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会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会东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
    • 索引号

      :009050044/2020-030072
    •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文件种类

      :通知
    • 发文机关

      :会东县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东府办〔2020〕72号
    • 成文日期

      :2020-12-31
    • 发布日期

      :2021-01-01
    • 有效性

      :有效

    会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会东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

    来源: 会东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01-01 06:10 [ 字体: ] 【打印本页】 分享到:

    会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会东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

    东府办〔2020〕72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县属各事企业单位,垂管系统驻县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凉山州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凉府办发〔2020〕40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开展会东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

    在国家、省、州统一部署下开展全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全面获取主要灾害致灾信息、承灾体信息、历史灾害信息,摸清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抗灾能力,建立分类型、分区域的国家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县级分数据库。开展主要灾害风险评估和综合风险评估,编制县、乡镇(街道)两级自然灾害系列风险图;修订主要灾种区划,编制县、乡镇(街道)两级综合风险区划和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客观认识灾害综合风险水平,形成自然灾害防治建议,为全县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切实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二、普查范围及内容

    (一)普查范围。普查对象包括与自然灾害相关的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和社区,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部分居民等。普查地域覆盖各乡镇(街道)。普查涉及自然灾害类型包括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等。

    (二)普查内容。一是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等主要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二是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与环境等承灾体调查与评估。三是年度历史灾害、历史一般灾害、重大灾害事件调查与评估。四是政府综合减灾资源(能力)、企业和社会应急力量参与资源(能力)、基层综合减灾资源(能力)、家庭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五是次生危化事故、次生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次生核与辐射安全事故等次生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调查与评估。六是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以及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

    三、普查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协同任务重、工作难度大。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会东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协调普查实施中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应急管理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普查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领导小组属于阶段性工作机制,不属于新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即撤销。

    普查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通过设立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整合已有资源,配强人员队伍,做好我县普查各项工作。

    (二)时间安排。本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2月31日。2020年为普查前期准备与试点阶段,建立各级普查工作机制,编制普查实施方案和经费预算,落实普查人员和队伍,开展普查宣传培训,组织开展普查试点工作。2021-2022年为全面调查、评估与区划阶段,完成全县灾害风险调查和灾害风险评估,编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汇总上报普查成果。

    (三)任务分工。县应急管理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组建普查技术组,开展技术指导、宣传培训、质量控制、数据审核、信息汇总和分析上报等工作、开展风险评估与区划,形成全县普查系列成果;牵头制定除住房城乡建设类、交通基础设施类以外的全县其他承灾体调查和历史灾害调查、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重点隐患调查、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等普查专项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草局、县气象局、县防震减灾服务中心分别负责制定全县地质灾害、水旱灾害、地震灾害、气象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专项普查及风险评估与区划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制定全县房屋建筑、市政设施承灾体专项普查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制定全县交通基础设施承灾体专项普查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会东生态环境局负责制定全民用核设施、重点核技术利用单位重点隐患调查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其他县级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参与或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各乡镇(街道)按“在地统计”原则组织开展本地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普查数据成果审核汇集上报。

    四、普查经费保障

    我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经费以县财政保障为主。县财政局要确保经费按时落实到位,保证普查工作顺利开展。要加强资金管理,厉行节约,专款专用,提高普查经费使用效率。

    五、普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关于大力提高我国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普查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严密组织。县应急管理局要发挥好牵头单位作用,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统筹协调。县级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主动作为,抓好普查工作各项任务落实。各乡镇(街道)要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力量部署,因地制宜,科学组织实施。要加强宣传报道,总结成效经验,营造良好舆论环境,确保普查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三)加强督导。各级普查机构、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本次普查的具体要求,如实填报普查数据,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涉密资料和数据要严格履行保密义务。要加强普查质量管理,严格审核把关。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对普查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普查各项目标任务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附件:会东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会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31日

    附件

    会东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李祖发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县委办主任

    副组长:刘志斌 县政府副县长

        郑 磊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张丽琼 县委目标绩效管理办主任

        詹 凌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禄 波 县水利局局长

        王 伟 县政府办副主任

        王 家 东 县发改经信局副局长

        黄 健 县财政局副局长

        周利军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黄元杰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王其福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杨再卿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李 梅 县统计局副局长

        刘 洪 县林草局副局长

        高东平 会东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刘远春 县气象局副局长

        刘庆祥 县防震减灾服务中心主任

        张华飞 县应急救援专职副指挥长

        孟山骏 县人民武装部军事科参谋

        胡俊平 县自然资源局地环站站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管理局詹凌同志兼任。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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