)》(凉府办发〔2018〕35号)和《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凉府办发〔2018〕5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到实处,依托政务服务实体大厅和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整合政务资源,打破行政部门界限,探索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打造“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办理、统一窗口出件”的审批服务模式,向企业、群众提供项目完备、流程简约、服务规范、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加快政务服务由行权部门入驻政务中心窗口各自受理向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评价反馈”转变,实现受理与办理相分离、办理与监督评价相分离,达到政务服务流程全面优化、服务效率大幅提升、人民群众改革获得感明显增强的目标。2019年6月底前县政务中心入驻事项100%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二、实施范围
县政务服务中心及分中心,承担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提供公共服务的单位。
三、主要任务
(一)整合组建综合窗口。
1.设立“综合窗口”。综合考虑办理事项领域、办理流程相关度、办理数量等因素,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设置建设投资、商事登记、税务服务、社会事务、公安服务、交通安监、联合办理等7类综合受理窗口。综合受理窗口根据需要适时动态调整。
(1)建设投资窗口。主要受理办理重点政府投资项目和企业投资项目从项目立项至竣工验收全过程需要办理的审批、监管和服务事项(涉密项目除外),前期由县发改经信局代理综合窗口职责,按项目阶段分别设置“项目报批、规划报建、施工报建、竣工验收”四个集成流程。(责任单位:县发改经信局、县规建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级相关审批部门,提供公共服务的相关单位,排首位的责任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完成时间:2019年6月底)
(2)商事登记窗口。主要办理商事主体的设立、变更或终止商事主体资格等食药工商质监行业领域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落实“多证合一”“证照分离”“证照联办”改革措施和质监方面的事项。(责任单位:县食药工商质监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完成时间:2019年6月底)
(3)税务服务窗口。主要办理单位、企业、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的各类涉税咨询、各种税费和社保的申报征收。指导纳税人网上自助办税、申领和缴销增值税发票。(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完成时间:2019年6月底)
(4)社会事务窗口。主要办理科教文体、卫计、民政、民族宗教、人力资源、农牧、林业、旅游服务等相关的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为人才引进、社会组织设立、服务业发展等事项实施“全链条”办理提供保障。(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级相关审批部门,提供公共服务的相关单位;完成时间:2019年6月底)
(5)公安服务窗口。主要办理公章管理、民爆、特种行业、户籍管理、身份证、出入境证照等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完成时间:2019年6月底)
(6)交通安监窗口。主要办理公路交通、道路运输、路政、海事、安监、烟草、盐业等方面的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级相关审批部门,省州驻县有关单位,提供公共服务的相关单位;完成时间:2019年6月底)
(7)联合办理窗口。主要对受理事项少、办理频率低的部门(单位)所承办的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受理代办服务。(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级相关审批部门、提供公共服务的相关单位;完成时间:2019年6月底)
未入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法律援助中心、交警队车辆管理所、县就业局等窗口按“一窗受理、集成服务”要求,自行整合窗口,规范运作。(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交警大队、县就业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完成时间:2019年6月底)
2.梳理纳入“一窗受理”事项。根据《会东县行政许可事项(2018年本)》《凉山州公共服务事项清单(2018年本)》,梳理公布需进驻“综合窗口”所涉及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审改办〕、县法制办、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级相关审批部门,提供公共服务的相关单位;完成时间:2019年6月底)
3.制定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受理标准。县级相关审批部门、提供公共服务的相关单位按县政务服务中心要求逐项提供“申请材料清单”“审查工作细则及示例”等。明确需提交材料的名称、依据、格式、份数、签名、签章等,并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作为“综合受理”窗口受理审核申报材料的依据。(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审改办〕、县法制办,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级相关审批部门,提供公共服务的相关单位;完成时间:2019年6月底)
4.规范分中心设置管理。对因专业性强、业务量大或有保密、场地等特殊要求的,经县政府同意后,可暂不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但须加挂县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牌子并纳入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平台适时监控,接受县政务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和管理考核。(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公安局、县级相关审批部门;完成时间:2019年6月底)
(二)建立集成服务工作机制。
5.建立“前台后室”服务模式。前台“综合窗口”由县政务服务中心统一管理,负责相关事项的受理审核、按责分办、统一出件等审批服务工作,后台为县级部门(单位)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业务整建制进驻的工作人员,按照业务归口划分到不同功能区承担具体的业务办理。(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级相关审批部门、提供公共服务的相关单位;完成时间:2019年6月底)
6.建立综合咨询服务机制。发挥咨询引导服务的作用,综合运用政务服务大厅咨询窗口、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热线电话、微信服务平台、自助查询系统等渠道,实行服务事项一次性告知和投资审批项目预审告知,做好事项申报前的辅导指导,提高审批服务事项申报成功率,让群众和企业“最多跑一次”。(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政府办、县级相关审批部门、提供公共服务的相关单位;完成时间:2019年6月底)
7.建立全程帮办工作机制。按照集成服务模式需求,制定《会东县政务服务中心帮办服务实施办法》,建立审批服务帮办工作机制,全程负责项目审批业务的咨询、导办、申请、受理,按照审批流程对接审批机构,传送相关材料,统一发放审批结果。(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级相关审批部门、提供公共服务的相关单位;完成时间:2019年6月底)
8.建立项目代办工作机制。针对外商投资项目(含县外来会东投资的内资项目),实行全程代办服务,为项目单位提供综合受理、“一口咨询”、报批指导、流程定制、跟踪服务等全过程全方位免费服务。(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级相关审批部门、提供公共服务的相关单位;完成时间:2019年6月底)
9.建立全流程并联审批机制。深入实施《凉山州重点项目50天审批办结工作方案(试行)》,全面落实综合窗口职责及相关配套工作机制,综合窗口通过容缺受理、组织联合预审等形式提高项目受理效率,相关审批部门依法依规完成初审,不得人为设限和互为前置,发改经信部门牵头负责新改扩建、技改项目的立项和节能评估等工作,规建部门牵头负责联合路勘、联合审图等工作,实现项目报批、规划报建、施工报建阶段全流程的并联、联合审批。(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委编办〔县审改办〕、县法制办、县发改经信局、县规建局、县级相关审批部门;完成时间:2019年6月底)
10.实现收费项目集中收费。将纳入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行政审批服务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纳入集中收费范畴,收费时由相关执收部门按标准开具财政票据,申请人可选择到县政务服务中心附近的银行缴费或其他网点缴费,通过非税收入管理系统上缴财政。县政务服务中心积极创造条件,确保代收银行进驻大厅,县财政局同步给予业务指导,执收部门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在公开栏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文件依据等,自觉接受财政、物价部门和社会的监督。(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经信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级相关审批部门;完成时间:2019年6月底)
(三)完善相关配套制度。
11.开发应用“综合受理”专用审批平台。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开发综合受理功能模块,落实部门自建系统与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的对接,实现事项受理、审批“一网通办”。(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级相关审批部门、提供公共服务的相关单位;完成时间:2019年6月底)
12.大力推动“全程网办”。按照“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共享一批、实施一批”的原则,制定分步推进工作计划,除涉密或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所有事项原则上都要开通网上申请;对申请材料复杂、环节较多短期难以实现网上申请的事项,可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网基于即时通讯的网上预审平台先提供网上预审服务,确保审批服务事项可实现网上办理。同时,加快实施证照“一邮送达”,探索申请资料、批文证照双向快递,进一步便民利企。(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级相关审批部门、提供公共服务的相关单位;完成时间:2019年6月底)
13.调整充实人员力量。落实“两集中、两到位”,逐步实现“三集中、三到位”。通过采取县级相关审批部门行政审批服务股整建制或派驻专业人员,进驻政务服务大厅进行后台审批;通过政府采购购买社会服务,解决从事前台受理、综合咨询、帮办与引导服务、证照发放的工作人员。采取县政务服务中心内部派员的方式对“综合窗口”进行规范管理。给予一定的建立“综合窗口”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县级相关审批部门、提供公共服务的相关单位应在“综合窗口”进行指导,县政务服务中心要与相关审批部门、提供公共服务的相关单位做好工作衔接,抓好“综合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管理工作,共同建立一支专业化、高素质、复合型的政务服务队伍,统一对外综合受理,对内衔接流转,树立良好形象。(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审改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级相关审批部门、提供公共服务的相关单位;完成时间:2019年6月底)
14.推进中介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无法定依据的一律取消。推进中介服务事项纳入政务服务系统平台,优化办事流程,统一服务时限和收费标准,确保服务优质规范。依托政务服务网开发建设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营造服务高效、公平竞争、监督有力的中介服务市场。加强监督管理,加快推进中介服务机构与主管部门脱钩,开展中介服务信用评价,建立健全中介服务机构退出机制。(责任单位:县发改经信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级相关审批部门、提供公共服务的相关单位;完成时间:2019年6月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是全面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的“牛鼻子”,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狠抓工作落实,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确保工作落实。要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协调配合,县“放管服”改革协调办、县委编办(县审改办)、县法制办、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做好“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工作。各相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完成时限,按照确定的“一窗受理”事项,完成内部职能整合调整,优化审批服务流程,修订受理事项清单和标准,重新编制办事指南;要严格进驻大厅人员标准,按要求确定相关人员,完成内部审批服务事项受理办理培训和授权。
(三)强化监督检查。县纪委监委、县委编办(县审改办)、县法制办、县政务服务中心要发挥好牵头和统筹协调作用,建立“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专项督查制度,定期通报各部门(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进度明显滞后的部门(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对工作不力影响整体进程的部门(单位),严格责任追究,确保“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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