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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能力跨越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凉山州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能力
跨越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凉府办函〔2021〕1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经州政府同意,现将《凉山州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能力跨越提升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贯彻落实。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23日        


凉山州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能力
跨越提升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州“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着力破解业务协同难、重线下轻线上、电子证照互认应用难、全程网办程度低等突出问题,最大限度方便企业群众办事,按照省政府关于“一网通办”能力提升攻坚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标成都、德阳、绵阳等先进市(州),通过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能力跨越提升,进一步加强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宣传应用,全面规范系统运行基础配置、统一政务服务事项、优化运行流程、推广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应用、提升政务服务事项网办深度、推进政务服务“全程网办”“全域通办”“川渝通办”“跨省通办”,实现“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

二、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阶段。2021年3月5日前,各县(市)对照本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县(市)实施方案。州级有关部门对照本方案,结合职能职责主动认领任务,制定推进落实台账。

(二)重点突破阶段。2021年3月31日前,各县(市)、州级有关部门聚焦聚力本阶段7类15项目标任务,加强组织协调,集中攻坚提升,确保按期完成。州“放管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完成情况进行评估通报,并点对点反馈存在问题,各县(市)、州级有关部门针对反馈问题,拟定整改台账,主动查漏补缺,两周内完成整改。

(三)全面提升阶段。2021年8月31日前,针对本阶段3类7项目标任务,结合自身实际,形成长效推进机制,持续跨越提升。州“放管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完成情况进行评估通报,并点对点反馈存在问题。

(四)巩固完善阶段。2021年10月31日前,各县(市)、州级有关部门针对反馈问题进行整改提升,同时对标方案要求,对本县(市)、本部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整改。

(五)评估考核阶段。2021年12月31日前,州“放管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此项工作进行考核评估,结果纳入年度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目标绩效考核。

三、重点突破阶段任务

(一)规范系统运行基础配置。

1.按照新一轮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上,全面完成州、县(市)、乡镇(街道)三级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规范配置,以及州、县(市)两级政务服务有关部门和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规范配置,确保区划和组织机构信息准确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州级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2.按照实际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职责和权限,州、县(市)、乡镇(街道)三级所有政务服务相关工作人员,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上完成账号注册、实名认证、角色权限配置,账号注册率、认证率和配置正确率均达100%。〔责任单位:州级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统一政务服务事项。

3.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全面梳理规范本县(市)、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细化办理项、情形项,逐一对办事指南中的事项名称、法定依据、办理时限、申请材料、服务对象、办理地址、常见问题等要素进行规范,确保办事指南完整率、准确率达100%。〔责任单位:州级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4.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的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行和管理。〔责任单位:州级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优化政务服务运行流程。

5.围绕“一网通办”优化再造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加快推进政务速递、电子证照应用,推动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制证等环节全流程在线办理。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州、县(市)两级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100%,“最多跑一次”事项达95%以上,全程网办事项达85%以上,承诺时限比法定时限平均减少60%以上。〔责任单位:州级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6.对照已发布的“一事一次办”指导清单,逐一对申请条件、申报方式、受理模式、审核程序、证照发放等跨部门流程进行再造,持续完善“一件事”办事指南,实现100%网上可申报。〔责任单位:州级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推进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应用。

7.具有政务服务事项的州、县(市)两级部门和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全面完成电子印章的申请、制作和授权。各部门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面认领省级部门发放的电子证照模板,完成电子印章和电子证照模板绑定,确保增量电子证照实时汇聚、实时更新,同时将有效期内非涉密的存量证照电子化、结构化,实现全量全要素汇聚。〔责任单位:州级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8.扩大电子证照共享互认范围。办理政务服务业务时,对营业执照、不动产登记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结婚证、离婚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超限运输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取水许可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等证照,原则上通过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关联共享,不再要求提供实体证照。〔责任单位:州级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9.丰富电子证照亮证应用场景。明确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社保卡、就业创业证、律师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生育服务证、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出生医学证明、献血证、残疾人证等高频证照亮证应用场景,扩大电子证照亮证应用范围。〔责任单位:州级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五)推进政务服务“全域通办”“川渝通办”“跨省通办”。

10.对照省“全域通办”清单,结合实际梳理制定州、县(市)“全域通办”事项并向社会公开,统一业务规则和标准,实现同一事项在全州各地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责任单位:州级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11.建立完善“川渝通办”“跨省通办”清单化管理制度和更新机制,从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入手,承接省政府制定公布的“川渝通办”事项和“跨省通办”事项,纳入“一窗通办”专窗统一受理办理,明确“全程网办”“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业务模式,开辟审批服务“绿色通道”,推动线下“异地受理、两地可办”,拓展更多事项“川渝通办”“跨省通办”。〔责任单位:州级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六)全力推进“天府通办”推广使用、应用接入和运维保障。

12.借助网站、电视、报刊、新媒体、广告牌等渠道,持续广泛深入宣传推广四川政务服务网和“天府通办”APP,线上线下引导企业群众在线实名注册,通过平台查询、办理网上可查可办事项。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全面清理“僵尸企业”,建立本级市场主体法人台账,逐一引导下载注册,推动“天府通办”法人注册用户数持续增长。通过努力,实现个人注册用户数占常住人口比例达40%以上、法人注册用户数占法人总数比例达40%以上目标。〔责任单位:州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13.州、县(市)两级教育、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医疗保障、不动产登记、公积金管理等重点部门,按统建和自建两种系统类型(统建系统需有数据开放权限),梳理可在互联网访问的高频应用接口,按照“应接尽接”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的所有系统,全部接入“天府通办”凉山分站点。〔责任单位:州级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14.建立本地本部门政务服务技术保障队伍,强化服务支撑,加强“天府通办”分站点建设和运营,实现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协同高效运转。坚持引进、培养与政府购买服务相结合,统筹人才资源,州级有关部门、各县(市)配备2人以上熟悉平台操作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管理员队伍,并保持相对稳定。〔责任单位:州级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七)大幅提升政务服务满意率。

15.深入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加快“好差评”评价仪购置安装,完善“好差评”评价体系,全面落实线上线下评价渠道覆盖。引导企业群众通过扫描窗口二维码、登录四川省政务服务网、政务大厅评价仪等评价渠道参与“好差评”,逐步推动形成群众办事主动评价氛围,确保办一件、评一件,办件主动评价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每个办事指南评价平均达10次以上。建立“差评”处理全流程管理体系,做到有效差评及时监管、限期整改,无效差评及时申诉处理。〔责任单位:州级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全面提升阶段任务

(一)大幅提升政务服务事项便利度。

16.推动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标准化。按照“只进一扇门”改革要求,完善州、县(市)、乡镇(街道)三级政务服务标准化体系以及村(社区)帮办代办点建设,提升全州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州、县(市)按照四川省政务服务工作规程要求,规范建立综合性政务服务大厅,分类设立功能区,不断调整优化布局。依据《四川省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方案》,乡镇(街道)规范建立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建立便民服务帮办代办点,推进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监察系统、政务服务“好差评”等系统设施向基层延伸。〔责任单位: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17.全面落实“三集中、三到位”。按照“应进必进”原则,排查尚未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并建立清单,未进驻部门、事项按程序向同级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申请进驻。进驻部门要建立统筹协调机制,确定一个科室全面负责统筹协调本部门政务服务工作,选定服务意识强、业务精通的骨干作为首席代表并充分授权。首席代表要切实履职尽责,依法行使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审批决定权、审核上报权、组织协调权、印章使用权,无特别程序的政务服务事项由窗口首席代表批准后办结并出具办理结果,需特别程序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由窗口首席代表牵头组织实施,并将特别程序意见作为出具办理结果的重要依据。坚决杜绝“明进暗不进”“两头受理、体外循环”等现象。〔责任单位:州级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率。

18.创新方式提高办件质效。通过跨部门数据共享、免费政务速递等创新方式,推进更多事项线上线下融合办理。持续提升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上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占比、“一次办”占比、即办件占比和时限压缩比例。优化实体大厅线下高效顺畅办件运行模式,减少办事群众排队等待时间,让“无需等待、立等可取”成为常态。加强办件预警和效能监督,严格按照办理流程各环节时限办理,全面提升按时办结率。〔责任单位:州级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19.持续梳理“一件事”清单。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事项库,结合本县(市)、本部门实际,选择涉及面广和办件量大的重点领域高频事项,研究事项间的逻辑关系,整合相关事项办理情形,明确“一件事”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通过改造优化办理条件和审批流程,推出企业群众视角的“一件事”清单,确保“一件事”材料一次提交、一次办成。〔责任单位:州级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20.不断完善“一窗受理”机制。按照政务服务“一窗受理”工作服务规范要求,推动各级80%以上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受理窗口办理,不断完善“前台综合受理、中台业务支撑、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审批服务模式,提高受办效率,实现一窗进出、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次办结,“全科无差别受理”。〔责任单位:州级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大幅提升政务大厅服务水平。

21.全面提升窗口人员业务水平。州级有关部门加强窗口人员业务技能培训,确保窗口人员熟悉相关政策法规,能够熟练运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各县(市)分级分类组织开展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操作使用培训,确保一线窗口和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人员熟练受理、办理政务服务事项。〔责任单位:州级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22.推广惠企政策“一窗通”。在州、县(市)两级政务服务大厅开设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各行业部门逐项梳理本部门惠企政策,并主动与同级政务服务管理局对接会商,共同研究发布惠企政策申报流程,实现惠企政策“统一发布、统一咨询、一窗申报、一窗兑现”。〔责任单位: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有惠企政策的州级各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和州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总部署,定期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问题。明确1名分管领导牵头主抓,成立工作专班,健全工作机制,聚焦目标任务,压实主体责任,细化工作措施,集中攻坚提升。

(二)落实工作责任。州“放管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州级各部门和各县(市)要对照目标任务,加强工作沟通对接和问题反馈,逐项盯紧落实,推动各项指标跨越提升。

(三)强化跟踪督导。州纪委监委、州委目标绩效管理办、州“放管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开展实地联合督导,对“一网通办”能力提升工作进行跟踪评估和情况通报。按照日统计、周调度、月通报工作机制,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期限,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按时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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