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刘行勇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 索引号

      :009050039/2025-0101001
    •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发文机关

      :凉山州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5-03-07
    • 发文字号

      凉府发〔2025〕1号
    • 发布日期

      :2025-03-10
    • 有效性

      :有效

    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刘行勇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来源: 凉山州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3-10 17:24 [ 字体: ] 【打印本页】 分享到:

    凉山州人民政府
    关于刘行勇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凉府发〔2025〕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现就州政府副州长刘行勇同志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负责公安、司法、依法治州、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等工作;领导州公安局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等工作“一岗双责”。

    分管州司法局、州绿色家园管委会等单位。

    联系州法院、州检察院、州委统战部、州国安局、凉山消防救援支队(州消防救援局)、武警凉山支队等单位。

    凉山州人民政府

    2025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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