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单位: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西昌市三岔口南路55号

电话:0834-3865368

邮政编码:615000

中国凉山:http//www.lsz.gov.cn/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深化产教融合实施方案的通知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凉山州深化产教融合实施方案的通知

凉府办发〔2021〕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经州政府同意,现将《凉山州深化产教融合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1日   



凉山州深化产教融合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8〕84号)精神,推进我州产教融合健康发展,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政府统筹、分级管理、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思路,推进职业教育由政府举办为主向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办学的格局转变。突出区域需求重点,服务融入“成渝双圈”建设,坚持正确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职业教育改革发展。

(二)工作目标。以推进产教联盟为着力点,促进产教深度融合发展,力争到2030年,为我州打造世界级清洁能源基地、稀土钒钛战略资源创新应用基地、国际阳光康养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全国重要的特色优质农产品基地、世界彝族文化中心等提供一批坚强的后备人才支撑体系,初步培育一批符合我州需求和长远发展的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或实训基地。通过10年左右时间的努力,基本实现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校企协同育人机制全面推行,需求导向人才培养模式健全完善,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对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的贡献显著增强。〔责任单位:州教育体育局,州发展改革委、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州国资委(逗号前为牵头部门,下同)〕

二、推动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发展

(三)同步规划产教融合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围绕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区域发展、产业发展、城市建设和重大生产力布局规划,明确产教融合发展目标,将教育优先、人才先行融入各项政策。结合实施创新驱动、乡村振兴战略、脱贫攻坚后续发展等,同步推进产教融合发展重点项目,明确政策措施,确定支持方式,调整支出结构,做好财力保障。(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教育体育局、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推进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整合企业、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科研院所、行业协会资源,通过“专业+产业”“教学+研发”“培养+就业”等,确保产业发展和人才培养各个环节有机衔接。构建以政府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以职业院校为支撑、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技术创新为动力的产教融合对接合作机制。(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教育体育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国资委、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州工商联、州科技局)

(五)构建产教布局和干支战略协同发展。根据《中共凉山州委 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构建干支协同发展新格局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凉委〔2019〕162号)和发展需求,优化职业教育布局,推进佛凉职业教育产业园区各项筹建工作,加快凉山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凉山州职业技术学校、凉山农校、凉山州劳动职业技术学校、西昌市交通学校等“四校整合”。在越西、会理、昭觉、盐源等区域中心城市新建一所中等职业学校;改扩建四川省彝文学校,充分发挥学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功能。到2025年,全州12所中职学校、3所高职学校和1所应用型本科院校,学生总体规模达10万余人,纵向贯通、横向融通的职业教育培养体系基本形成。(责任单位:州教育体育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六)完善学科专业设置。立足凉山,面向省内外一线市场,从单一追求热点专业转化到紧密结合地方产业,立足我州社会经济发展和脱贫攻坚后续发展实际,依托清洁低碳能源生产基地、新材料示范基地、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和阳光康养度假旅游目的地建设需求,完善学科专业设置,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力争到2025年,创建10个以上州级示范专业或特色专业。(责任单位:州教育体育局,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发展改革委)

三、发挥企业产教融合主体作用

(七)支持企业参与办学。研究制定“产教融合型”企业评定标准和奖励办法,适时开展并召开“产教融合型”企业评定和奖励大会。支持企业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依法参与举办职业教育。稳步推进职业学校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允许以资本、知识、技术、设备、管理等要素依法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支持企业通过购买服务、委托管理、订单培训等方式参与公办职业学校办学。到2025年前,组建2—3个产教联盟。(责任单位:州教育体育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工商联、州国资委)

(八)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认真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健全德技并修和“双元”(知识+技能)育人机制,加强学生技能与文化并重的综合素质教育,推进职业教育领域“三全育人”(全员、全程、全方位)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鼓励企业与职业学校开展紧缺工种技能人才定向培养,支持引导企业深度参与职业学校教学改革,多种方式参与学校专业、教材、教学、人才培养等改革,共建兼具生产与教学功能的公共实训基地、技术工艺和产品开发中心、实验实训平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责任单位:州教育体育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州发展改革委)

(九)规范实习实训。引导规模以上企业按职工总数一定比例安排实习岗位接纳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推动职业学校把实习实训基地建在企业、企业把人才培养和培训基地建在学校。2025年前建成1—3个公共实训基地,推进实习实训规范化,保障学生获得合理报酬等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州教育体育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州国资委、州发展改革委)

(十)加大企业职工培训力度。督促企业落实职工培训制度,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确保教育培训经费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培训。创新教育培训方式,鼓励企业向学校和培训机构购买服务。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职工技能竞赛,对参加培训提升技能等级的职工给予奖励或补贴。支持企业一线骨干技术人员技能提升,加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转岗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将不按规定提取使用教育培训经费并拒不改正的行为记入企业信用记录。(责任单位:州总工会,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州国资委)

四、加强产教融合人才培养

(十一)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加快职业教育改革和现代化进程,弘扬劳模精神,全面实施创新创业教育,积极培养“中国精造”和“中国创造”式人才。将敬业、精益、专注、创新的“匠人”精神深度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和职业技能培训全过程。将动手实践内容纳入中小学相关课程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支持职业学校和公共实训基地的实习车间、实训工厂向中小学生开放。加强学生思想品德、吃苦耐劳教育。依托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特别是州县级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开展生产实践体验等活动。支持学校聘请劳动模范和高级技能人才兼职授课。(责任单位:州教育体育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总工会)

(十二)推进产教协同育人。深化全日制职业学校办学体制改革,健全职业学校内部教育质量保证体系,推行以“招生即招工、入校即入厂、校企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大力发展校企双元、工学一体的技工教育。大力支持应用型本科和高职学校建设,强化产业需求导向和科技成果转化,完善以应用型人才为主的培养体系。推进产、学、研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改革模式,增强复合型人才能力。(责任单位:州教育体育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十三)强化师资队伍建设。探索制定《凉山州中职学校质量评估考核办法》《凉山州中职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坚持党建引领,建立健全中职学校常规管理、质量提升、队伍建设等机制。根据生源规模和应读尽读的要求,合理增加编制,拓宽专业教师入口,确保职业技术学校师资队伍稳定增长。以“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为重点,建立企业高技能人才和学校教师双向聘用机制。深入实施教师、学生技能大赛,大力开展“大师工作室”“名师工作室”创建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到2025年建成2—3个“双师型”教育培养培训基地,建成3—5个“大师工作室”,建成5—10个“名师工作室”。(责任单位:州教育体育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十四)完善考试招生制度。实施中高职教育衔接推进计划,健全五年制、“3+2”(三年中职,两年高职)等培养模式。积极争取将彝区高中起点纳入“1+2”(一年中职,两年高职)模式高职教育招生计划。严格执行高职院校分类招考制度,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办法。(责任单位:州教育体育局)

(十五)建立健全学校治理结构。建立健全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理事会、监事会制度,鼓励引入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社会组织等多方参与。推动学校优化内部治理,扩大一线教学科研机构在专业设置、人事管理、教师评聘、收入分配等方面的办学自主权。(责任单位:州教育体育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十六)推进教育培训服务供给。统筹职业培训项目,提升职业培训能力。加快推进智慧校园建设,推行“互联网+教育培训”模式。启动“1+X”(一个毕业证,多种技能)证书制度试点,探索实现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互通衔接。探索院校与行业、企业课程学分转换互认,将学生选修企业产业技术课程和职业培训课程列入考核内容。(责任单位:州教育体育局,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五、加强组织保障

(十七)强化协调引导。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引导,通过职能转移、委托授权等方式,积极支持行业组织制定深化产教融合工作计划,开展人才需求预测、校企合作对接、教育教学指导、职业技能鉴定等服务。鼓励县(市)政府、行业企业、学校通过购买服务、合作设立等方式,培育产教融合服务组织(企业)。(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州教育体育局、州科技局、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十八)完善财税政策。进一步健全我州中等职业教育财政经费保障机制,2020年实施公办中职学校生均经费拨款制度,财政部门按生均标准给予足额保障,并纳入年度预算。确保地方教育附加费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由州财政落实相应财政拨款。对于职业学校、高等学校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凡与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签订三年以上期限合作协议的企业,支付给学生实习期间的报酬,准予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税务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发展改革委)

(十九)加强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支持产教融合项目。对金融机构支持产教融合项目贷款并符合相关条件的新增客户首贷、小微企业贷款增量、实体企业贷款损失,州、县(市)财政按《四川省财政金融互动奖补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给予金融机构奖补。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服务模式,开发适合产教融合项目特点的多元化融资品种,加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投资。鼓励和引导保险资金支持产教融合项目。(责任单位:州金融工作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人行凉山州中心支行)

(二十)落实土地人事政策。落实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相关规费减免政策。企业投资或与政府合作建设职业学校、高等学校的建设用地,按科教用地管理,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通过划拨方式供地,企业以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等有偿方式取得土地。以职教20条、“1+X”证书制度为指向,积极探索职业院校毕业生职业资格认定方式改革。(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教育体育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住建局)

(二十一)支持企业申报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强化政策导向,积极培育一批现代农业、智能制造、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急需产业领域企业,以及养老、家政、托育、健康等社会领域龙头企业,对技术技能人才需求旺盛,主动加大人力资本投资,发展潜力大,履行社会责任贡献突出的企业及时向省、国家推荐并申请项目和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教育体育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经济和信息化局)

附件:凉山州产教融合重点项目表(2020—2030年)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1日   

扫描二维码手机访问

凉山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网站支持IPv6

主办单位: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单位:凉山州大数据中心

网站标识码:5134000016|蜀ICP备2020030031号-3|川公网安备 513401020000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