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2026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的解读

来源:州森防指办 发布日期:2025-12-29 11:07 [ 字体: ] 【打印本页】 分享到:

一、《凉山州人民政府2026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以下简称《防火令》)的制定背景

森林草原火灾是当今世界上发生突然、覆盖面广、破坏性大、处置十分困难的自然灾害之一。管住野外用火,是预防和控制森林草原火灾发生最为基础、最为根本的有效手段。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抓手,全州森林防火期为1月1日至6月30日,草原防火期为1月1日至6月30日、11月20日至12月31日,其中1月10日至5月20日为高火险期,在此时段内,全州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十分严峻,加强火源管控,实施森林草原禁火,是预防森林草原火灾、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必然要求。

二、《防火令》的制定依据

《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凉山彝族自治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

三、《防火令》的主要内容

《防火令》共七条,主要涉及森林草原防火期和高火险期的确定与发布,森林草原防火区的划定,防火检查站的设立及防火检查,违规野外用火处罚、隐患排查整治、值班值守、应急准备和科学处置、防火宣传教育、责任落实、监督检查等方面。

四、《防火令》的适用范围

对州内各地、各相关部门从责任落实、隐患排查整治、防火宣传教育、应急准备、督导检查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对进入森林草原防火区的人员和车辆作出了具体规定。

五、违反《防火令》的法律责任

各级公安、林草等部门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火,严厉打击违规野外用火,严格查处森林草原火灾案件,做到每案必查、每案必破、每案必究。发生森林草原火灾,按规定查清原因、评估损失和分清责任,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火灾肇事单位、个人和有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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