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州本级2025年第四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的公示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认真做好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规〔2025〕9号)的文件要求,经审核,州本级132户企业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现对州本级2025年第四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5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向我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联系电话: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0834-2161945
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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