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会东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会东县小河嘴、和文中学等片区征地回迁安置实施方案 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为顺利完成小河嘴、和文中学等片区征地回迁安置工作,按照《会东县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会东府发〔2012〕14号)《会东县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专题工作会议纪要》(东府阅〔2012〕21号)的相关规定,县政府印发了《会东县小河嘴、和文中学等片区征地回迁安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征收人应将选房顺序号、安置房源、选房流程、选房结果等内容,采取方便群众知悉和监督的形式进行公开,确保选房安置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方案》规定,为尽量使安置房源与征收户型面积及套数相对应,最大限度结合大多数选房人的实际情况,按被征收户签订的《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的规定及意向性选房的面积,以安置小组为单位合理划分相对应的安置区域。
《方案》指出,本次回迁安置的房源为垭口安置小区回迁安置房,征收人划定的安置区域共3个单元184套,11种户型,单套建筑面积97.9㎡至149.42㎡(安置房的实际建筑面积以具有房产测绘资质单位的测绘成果为准)。
《方案》规定,回迁安置户在规定时限内未到场或到场拒绝选房、拒绝签字的属弃选。弃选的由所属单位(村、组)领导签字,见证回迁安置户自愿放弃本轮选房资格,若第二轮仍弃选,由征收人指定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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