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巴汝镇巴折村、马鹿村、白马村、河边村、马筐村、甲乌村城乡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农民集中安置建新区实施方案的批复索引号
:009050039/2024-0100200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发文机关
:凉山州人民政府成文日期
:2024-10-21发文字号
:凉府函〔2024〕200号发布日期
:2024-10-22有效性
:有效
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巴汝镇巴折村、马鹿村、白马村、河边村、马筐村、甲乌村城乡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农民集中安置建新区实施方案的批复
凉山州人民政府
关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巴汝镇巴折村、马鹿村、白马村、河边村、马筐村、甲乌村城乡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农民集中安置建新区实施方案的批复
凉府函〔2024〕200号
西昌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审批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巴汝镇巴折村、马鹿村、白马村、河边村、马筐村、甲乌村城乡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农民集中安置建新区实施方案>的请示》(西府〔2024〕9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巴汝镇巴折村、马鹿村、白马村、河边村、马筐村、甲乌村城乡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农民集中安置建新区实施方案。
二、请你市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抓好落实,妥善安置参与农户,避让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红线。
凉山州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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