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委、省政府批准,2023年10月12日至10月26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我州开展了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2024年1月3日,督察组向我州反馈了督察情况,指出我州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还存在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深入、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力度不够、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坚决、其他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等4个方面问题。为进一步做好督察整改工作,我州召开州委常委会会议、州政府常务会议专门研究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制定了《凉山州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清单》(以下简称“整改任务清单”)。整改任务清单包括42项整改任务、124条整改措施,并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现向社会进行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中共凉山州委 凉山州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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