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德昌县茨达镇新胜村等5处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凉山州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撤销德昌县茨达镇新胜村等5处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凉府函〔2023〕46号
德昌县、宁南县、木里县人民政府:
你们报送的《德昌县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德昌县茨达镇新胜村等3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宁南县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宁南县葫芦口镇大兴村小河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撤销木里县俄亚乡大村村告海底集中式饮用水保护区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撤销德昌县茨达镇新胜村、德昌县大陆槽乡大陆槽村阴山沟、德昌县锦川镇街地村四社、宁南县葫芦口镇大兴村小河村、木里县俄亚纳西族乡大村告海底等5处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德昌县、宁南县、木里县人民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当地居民饮用水正常供应,确保水量和水质等不受影响。
凉山州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9日
附件: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