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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血吸虫病防治专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0年)的通知索引号
:009050039/2020-00194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文件种类
:通知发文机关
:州政府办公室发文字号
:凉府办发〔2020〕18号成文日期
:2020-05-22发布日期
:2020-05-27有效性
:有效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血吸虫病防治专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0年)的通知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凉山州血吸虫病防治专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0年)的通知
凉府办发〔2020〕1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经州政府同意,现将《凉山州血吸虫病防治专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0年)》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2日
凉山州血吸虫病防治专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2020年)
一、背景
血吸虫病是一种严重危害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传染病。凉山州血吸虫病流行于西昌、德昌、会理、普格、昭觉、喜德、冕宁等7个县(市)、77个乡(镇)、355个村,流行村人口80.04万人。新中国成立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各有关部门、疫区群众的不懈努力,我州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根据《四川省十三五血吸虫病防治规划(2015—2020年)》,要求我州7个血吸虫病流行县(市)中西昌、德昌、会理、昭觉、喜德、冕宁6县(市)在2020年前达到血吸虫病消除标准,普格县在2023年达到血吸虫病消除标准。目前,德昌、会理、昭觉、喜德、冕宁5县已通过省级组织的血吸虫病消除评估,达到消除标准。但由于我州属大山区血吸虫病重流行区,自然环境复杂,历史有螺面积大,螺情和疫情易出现回升和反弹。
为如期实现“十三五”血吸虫病防治规划目标,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四川省重点地方病和寄生虫病攻坚行动计划(2019—2020)》,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
(一)总体目标。
1.全州以县(市)为单位在2020达到“十三五”规划目标;
2.德昌、会理、昭觉、喜德、冕宁5县巩固消除达标成果,防止疫情反弹;
3.西昌市于2020年达到国家血吸虫病消除标准;
4.普格县于2023年达到国家血吸虫病消除标准。
(二)“十三五”规划具体目标。
1.人群血吸虫病筛查率达90%以上;
2.家畜血吸虫病筛查率达90%以上;
3.家畜圈养率达90%以上;
4.有螺地带禁牧率达100%;
5.有螺河道治理率达90%以上;
6.抑螺防病林覆盖率达95%以上;
7.药物灭螺覆盖率达90%以上;
8.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5%以上;
9.疫点处置率达100%;
10.中小学生防治知识知晓率达95%以上;
11.监测任务完成率达95%以上。
三、重点工作
(一)强化疫情监测。建立健全预警监测体系,充分利用现有疾病预防控制系统及监测点资料做好预警预测工作,提高预警预报和应急处置能力。
(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西昌、德昌、会理、普格、昭觉、喜德、冕宁7县(市)人民政府)
(二)做好人群查、治病工作。开展流行地区6岁—65岁常住居民参与查病,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乡(镇)卫生院配合,县(市)疾控中心负责标本采集与检测。加强对流动人口和发热病人的监测,做好疑似病例的追踪调查核实。对高风险人群开展化疗,加强对流行区外出人员的查治工作管理。
(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西昌、德昌、会理、普格、昭觉、喜德、冕宁7县(市)人民政府)
(三)做好查、灭螺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查螺专业队开展查、灭螺工作,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技术指导与验收。
(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西昌、德昌、会理、普格、昭觉、喜德、冕宁7县(市)人民政府)
(四)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和新农村建设,在流行村普及无害化卫生厕所,确保疫区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全覆盖。
(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西昌、德昌、会理、普格、昭觉、喜德、冕宁7县(市)人民政府)
(五)家畜疫情监测。开展家畜血吸虫病疫情监测,实行网络化和信息化管理,掌握疫情动态。
(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西昌、德昌、会理、普格、昭觉、喜德、冕宁7县(市)人民政府)
(六)家畜查治。每年进行家畜查治及化疗,控制家畜感染,减少粪便污染。
(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西昌、德昌、会理、普格、昭觉、喜德、冕宁7县(市)人民政府)
(七)家畜传染源管理。大力推行家畜圈养、以机代牛,调整流行区养殖结构。结合生态家园及农村能源开发建设,改造畜栏、户厕和新建沼气池,对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落实有螺环境禁牧,加大家畜查治病力度,从源头减少家畜感染数量。
(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西昌、德昌、会理、普格、昭觉、喜德、冕宁7县(市)人民政府)
(八)实施农业灭螺工程。结合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对符合条件的水田实施水改旱或水旱轮作。在有钉螺分布的低洼沼泽地带(非基本农田)开挖池塘,发展优质水产养殖业,实行蓄水灭螺。
(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西昌、德昌、会理、普格、昭觉、喜德、冕宁7县(市)人民政府)
(九)加强家畜交易监管。督促家畜交易市场建立场内堆粪池,实行粪便发酵处理,建立粪污处置台账。
(责任单位:州市场监管局,西昌、德昌、会理、普格、昭觉、喜德、冕宁7县(市)人民政府)
(十)开展水源治理。在历史疫情和螺情重的流行区实施河流治理、农村饮水安全、灌区改造等项目工程。采取建设血防安全区(带)、净化区域环境、加强血防监测和健康教育等综合措施,改善生产生活环境,提高防病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责任单位:州水利局,西昌、德昌、会理、普格、昭觉、喜德、冕宁7县(市)人民政府)
(十一)开展林区改造。推进血防疫区造林,开展抑螺林营造和改造,改变钉螺孳生环境。
(责任单位:州林业和草原局,西昌、德昌、会理、普格、昭觉、喜德、冕宁7县(市)人民政府)
(十二)开展土地整治。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血防工程,实施土地整治项目、田间渠系涝渍改良和迁村腾地工程等,进一步压缩钉螺面积。
(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西昌、德昌、会理、普格、昭觉、喜德、冕宁7县(市)人民政府)
(十三)开展学校教育。在流行乡(镇)中小学校开展血吸虫病防治宣传教育,将血防知识教育列入教学计划,在各中小学校开展“四个一” 和“小手牵大手”活动,上好血防知识课,确保在校学生无新感染发生。流行区学校开课率达100%,每学期不少于4个课时,学生血防知识知晓率和正确行为形成率达95%以上。
(责任单位:州教育体育局,西昌、德昌、会理、普格、昭觉、喜德、冕宁7县(市)人民政府)
(十四)开展健康教育。利用电视台、新闻媒体、广场宣传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血吸虫病防治知识宣传,营造血吸虫病消除达标氛围,向公众普及血防知识。各流行乡(镇)政府组织村民开展血防知识健康教育,确保居民血防知识知晓率达95%以上,正确行为形成率达90%以上。各县(市)疾控中心、乡(镇)卫生院提供师资。
(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委宣传部,西昌、德昌、会理、普格、昭觉、喜德、冕宁7县(市)人民政府)
(十五)加强自主搬迁人口管理。针对西昌、德昌、普格、喜德4县(市)血吸虫病流行区自主搬迁形成的村落(如普格县荞窝镇,西昌市川兴镇高中农场、大兴乡牛圈房、东河乡瓦尔村等),存在的人畜粪便直排、粪便无害化处理率低等问题,实施重点攻坚。到2020年底,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无害化卫生厕所覆盖率达到85%。
(责任单位:相关县(市)人民政府)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州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血吸虫病防治攻坚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各县(市)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成立攻坚领导小组,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研究部署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将血吸虫病防治纳入政府议事日程,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内容,结合实际制订本地区实施计划和工作方案,完善春查秋会制度。州级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血吸虫病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认真组织落实本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建立工作台账,密切配合、互通信息,共同推进防治工作。
(二)保障经费投入。各县(市)、各单位要加大对血吸虫病防治经费的投入力度,建立资金分配与防治任务相挂钩的工作机制。西昌、德昌、会理、普格、昭觉、喜德、冕宁7县(市)政府要将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根据工作需要保障资金投入,切实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强化队伍建设。
1.进一步加强县(市)级疾控机构血吸虫病防治专业队伍的人员补充与建设,将流行区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纳入当地卫生支撑体系,构建“县指导、乡负责”的血防技术支撑体系。加强血吸虫病检测实验室建设,西昌市要将血吸虫病诊断网络实验室建设纳入疾控中心整体规划,德昌、普格、喜德3县要建立血吸虫病诊断网络实验室,会理、昭觉、冕宁3县要建立能够满足当地实际需要的血吸虫病实验室。
2.加强人员培训,提高血防人员能力。通过培训班、举办血吸虫病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结合现场查治病、现场查灭螺等多种形式开展人员培训,提高县乡两级血防专业人员的能力。
3.加强州内各级医疗卫生系统内部培训,设立血吸虫病定点医院。随着血吸虫病疫情的下降,通过加强医疗系统内部培训,提高临床医务人员血吸虫病诊断意识,按照省、州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血吸虫病诊断报告工作的通知》实行疑似病例报告和转诊。同时,7个流行县(市)应指定血吸虫病定点医院,按照属地化原则收治本地疑似血吸虫病病例。
4.乡(镇)党委政府要在当地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基础上,做好以村为单位灭螺队的组建,保障灭螺工作人力需求和灭螺质量。组织好当地农户做好人、畜查病和治病工作。具体负责各部门安排血吸虫病综合防治措施落地。
(四)严格督查评估。州政府将血吸虫病防治攻坚纳入对7个流行县(市)的综合目标考核,增加权重,对西昌市、普格县实行严肃追责。州血防办组织州级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查,了解工作开展情况,并于2020年组织终期评估,掌握各地工作落实情况和实施效果,确保顺利达到血吸虫防治“十三五”规划目标。各流行县(市)人民政府要组织卫生健康等部门制订详细的评估方案,对工作内容和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估,并定期通报。
附件:凉山州血吸虫病防治攻坚行动计划进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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