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009050039/2024-030020
    •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发文机关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4-06-27
    • 发文字号

      凉府办发〔2024〕20号
    • 发布日期

      :2024-07-01
    • 有效性

      :有效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来源: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7-01 09:34 [ 字体: ] 【打印本页】 分享到: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凉山州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凉府办发〔2024〕20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凉山州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27日    

    凉山州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切实落实中央、省州防灾减灾系列决策部署,扎实做好2024年全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坚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凉山州“十四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受山洪地质灾害威胁村(居)民避险搬迁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等规定要求,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基本现状

    凉山州是全省乃至全国地质灾害多发易发的地区之一。截至2024年年初,全州建立防灾预案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2846处,其中滑坡1822处,泥石流827处,崩塌193处,地面塌陷4处;单点威胁100人(含)以上的隐患点516处,威胁50—99人(含)的隐患点651处,威胁50人以下的隐患点1679处,不同程度威胁4.28万户20.96万名群众生命和95.58亿元财产安全。

    二、气象风险及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气象风险趋势预测。暴雨或持续降雨是泥石流、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最主要的诱发因素。据州气象局《凉山州2024年短期气候趋势预测》,预计2024年总降水量,州东部、北部地区略偏多,州西部地区略偏少,州内其余地区接近正常。雨季开始期,州内大部地区正常到偏晚。主汛期,州内大部地区有中等强度的洪涝,州北部、东部、中部的部分地方有局地重涝。秋季,州内大部地区有较明显的秋绵雨,部分地方秋绵雨强度偏重。雨季结束期,州内大部地区雨季结束期接近正常,部分地区略偏晚,大致于10月中下旬相继结束。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我州境内地形高差悬殊,断裂构造发育,地层岩性复杂,地质灾害点多面广,自然因素引发的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占比较大,且以中小型规模为主。同时,森林草原防灭火通道、隔离带等基础设施造成的山体土层松动,形成了松散物源,可能引发滑坡、泥石流等次生地质灾害;森林火灾过火区域点多面广,次生泥石流灾害将更加凸显;易地扶贫搬迁等各类集中安置区、工程建设区、水电站库区、矿山生产活动区、公路铁路沿线等与人类工程活动有关的滑坡、崩塌等灾害将易发多发。

    三、地质灾害防范重点

    (一)重点防范时期。汛期(5月至10月)是全州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高峰时段在主汛期(6月至8月)及秋汛期,特别是特大暴雨、大暴雨、连日降雨、短时强降雨时段及雨后2-3天,需予以重点关注。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工程活动以全建设周期为重点防范时段。

    (二)重点防范区域。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峡谷崩塌滑坡泥石流强烈发育亚区,涉及盐源、木里、冕宁、西昌、德昌、会理、会东、宁南、布拖、金阳、雷波、甘洛12个县(市);黑水河中上游河谷滑坡泥石流强烈发育亚区,涉及普格县全境和昭觉、宁南2县部分地区;尼日河、孙水河河谷滑坡崩塌泥石流强烈发育亚区,涉及甘洛县全境和越西、喜德2县大部分地区;安宁河流域滑坡泥石流强烈发育亚区,涉及西昌、冕宁、德昌3县(市)大部分地区及喜德、会理2县(市)部分地区。

    (三)重点防范对象。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城镇、村寨、学校、医院、集市、农家乐、民宿、安置点、工棚营地等人口聚集区;靠山靠崖、临沟临坎的房屋前后及左右两侧;在建公路、铁路、水利、矿山、能源管网、大型深基坑(边坡)等重要工程建设活动区;交通干线沿线、旅游景区、网红打卡点、弃渣场地以及重要基础设施周边区域;森林草原防灭火通道、隔离带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计划烧除、森林火灾迹地的次生地质灾害区域均属重点防范对象。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全面压紧压实防灾责任。各县(市)、州级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防胜于救”“四季防地灾”理念,强化底线思维、极限思维,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健全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制发任务、责任、督查三张清单,压实地质灾害防治党委政府属地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和防灾人员直接责任。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编印本辖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报州自然资源局备案。

    (二)提升联防联控协同机制。各级地质灾害指挥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健全“指挥部+清单制”,组织自然资源、气象、水利、应急、地震、水文等部门(单位)加强信息互通、会商研判和协调联动,强化联合调度督导,形成防灾合力。自然资源部门要发挥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作用,统筹协调好防治工作落实。气象部门要加强气象预报,强化数据共享,指导各地加强车载移动式气象雷达、多普勒气象雷达等先进技术装备运用,着力破解短临预报难题。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部门要做好应急准备,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强化科学施救,提高救援能力。其余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管地灾”“谁引发、谁治理”的要求,做好本行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三)严防工程建设领域地质灾害。各县(市)人民政府要细化明确辖区内发改、交通、水利、文旅、应急、林草、铁路、矿山及乡村道路、农村切坡建房等行业领域工程建设活动中地质灾害防治的部门职责边界,统筹组织有关部门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各级发改、经信、教体、自然资源、住建、交通、水利、文广旅、卫健、应急、林草、铁路、电力、通信等部门(单位)要按照同级政府部署要求,强化内部管控,督促指导本行业领域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落实防灾人员,压实防灾责任,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制度,完善防灾预案,加强巡查排查、监测预警、培训演练、转移避险、安置管控、督导检查等防范工作,避免因灾群死群伤事件发生。

    (四)持续开展隐患排查。各县(市)要严把风险防范“源头关”,把隐患排查整治贯穿于地质灾害防治全过程、各环节,要切实强化“汛前排查、汛期巡查、汛后核查”阶段排查和“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动态排查机制,及时掌握地质灾害隐患动态变化,做到风险隐患早发现、早处置、早消除。要结合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成果,按照“坡到顶、沟到头”的要求,统筹发动基层干部群众、专业技术队伍和社会各方力量,聚焦地质灾害隐患点及风险区、旅游公路沿线、在建工程工地营地等开展全覆盖排查,加强对山洪泥石流沟谷物源的摸底调查和巡查监测,做到不留盲区死角。针对人员难以到达的有人居住、活动区域后山及左右两侧高陡斜坡,要运用“空天地”技术开展隐患遥感识别,努力发现高位远程、隐蔽性强的地质灾害隐患。要组织技术力量做好省级下发遥感识别“靶区”的现场核查验证。对排查发现的新增风险隐患,要逐点建立台账,落实防灾责任及防灾措施,形成工作闭环。对于风险较高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工棚营地,要落实巡查监测“AB岗”制度。要积极探索构建“隐患点+风险区”双控工作模式,加强“预案外”突发地质灾害防范。

    (五)加强综合预警避险工作。各县(市)、州级有关部门(单位)要坚持“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强化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健全落实“三人一屋”、预警“叫应”、避险核实、交叉验证等机制,形成预报、研判、预警、叫应、转移、安置、评估、返回等8个环节完整工作闭环。要持续加强“人技结合”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深化地质灾害气象风险分级预警、短临预警机制,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基础性作用,做好专业监测设备运行维护,因地制宜优化预警模型及阈值,提升监测预警精细化水平。要加强普适型专业监测设备管理和维护,确保正常发挥防灾功效。要加强群测群防队伍规范化建设,及时开展监测员遴选和培训,按照每个隐患点不少于1人的标准落实监测员,并主动将相关信息向社会公示。县级人民政府将各方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监测员(安全员)全部纳入预警体系,组织有关部门和乡(镇)完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发布机制,提升气象风险预警预报精准度,尽可能拓展预警信息覆盖面,充分利用手机短信、村村通广播等渠道,第一时间将预警信息传达到村到户到企到人,特别要覆盖游客、施工队伍等流动群体,确保预警信息传递到“最后一米”,形成预警响应闭环管理。要严格落实“三避让”“三个紧急撤离”刚性要求和“三单四图”“三长两员”响应机制,在降雨来临前、发现成灾迹象及风险研判不清时,提前组织受威胁群众(含辖区内在建工程施工作业人员)避险撤离并妥善安置管控,坚决做到“应转尽转、早转、真转,不安全、不返回”。要细化完善避险转移方案,加强避险转移路线复核和避险场所安全评估,特别是针对老弱群体要逐一落实避险结对帮扶措施,确保避险撤离不丢一户、不落一人。针对高风险点位的受威胁群众,要采取集中安置、投亲靠友等方式,落实汛期长期转移避险措施。

    (六)大力推进增发国债项目实施。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增强抓好增发国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规划实施的责任感使命感,建立高效推进机制,压实各方责任,加强资金和要素保障,强化项目进度、安全、质量控制和资金监管、廉政风险防控,确保高标准如期建成民心工程、优质工程、廉洁工程,整体提升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各级自然资源、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靠前服务指导,合力推动项目建设提速提效,确保所有增发国债项目5月1日前开工建设、11月30日前完成终验和资金拨付。

    (七)统筹组织实施综合整治。各县(市)要统筹抓好常态化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实施,加强对已建治理工程的清淤维护,确保汛期正常发挥防灾减灾功效。要加强新一轮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储备,及时完成项目储备库补库工作。要强化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信用监管力度,加大对市场不良行为的联合惩戒力度,着力提升项目质量。金阳县要加快推进县城地质安全评估,制定科学合理的综合整治方案。

    (八)切实提升应急支撑保障能力。各县(市)要及时修订完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实现流程化、清单化管理,提升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要坚持专业队伍常态驻守和重点地区专项驻守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强资金保障,发挥地勘单位技术优势,补强基层防灾力量短板。要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全面梳理辖区各类应急处置力量,明确指挥关系、响应流程、通联方式和力量编成,加强大功率对讲机、5G单兵移动通讯等装备配备,合理前置抢险调查和救援力量以及救灾装备物资,确保“三断”情况下高效有序开展抢险救援和应急调查处置。要严格落实汛期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值守、调度抽查和信息报送制度,提升信息报送时效性和质量,严禁迟报、谎报、瞒报。各县(市)要用好地震灾害预评估结果,持续做好地震次生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准备工作。

    (九)持续提升全民防灾能力。各县(市)要持续推进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七进”、开学第一课、开工第一讲等活动,用好地质灾害防治典型案例、科普读本、宣传教育片及动画片等宣传作品,对辖区相关责任人、乡镇村组干部、监测员、网格员、志愿者、受威胁群众、工程建设活动相关人员等进行全覆盖教育培训。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覆盖全面的应急避险演练,突出地震、暴雨、夜间、“三断”(断路、断电和断网)等特殊情况下的实战化演练,确保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至少开展1次避险演练,做到隐患点、风险区、在建工地无遗漏,切实提升群众主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成功避险奖励激励机制作用,调动干部群众主动参与查灾报灾防灾积极性,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防范地质灾害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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