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布拖县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 索引号

      :009050047/2024-030020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文件种类

      :方案
    • 发文机关

      :布拖县政府办
    • 发文字号

      布府办发〔2024〕20号
    • 成文日期

      :2024-08-19
    • 发布日期

      :2024-08-19
    • 有效性

      :有效

    布拖县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来源: 布拖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4-08-19 16:26 [ 字体: ] 【打印本页】 分享到:

    布拖县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布府办发〔2024〕20号

    一、区划适用范围

    本次区划范围依据《布拖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的近期用地规划结合近期可能发展的区域确定声环境功能区划范围。区划范围东至洛色村,南至先锋村,西至四且村,北至日呷村。建设用地分布在现有城区四周。区划面积为5.01平方公里。

    二、区划的原则

    (一)有效控制原则。有效控制噪声污染的程度和范围,提高声环境质量,保障城市居民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场所的安静。

    (二)规划指导原则。以城市规划为指导,按区域规划用地的主导功能确定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三)适时调整原则。随着城市规划的逐步实施,根据城市规模和用地的变化情况,原划定结果可进行适时调整。

    (四)协调一致原则。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要充分考虑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要有利于城市规划的实施和城市改造,做到区划科学合理,促进环境、经济、社会协调一致发展。

    (五)宏观控制原则。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要坚持以宏观控制为主,宜粗不宜细,宜大不宜小。

    (六)便于管理原则。区划范围明确,便于城市环境噪声管理和促进噪声治理。

    (七)以人为本原则。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要体现以人为本,改善噪声环境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八)客观科学原则。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所引用的资料、数据,划分的方法、步骤应客观科学。

    三、区划适用标准

    各类区域的标准值按照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执行。

    四、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

    根据《布拖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的近期用地规划,结合近期城市发展可以看出,布拖县城区15个噪声区划单元中,目前均未形成一定规模,土地利用类型混杂且地块破碎,居住区、文教区布局分散,商业区大多为沿街设置,且与居住区、文教区及其他机关事业单元混杂于一起,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的区划方法来确定噪声单元区划类型。

    综上,共计15个噪声区划单元中,13个单元全部确定为2类标准适用区,1个单元全部确定为1类标准适用区,1个单元全部确定为3类标准适用区

    五、附加说明

    (一)随着城市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可能存在本《区划》范围不能满足城市实际发展空间需要的问题,可视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二)本《区划》以布拖县总体规划、交通规划为编制依据,将来这些规划存在调整的可能,因此《区划》应适时进行调整。

    (三)各类标准适用区域之间不设过渡地带。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确定昼间为每日6:00至22:00,夜间为22:00至次日6:00。

    (五)对于本《区划》范围外的其他区域,可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和现行标准及规范要求,确定其适用标准。

    (六)本声功能区划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七)本声功能区划由布拖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附件:1.布拖县城市单元用地类别及功能分区

       2.布拖县声功能区划分结果图

       3.布拖县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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