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促进科学、精准、规范执法,凉山州生态环境局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现公开2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凉山州布拖县某碎石场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案
一、案情简介
2024年5月31日,凉山州布拖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某碎石场开展日常巡查时发现,该碎石场东北侧50米处设置成品砂石临时堆放点,大约600m³砂石露天堆放,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二、查处情况
该碎石场“砂石露天堆放,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及《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规定,凉山州生态环境局对该砖厂作出罚款2.06万元处罚决定。
案例二:凉山州会东某矿业有限公司未批先建案
一、案情简介
2024年3月19日,凉山州会东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会东某矿业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矿业加工厂项目未取得相关环保手续擅自开工建设,项目于2020年12月开工建设,目前已安装给料机1台、破碎机2台、制砂机1台、布袋除尘设备2台、磁选设备1套、厂房外安装有喷淋系统。
二、查处情况
该公司未取得相关环评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和《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规定,凉山州生态环境局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该公司做出罚款16.64万元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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